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往往就搞停产整顿;一到质量月,往往就到处张贴标语,开大会;一想创名牌,往往就搞大会战。运动一过,深层次的原因将再次使原有的质量问题或改变花样,或原封不动地呈现出来。质量运动违反了质量提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流于形式是难以避免的,因而应当尽量不搞,尽量少搞。
可能也算是一个中国特色,我们的企业习惯于运动式管理。以质量为例,企业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往往就搞停产整顿;一到质量月,往往就到处张贴标语,开大会;一想创名牌,往往就搞大会战。有一家大型企业,十多年里,总是在大会战、大整顿、大返修的怪圈中恶性循环:为完成生产任务,就搞大会战;生产出来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卖不出去,就搞大整顿,然后就是大返修;结果企业越搞越糟,管理混乱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从盈利到亏损,早已陷入困境而难以自拔。
我们知道,质量是产品的属性,产品质量的高低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邓小平说过:“产品质量的好坏,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民族的素质。”只要企业有生产、有经营,就有质量问题,质量矛盾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深层次矛盾,因而被称为“永恒的主题”。质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其管理方式,也就是质量管理的系统性。靠大轰大闹的、短时期的、讲究形式的质量运动,是难以达到质量管理目的的。质量及其管理,是一个逐步提高、不断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没有终点,比照新的质量目标,每一步都只是新的起点。借助有一定期限的质量运动,是难以满足“质量主题”之需的。不少企业喜欢搞质量整顿,要求每个员工对照检查,甚至搞人人过关。这不仅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而且也整顿不出什么结果来。即使查找到一大堆问题,往往也是束手无策,不了了之。
朱兰博士“8020原则”认为,员工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只占20%,而80%的责任在管理、在领导。这种观点,中国的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一直难以接受,他们往往把质量问题的责任一股脑儿推给员工,所以对质量运动就相当感兴趣。质量运动实际上是“运动群众”,是让员工对质量负责,是领导和管理人员推卸责任的表现,这也是质量运动往往难以真正见到成效的根本原因。
质量运动往往虎头蛇尾,这是运动的性质决定的。任何运动都是在正常秩序之外进行的,它可能给正常秩序造成某种损害,却难以消除正常秩序赖以生存的基础。运动一过,深层次的原因将再次使原有的质量问题或改变花样,或原封不动地呈现出来。质量运动违反了质量提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流于形式是难以避免的,因而应当尽量不搞,尽量少搞。
尽量少搞、尽量不搞,并不是说完全不可以搞。诸如质量整顿之类的质量运动,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一定的意义。针对具体的问题,采取发动员工、全员动员的方式,在适当的条件下也是可以取得成效的。从哲学上来看,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平面、平均地进行的,必然都有发展的高潮和低潮,都有具体的表现形式,都可能出现某些可能影响发展方向的转折点。运动式管理如果与事物发展的这种特征相结合,在面临事物发展转折的时候,适时开展运动,制定目标,发动员工,推动事物向预期的方向发展,也可以达到一定的管理目的。事实上,即使是一些管理水平很高的国际知名企业,即使是像美国这样高度法治化的国家,也可能在适当的时候开展运动式管理。虽然他们的运动式管理与我们的有若干不同,但其打破日常管理节奏并在一定程度上违背日常管理要求的特点,依然相当鲜明。运动式管理毕竟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在某种程度上是相符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并且能够取得成效。
但是,运动毕竟只是运动,不可能长期运动下去。运动式管理打破了常规管理的节奏或状态,也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通过运动,如果不把新的常规管理节奏或状态建立起来,还是只有回复到旧的常规管理节奏或状态中去。在这起伏的过程中,必然造成诸如形式主义、管理混乱、浪费资源之类的问题和缺陷,甚至可能造成“运动依赖症”,除了搞运动,企业再也没有其他管理手段了。运动式管理一旦泛滥,常规管理就可能失范或失效,企业也就可能陷入混乱之中。如果企业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且真正在有效运行,又何需什么质量整顿之类的运动呢?
即使要发动一个运动,也一定要慎重,一要分析是否真有必要,要确定运动的目标,没有必要或必要性不强或目标不明确,就不要搞;二要分析运动可能出现的弱点和缺陷,制定必要的措施,予以解决和弥补;三要尽可能使运动达到预期效果,见好就收,使非正常的运动状态及时转入常规管理状态,并将运动取得的成果标准化,纳入到常规管理中,以巩固运动的成果。
作为质量人,如果要策划质量运动,首先就要明确为什么要搞、怎样搞。要搞就要真搞,抓住主要问题,搞深搞透,使全体员工,特别是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人员真正有所触动,真正受到教育,真正解决问题。否则一旦流于形式,只会败坏质量部(科)的声誉和权威,毫无用处。一般说来,与其去搞质量运动,不如把工作重点放在实实在在的质量改进上,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当然首先应当解决影响整个系统的大问题,如企业的质量战略、领导的质量意识、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建构等等。
1987年在美国召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年逾八旬的戴明博士重新提出他的经过再次修订的“14条原则”,其中第10条就是“不搞流于形式的质量运动”。戴明博士已经去世多年,让我们永远记住他毕生从事质量管理得出的这条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