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五十万外企CRA分水岭:方案入选排除标准选择确定过程中的主要考虑要素

文摘   2024-10-23 08:30   广东  

我们的site是流水线,我们的受试者合格标准,并不是简单的去核对,那是非常低薪水的人做的。

能够从这些标准澄清中,看到考虑要素,内行看门道时,你的薪水也就到达三五十万这个级别了。

当外企问的时候,基本概念的掌握是很重要的,比如内资喜欢说的方案设计,在外企眼里是不入流的,应该是研究设计和方案开发,他们喜欢从这些你意识不到的细节上看你对工作掌握的扎实程度。

国内喜欢的Protocol Design设计是不对的,应该是Study Design和Protocol Development。

读FDA的指南和顶级学者的书籍可以很明显发现,Trial Design和Protocol Development,主流临床圈中从不用“方案设计”这种闭门造车的“术语”。同样,我们从FDA、NIH等官网,都能看到Protocol Development Tools的公开链接和工作指引。

这可不是“咬文嚼字”,它是有严格的逻辑的。研究需要设计,并考虑Funder和exectution的不同角色,让TAG、TSC、Monitor、DM、BA、IMDC、PAO、SSO等涉及其中,而Protocol仅仅是研究者和申办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description,其它还有很多工作比如药物准备、DMP、物资管理、预算编制等等需要做出规范的管理,所以只抄袭老外的方案其实意义不大(当然即便如此,有些人抄的也是错误到离谱)。

之所以国外有这个定义和区分,是因为在美国和其它六大发达药政组织,他们每个术语都是系统中的一部分,每个子部门和其它字部分锯齿咬合在一起,严丝合缝,密不可分,共同驱动医学创新和治疗前进。

Protocol Development Tools在前,需要有Clinical Trial Plan,在后会有Protocol Feasibility再交给运营团队去选择合适的研究者和研究中心做Site Level的FPeasibility调研结合公司资源、项目需求、上市策略、注册目标、适应症、研究人群、竞争对手能力分析、管线品种组合策略等等(这些不会有人教你的,需要自己领悟,自己学,做Trial Plan时从容不迫,了然于胸的前提是连跪带爬的快速阅读啃国外Clinical Review和五十几篇附件参考文件,做好真正每个Trial,这和带着CRA催入组的那种PM不是一个档次的)做决策。

在中国,是不存在研究设计的,方案拿国外的模板改几个字,甚至直接拼凑国内其它药企的方案。老板询问时,直接回答“其它XX公司的方案是这样设计的”,这是不对的。方案开发,是基于研究设计目标而描绘的,让研究者和申办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共识,但药物购买包装、数据标准、试验协调、研究管理、稽查、质量标准、文档、知情同意策略、患者招募保留策略等等都是方案本身无法体现的,需要做大量工作,真正的运营管理是在这些专业书面指引下锻炼出来的。

今天纠正另一个同行非常让我感觉奇怪的表达,就是这个入选排除标准。

和许多同行聊天时,他/她对受试者入选排除标准是这样讲一番话的“受试者满足入选标准、不满足排除标准”,甚至非常得意的指出来“说受试者满足入选排除标准”是不专业的,得要分开说。

这个一听就是国内个别统计老师自主创新的成果系列展示之一。

在主流药政机构内,从来不用这样拗口的话语,而是另一个词语“合格性标准”,英文名叫“Eligibility”。需要特别说明,通过FDA所有临床试验管理指南可以得出结论,这个词语大部分情况下,指的是受试者的入选排除标准,但在极少情况下也指的是研究者的合格性标准(尤其是FDA关于“实质性证据”一文所述)。

一 合格性标准


读者需要事先阅读“Available Therapy”,也会用existing这个词,对Off Lable用药有个基本概念,再读本文会更加简略。我们写文章时总会特别长,是因为觉得读者不读这个不读那个都会理解偏颇,或难以理解。还需要读FDA关于TPP的指南。

FDA监管药物,所有手段归纳起来,就是围绕着监管药品说明书。大道至简,看问题要直接看到本质。当然,不乏行业有高人,更能看到再简单的程度,还望不吝指教。

上市后监管,就是希望药物在获批时的加速快速审批继续完成正常的III期试验;而常规III期试验数据的,需要在真实世界中获取……略,登录网站可见。

说到这还要提一句,行业对真实世界的研究非常火热,但剑走偏锋是不对的。真实世界并不是说就可以作为用药依据,而是这里面有大数据,必须要做人工智能挖掘、统计、分析出有临床价值的线索,再去做RCT,让资源更有效使用、让受试者避免暴露于无效研究目标下的试验中遭受不必要风险,这是真实世界的目标。如果没有大数据挖掘能力,单纯的弄几十万条病例,几乎没有意义。昆泰真正的盈利来源,就在于这些销售数据和IV期数据,并不是I-III期临床试验这种外行看到的表面。

每个临床试验方案,考虑药物创新程度(MOA了解程度)、已有治疗方法、流行病学数据等,综合选择研究人群,基于……略,登录网站可见。

很容易理解的道理,健康人做PK,数据很容易完美,不受疾病状态干扰、肝肾功能正常等,这些数据真实分析出PK数据,很美的图。

但遇到细胞毒性尤其是细胞毒性的肿瘤药物,健康人遭受……略,登录网站可见。

FDA一直在推进研究人群,过去五十年,要求严格界定受试者,提供扎实数据,并为此做出详实描述,有力推进工作。

然而,近十年来,这一风向大为转变。

FDA在长期实践中观察到,患有一种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往往有多种基础伴随疾病,接受多种治疗,而且肝肾功能受损。理想模式下,让某受试者……略,登录网站可见。

前面我们说到,FDA所有工作都是围绕着推进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便于病人和医生合理应用药物,基于完善准确数据循证医学提供用药凭证,它鼓励临床试验阶段入选的患者是上市获批后最希望被用到的患者群体


但在国内,目光狭隘但非常精明的国内老板对这个做法是嗤之以鼻的,尤其是中国目前制药企业遭受销售重创的背景下,将更加不愿意。

患者如果患有其它疾病,会有很多管理难题:

-证明合并治疗不会干扰药物治疗作用的评价,需要提供体内体外结果和文献支持,而且要分组评估药物相互作用结果,它宁可不做。

-只做某个患者群体,选择罕见病而且危重的或者无现有治疗的疾病人群,拿到绿色通道、快速审批、优先审评资格,获批后大摇大摆的要求超适应症用药。比如PD-1很多适应症国外获批,目前上市的厂家已经在大肆宣扬,可以治疗十几个适应症,这是非常违背法律的。走快速通道拿到规定适应症,却超适应症用药,这是对其它厂家规规矩矩做试验,对说明书用药制度的践踏。

-患有其它疾病,意味着……略,登录网站可见。

-疾病复杂后,患者SAE,或因疾病恶化而改变用药,导致……略,登录网站可见。

二 相关指南


2019年,FDA为推进研究人群选择策略的优化,已出台许多指南,并在2019年工作计划中明确。

指南的更新,是2019年6月,指南如下:

对于近三年来火热的免疫治疗,尤其涉及肿瘤患者的审评经验,FDA于2019年三月份一口气发布五个指南:

这些指南,同步于FDA关于方案开发的指南列表清单中,也在NIH的方案开发清单建议中都有陈列。

三 入选排除标准逐条剖析


入选排除标准每一条都应当紧密扣住主题:都必须为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相关。有些莫名其妙的,就应当删除,因为入排标准的溯源和确证,GCP证据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临床试验国内运营……略,登录网站可见。

运营管理和入排标准因而大道至简,殊途同归:紧密围绕目标而描述和定义。

识别受试者群体,并排除禁忌治疗,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治疗作用干扰影响疗效评估的准确性,并考虑满足……略,登录网站可见。

识别受试者群体,就是说,受试者的疾病诊断依据,年龄、性别、种族。肿瘤患者往往是组织病理诊断结果、影像学、临床评估三者综合的结果。而对MRI、CT、X片的证据,考虑结果的可比性,不同设备的干扰,依次展开具体的描述。

入选标准,将定义试验用于包括哪些……略,登录网站可见。

排除标准,将描述哪些疾病人群的亚组,例如安全性和或其它风险,或对受试者……略,登录网站可见。

排除标准有些条款我见过的,五花八门,问“写”方案的,她刚开始会振振有词,问许多遍后,她才会反应过来自己抄错了,入选标准抄到排除标准去了。还有觉得有个方案写每次随访检查粪常规潜血,“感觉这个写的很好,看患者出血风险”,再问她,她才会知道,乱抄袭方案对试验的沉重负荷,不必要的风险是不能随意增删的。

合格性标准应当清晰,一直,每条标准都应当被仔细斟酌考虑,对证据的时限和“灵活度”有准确把握,不能“便于临床操作”胡乱混淆。比如患者年龄大于18岁,这是荒谬的,你得……略,登录网站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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