最高检、最高法规定,具有踢打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等2种情形,系“暴力袭击”,仅采取蹬腿等一般抗拒行为,不构成袭警罪。

文摘   2025-01-18 07:2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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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纳福

袭警罪,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袭警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了暴力袭击,即可构成该罪,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则是法定的结果加重犯,最低判处3年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人民警察重伤或者死亡,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


一、行为人具有2种情形之一,即属于暴力袭击。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具有2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袭警罪所规定的“暴力袭击”:


(一)实施撕咬、掌掴、踢打、抱摔、投掷物品等行为,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二)实施打砸、毁坏、抢夺人民警察乘坐的车辆、使用的警械等行为,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


二、行为人的3种行为不属于暴力袭击。


 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行为人实施的3种行为不能认定为暴利袭击。


(一)与人民警察发生轻微肢体冲突的;


(二)为摆脱抓捕、约束实施甩手、挣脱、蹬腿等一般性抗拒等行为,危害不大的;


(三)仅实施辱骂、讽刺等言语攻击行为的。


上述3种行为不属于袭警罪规定的“暴力袭击”。


三、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不构成袭警罪。


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但未实施暴力袭击行为的,不构成袭警罪。若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有2点:一是对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实施暴力袭击,如果符合袭警罪规定的条件,以袭警罪定罪处罚。二是对非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实施报复性暴力袭击的,不构成袭警罪,但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构成其中的犯罪,应当依照相应犯罪从重处罚。


小年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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