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150+,首批仅剩6天!

文摘   2024-11-25 16:31   浙江  
今年10月,越城区出台“乐居、宜居、安居”三大房产新政,越城区“幸福悦居”系列活动启动,“共同富裕安居工程”、“人才乐居工程”2大工程申请平台上线后,引发强烈反响,目前累计申请人数已超150人

目前,产业人才乐居工程首批申请时间仅剩6天了,共同富裕安居工程也已上线,有需要的还不快动一动手指,一键申请。



01

乐居”、“安居”申请步骤


▼何时结束?


“人才乐居工程”首批申请时间截至11月30日;“共同富裕安居工程”首批申请时间截至12月31日


▼在哪报名?


可以通过越牛新闻客户端房产频道,或者越城建设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申请,也可直接将本文拉到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跳转到申请页面。




▼怎么填写?


整个过程分为三步:


①进入活动页面,找到“产业人才乐居工程”“共同富裕安居工程”板块。



②点击“了解详情”可查看相关资格要求。


③点击“立即申请”会跳转到申请页面,根据自己的情况,上传必要资料,完成提交。




PS: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可拨打申报页面底部的咨询电话



02

乐居”、“安居”政策内容


业人才乐居工程


以6个区属国有企业为核心,对照不同片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产业人才需求,分层分类通过市场化购买商品房拓展产业人才用房,有效解决各领域人才及从业人员用房租房买房等一揽子难题,夯实越城区引才、留才、聚才基础,为片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适用对象

越城区范围内各领域产业人才、从业人员(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具体分为集成电路医疗器械低空经济算力经济黄酒产业现代服务业等6个体系。

(二)房源情况

房源原则上选用越城区(不含滨海)范围内商品房,优先考虑镜湖区域内的商品房,房源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品质较好,且为现房在售2025年6月份能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三)实施路径

经市场化购置后,原则上通过“先租赁后可优先购买”的模式实施,相关人员可使用公积金支付后续购房贷款,同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但人才房票补贴不得用于租金支付。

(四)租售价格

① 租赁价格:

租赁期限为3—5年,由区属国有企业与符合条件的人才签署“租房”协议,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租赁价格。租金以“先缴后补”形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租金的50%,每年申请一次,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人才仍可申请续租或申请回购该房源。

② 售卖价格:

如需签订优先购买协议,房价为区属国有企业房源收购价;对于申请回购的给予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对象租赁期间扣除租房补贴后实际缴纳的房租(最长不超过5年),在购房对象缴首付款并办理按揭或全款缴纳后申请补助,补助在审核完毕后一次性发放


共同富裕安居工程

通过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按需回购,着力解决越城区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夯实基础。

(一)申购对象

1.经区民政部门核定的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即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住房困难家庭;

2.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不含当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越城区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含)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不含当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越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6倍、低于越城区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农村户籍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即家庭合法房屋人均宅基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

5.经退伍军人事务部门核实为“三属”人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若申购者为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照顾。

(二)申购条件

1.户籍要求:

原则上属于越城区13个镇街(不含马山、斗门、孙端、沥海等四个街道)的户籍。

2.申请主体:

原则上以户主作为主申请人,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是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籍内的父母可作为家庭成员认定;

二是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就学、服兵役、服刑等期间户籍迁出相应辖区的人员可作为家庭成员认定;

三是同一户籍的成年子女可作为家庭成员认定;

四是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五是与父母在同一户籍的已婚(含离异、丧偶)子女、未婚且年满35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者可作为独立家庭申请。

3.住房标准:

城镇户籍申请家庭在越城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小于(含)1—2人家庭48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人均18平方米的保障标准;

农村户籍申请家庭合法房屋人均宅基地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

4.收入核对标准:

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规定标准。收入由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不含当月)的社保缴纳基数总和推算出家庭收入,低保家庭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低保边缘家庭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计算,低收入家庭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计算,无社保等收入信息数据的对象按越城区最低工资标准推算家庭收入。18周岁以下、无养老保险记录且达到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以上,女性为55周岁以上)或肢体、智力、精神类重度残疾的对象视作零收入。

5.其他:

住房困难家庭原则上每季度申请一次,具体时间为每季度前一个月向属地镇街提交申请。

(三)购买方式

完全申购。

住房困难家庭购房由财政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房屋收购价格的25%,但不得直接抵扣首付款。

租购并举。

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租购并举方式先行购买的份额不得低于50%,最低首付为其购买份额的15%,其余部分按租赁方式承租,国有企业持有份额可随时增购。国有企业持有份额购买者需按市场评估价的8折承租。

(四)所需资料

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属地镇街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户籍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收入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困难家庭购房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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