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补流测算:分子砌块公司可转债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文摘   2024-12-26 08:42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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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性投资:公司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接上文的财务性投资案例,今天继续分享皓元医药(688131)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案例,本次可转债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转股价格为40.73元,目前股价36.36元。
来看看再融资对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监管要求,这个测算过程可以成为再融资项目类似问题的模板,具体如下: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82.00万元;(220233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0,457.00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说明本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的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一、本次募投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综合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用途、现金周转情况、利润留存情况、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营运资金缺口等情况,公司目前仍存在59,004.08万元的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最低现金保有量等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一)可自由支配资金

截至20236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8,321.7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43.7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剔除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后,实际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为17,977.92万元。

(二)预测期资金流入净额(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

2023年至2025年资金流入净额依据未来三年的自身经营利润确定,测算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未包含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364.35万元,根据谨慎性原则,假设未来三年净利润规模维持不变且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此处仅用于测算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利润积累情况,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积累为58,093.05万元。

(三)现金周转及最低现金保有量

公司现金周转主要取决于销售回款、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和税款等因素。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销售回款周期、采购付款周期等影响公司的最低现金保有量。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四)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2023630日,公司已审议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如下:

如上表,截至2023630日,公司已审议的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中尚有4,938.88万元未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五)未来三年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公司2023年至2024年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规模为51,101.17万元,具体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如下: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6.23%,假设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至2025年)的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为41.61%(即2020年至2022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的90%,此处仅用于测算未来三年业务增长新增营运资金需求情况,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同时假设公司未来各项经营性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等)、经营性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2020年至2022年的平均比例相同,则公司2022年末至2025年末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六)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

2020年公司处于IPO申报在审期间,未进行现金分红,在预计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所需资金时,拟采取2021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不含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比例(20.84%*未来三年预计自身经营积累确定(58,093.05万元),预计未来三年现金分红(不含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所需资金总额为12,109.48万元(58,093.05万元*20.84%=12,109.48万元)。

综上,公司目前仍存在59,004.08万元的资金缺口,本次募投项目中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34,500.00万元具有必要性,补充流动资金融资规模合理。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比例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的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为29.72%,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及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存在超过募集资金总额30%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注:内容摘自皓元医药(688131)可转债审核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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