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灵探理】中国传统村落新内源式发展模式研究

学术   2025-01-07 20:01   云南  

【作者简介】吴兴帜,博士,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张云熙,女,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乡村治理、农村发展。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滇黔桂传统村落建设聚落文化公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1AMZ015);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西南边境民族地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1BMZ151)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集大成者,其集中呈现了乡村社会的生态、生活、生产形态,映射了我国乡村社会的历史演化过程,具有独特的聚落形态、乡土景观以及地方性知识体系,既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也是乡村振兴的资源。目前传统村落的发展基本上都是以地方性资源为基础、外来资金为动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外生性模式,无法真正实现村落发展。文章基于新内源式发展理论,从“地-业-人”三个维度构建“地域循环共生圈”的传统村落振兴机制,认为地方性资源是村落发展的基础,产业是村落发展的动力,村民是村落发展的核心。通过挖掘地方性资源,激活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要素,运用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力量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并由此带动乡村劳动力的回流,实现生产消费链条空间上的人口聚集。由此,推动地方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传统村落生态、生产、生活融合发展的地域循环共生。

【关键词】传统村落;循环共生;新内源式发展


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与乡土智慧的综合体,反映出中国农村社会如何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集中体现了我国乡村社会的风土人情、文化习俗与生存智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量的工商资金注入传统村落,很多传统村落走上了以旅游开发为主的发展道路。传统村落面临着从村民的日常生活生产场所向旅游休闲娱乐的文化空间与消费产品转型,一些村落形成了“资金-权力”的利益共同体,甚至出现了“村庄公司化”的现象。由此,带来村庄公共性丧失、文化传统丢失、“乡村性”流失等问题。传统村落的振兴需要系统化的理论支持,本研究基于新内源发展理论,通过“地-业-人”三要素构建村落发展的循环共生机制,探索乡村地域系统“地-业-人”三要素如何塑造乡村发展动力,不仅有现实迫切性,更有重要学术意义。

一、传统村落发展模式与路径回顾

传统村落作为活化的文化遗产,是农耕文化的精粹,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在现代化的浪潮下,目前传统村落正面临城镇化、工业化、村落空巢化的困境。为了摆脱这些困境,众多学者围绕传统村落发展的模式、策略与路径等开展了较为详尽的研究。刘志伟认为经济发展是传统村落发展的主轴,只有发展在地经济,传统村落才有持续的生命力。对于如何发展在地经济,学者基本上都是结合传统村落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进行模型化分析。如邵秀英等依据村落的资源禀赋、区位、交通等条件将传统村落发展模式划分为旅游产业驱动模式、文化创意产业驱动模式、特色生态农业驱动模式;刘馨秋等认为传统建筑型村落的发展要突出传统建筑风貌,农业景观型村落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农业特产型村落发展需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民俗文化型村落要以重塑乡村文化来促进发展;许少辉等根据地域特色总结出我国传统村落发展模式主要有融入全域旅游的“苏南模式”、以人口红利支撑劳务经济的“中原模式”以及以民族特色融入产业发展“黔东南模式”;也有学者认为传统村落的发展是整体性的发展,需要从农业、旅游、景观、文化等七个维度进行整体性活化。

基于对村落资源本身的认知,有学者认为对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开发可以有效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当下传统村落有效发展的路径之一。也有学者认为,传统村落的发展要以维系村落的“农性”为基本原则,即基于村落独特的农业生产条件,创新性和创造性地发展传统农耕方式,在为村落积累丰富的物质产品的同时,创造出更加丰富的农耕文化。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前提,激活传统村落文化的现代价值,培育文化创意新业态也成为当下推动村落可持续发展较为时新的模式。

乡村发展理论认为,无论村落发展选择何种模式均是内在因素和外源驱动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传统村落的自然、人居、社会文化环境是相对脆弱的,如果引入大量的外源性资源,尤其是大量的工商资金嵌入,不仅会破坏和侵蚀传统村落原有的自然环境,而且资金利用自身的优势,在与农民的博弈中会产生挤压农民生存空间、村民权力和利益边缘化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使其逐渐演变为一股不可控的掠夺农村资源、加剧农村衰落的力量。因此,部分学者认为,中国乡村发展不仅要外援驱动,更应挖掘其内生动力。

乡村社会的发展既需要政府与工商资金“授人以鱼”式的社会支持,更需要农民本身“自我造血”式的主体内生动力。周广永等认为,以“村落主导”为特征的传统村落内生式开发模式是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该发展模式是一种自我主导的、农民广泛参与的发展形式,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村衰弱问题。与此同时有学者意识到,我国大多数传统村落是在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偏远地区,村落的发展既要整合内部资源又要对行政力量和市场力量加以综合利用。这恰好与新内源发展理论所提倡的利用自身资源来获取外部资源,并将外部资源转化为内部发展资源的理念不谋而合。其关键在于通过认同、赋权、创新、合作为地方资源增值,强化社会联系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实现乡村振兴。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学者们对传统村落的发展模式、路径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分析。外生还是内源的发展二元论在农村研究中长期存在,也有不少学者认为,村落的发展需要调动内外资源共同参与,超越了内部驱动与外部驱动相割裂的发展理念。但价值层面“内生取向”与行动层面“外生取向”的张力长期存在。如何弥合二者的张力,怎样实现内源外源协同发展,这些问题还有待诠释。

二、传统村落新内源发展理论认知

外生发展理论在本体论层面将“农村”视为城市发展的“背景”,认为农村发展是嵌入在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市场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体系中。通过自上而下的干预、支持、投入,可以加速发展要素(包括技术、资金和劳动力)由城市向乡村的空间扩散,实现乡村农业、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的现代化,从而达到消除贫困和阻止人口流失的目的。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展主要通过土地制度的变革、农业产品的市场化、政府主导的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的带动等,这些举措的核心是依赖国家对农村的资源输入。该模式虽然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使欠发达地区迅速摆脱贫困,但长此以往造成了乡村发展自主性缺乏和后劲不足等问题。

基于对外生发展模式副作用的种种反思,20世纪70年代乡村发展理论逐渐转向内源式发展模式。1975年瑞典财团在联合国发表的关于“世界未来”的报告中提出:“如果发展作为个人解放和人类的全面发展来理解,那么事实上这个发展只能从一个社会的内部来推动。”至此“内源发展”概念被正式提出。日本学者鹤见和子基于对现代化理论、依附理论以及世界体系理论的批判与反思,对内源发展理论进行了进一步阐述。内源发展理论是指:“由不同的地区的人们(和集团),适应本地区固有的自然生态环境,立足于传统的文化遗产,结合外来的知识、技术、制度等,自律地创造出来”。内源发展理论倡导农民在村落发展中要处于主导—支配的位置,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但因其过于强调内部因素,造成地方行动者参与的主动性、有效性、参与度等方面逐渐衰落的问题,新世纪初欧洲学界提出了“新内源性发展”的概念。Ray认为,新内源发展要立足于地方参与,并培育出与地方发展意愿相一致的合作机制。为达成该目标需要地方行动者、国家力量和社会中介力量的参与。基于此,一些研究者尝试总结出它所呈现出的关键特征。Tolón-Becerra等指出新内源发展具有利用内生潜力、发展社会资金、促进地方参与三个支柱。Vanclay将农村新内源发展的关键要素总结为:目标是创造多元、弹性和可持续的地方经济;地方受益于发展成果;利用地方可用资源挖掘地方特色,并尊重当地的价值观;农村既是消费场所又是生产场所。至此,地方主体性、地方资源、参与等是构成农村新内源发展理论观点的关键因素。

由此,新内源发展理论包含的内容是:一是从发展的主体来看,认为村落发展的核心主体是村民。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唤醒村民的主体意识,使其在乡村发展中享有决定权、控制权和发展利益的收益权。强调主体“内生”但又不仅限于“内生”主体,还主张接纳并承认外部力量为乡村发展所用;二是从发展的地域范围来看淡化了地域边界。认为构建地方与超地方的网络关系是实现农村资源配置的关键,需要在乡村发展中协调好区域与区域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多元力量交互作用、动态控制协调的农村网络关系;三是不仅关注乡村社会的经济发展,而且将社会资金的构建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定“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人”既是发展过程能动行为者,又是发展成果的共享者。Ray认为新内源发展理论所强调的地方与超地方的关系网络,使得社会资金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要深入挖掘社会资金,并将其转化为经济资本,以达至促进区域发展的目的。综上,新内源发展理论是在肯定了内生动力价值立场的基础上,将外部干预转化为内部发展和建设的动力,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遗憾的是目前对新内源发展理论的本土运用多停留在理念的认识和理论价值的探讨上,可操作性的实践较为缺乏。在全球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动下,乡村发展不再是孤立的事情,需要调整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将外部力量纳入村落发展的体系中,突破内部与外部彼此分割的界限,形成多重因素相互交织的联动整体,从而实现传统村落的复兴。由此,本文基于中国传统村落发展的实际,拟构建以“地-业-人”三要素为基础的传统村落“地域循环共生圈”的新内源发展模式。(见下图) 

“地-业-人”是构成乡村地域系统的三大核心要素,也是引起乡村变迁的中轴。其中“地”也即地方性的资源,重点强调地方性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人,是村落发展的核心。二者存在着一种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一方面资源对人类活动起到了促进和抑制的作用;另一方面人类通过对资源的投入和利用,从而实现资源的产出,形成各种类型的产业。而地与业的协调发展关键是资源有效配置和资产有效重组;人与业的关系中农民生计问题和增收问题是关键。三者之间的运行反馈机制是:人通过整合乡村内外各相关要素,并将其链接到村落之外,形成内外部的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的交换,最大限度地激发地方活力,构建更加广阔的合作网络,创造出新的价值链,实现村落循环共生的新内源式发展。

三、传统村落地域循环共生圈发展模式构建

“地域循环共生圈”的概念是2018年由日本政府提出的。该理念是综合了结构相似性理论和生态学原理的核心要素,即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或还原者)的三元组织结构,并依据村落各要素之间的协同稳态关系或共生关系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其中“地域”是指通过制度联动、产业联动、空间联动形成地方与超地方的联结关系;“循环”指的是物质与生命的循环;“共生”是指人与自然的共生以及本地区与周边地区的共生。“地域循环共生圈”就是通过空间要素的双向流动,使区域间的资源优势互补,创造出新的价值链,最终形成相互依存、协同发展、共荣共生的有机整体。结合中国传统村落的发展,建立“地域循环共生圈”的关键在于充分运用地方自然资源、物质资源、人才资源与财力资源,通过反馈、抗逆、共生和共享机制,优化村落“地-业-人”要素组合与空间匹配关系,塑造乡村发展内源动力的共同作用,从而形成地方环境与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

(一)地方性资源:循环共生的基础

传统村落的发展,首先需要面对的就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问题。也就是说乡村发展赖以存在的地方资源要形成内源性发展的地方资金。布尔迪厄曾指出,“一种资金除非与场有关,不然它不会存在,也不会起作用”。他这里所说的“场”可以理解为乡村地域社会本身所具备的“地方感”和“原乡感”。乡村聚落的形成是人地耦合的结果,传统村落之所以能够长时间留存,是因为村落肌理是架构在丰富的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之上的,意味着当地经济、社会和文化能够高度与当地的自然生态系统相契合,蕴含着人地和谐发展的地方心智。

基于对新内源发展理论的认识,在对传统村落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以地方视角对资源的独特性、竞争性进行审视。这种地方视角不仅强调地方性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的整合,关键要理解乡村原住民在情感上对于乡土的认知和联系,以此来创新性地开发乡村。比如,日本在传统村落的开发上认识到以土地为核心资源的乡村资源能产生生态、社会、文化于一体的多元价值。上胜町的村民就将当地山谷中的上百种树叶加工成日本高级料理的盘中饰品,冠名“彩”而行销全日本,让“树叶经济”发展成为日本屈指可数的农工商联合地方发展模式。又如,广西龙脊梯田在旅游开发前仅仅只是农业生产的场所,而旅游开发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景象,尤其是当地村民在梯田上劳作的场景,成为其核心旅游价值所在。这些案例旨在说明传统村落发展的地方感的体现,需要将村落中不同类型的资源看作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若一旦将村民拥有的山川地流、亭台楼阁等物质文化要素从其生长的土壤中剥离出来,整个村落的吸引力将大幅度下降,甚至失去了开发价值。

地方性资源除了自然山川外,还要关注村民在日久年长的生产生活中“积累下来的劳动物”,比如,独具特色的地方手工艺品、歌舞技艺、口头传说等方面都是地方性资源。当然,传统村落中一些古风古韵,富于变化的民居建筑也是村落发展的重要资源。这些民居建筑是当地人为了生产和生活所建造出来的,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是在地的社会和文化的涵养所造就的,因此在村落的发展中不可肆意地隔断这种联系。在新内源发展模式中,强调“在地的设计”和“适度的改造”。也就是说,当许多的传统村落集聚成具有明显的共性特征的聚落时,在对具体的某个传统民居的设计改造的时候,要强调从人的使用需求出发,对产品进行适度的优化和完善,不要过度干预产品的基本性能和品质。诸如在湖南常德洞庭渔村,当地很多居民的建筑都是沿村庄道路而修建的,随着高速公路的修通,来往车辆的噪音大、尘土多。针对这一问题,在村庄整体重新规划时,在道路两旁分别设置了水景观,以此来过滤噪音与尘土。在陕西的刘坝县,设计师在对当地农民家庭改造为民宿时就将房东的喜好与建筑风格相结合。为喜欢木工的农民家庭设计民宿“朴匠”,为返乡大学生设计民宿“书与田”,这样设计不仅满足了乡村发展的经济需求,而且充分体现了对环境场所的尊重、对历史文脉的尊重、对建筑特色的尊重,更是对人的尊重。地方性资源是传统村落发展的底色,良好的资源禀赋为村落的新内源性发展提供发展的潜能。但传统村落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是孤立地在保护某一文化事项,它受到地方性资源的影响,又反作用于其中,“地域循环共生圈”强调的是在原乡环境中整体地营造出地方意境并体验地方文化。

(二)产业:循环共生的动力

新内源发展理论主张超地方的生产实践,更强调地方要受益于发展的成果。传统村落的产业在发展初期常常需要借助于外部的推力。工商资本下乡是从外部引进资源促进乡村改善农民生存条件的一条重要现实途径。下乡资金经营的过程既是实现农业从低能到高效,农村从贫困到繁荣的过程,也是多元利益主体博弈的过程。

这就需要重点关注多元主体博弈后,如何实现乡村收益内循环。具体而言就是要将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收益尽可能在乡村地域内实现。其中最能体现收益内循环的两个环节是生产环节即价值增值部分和消费环节即价值实现部分,为此就要改变生产技术或生产方式和挖掘消费潜能。它突破了乡村以农业生产为主导的传统生产经营模式,推动农业生产向市场和消费导向转型。以旅游开发为载体,乡村文化凝聚为内核,通过合理的设计去激活乡土资源,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服务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不仅能有效助力农业资源跳脱传统只用于粮食生产的局限,还能带动资源、要素、技术、市场需求在农村的整合集成与优化重组,进而打破相对单一功能和均质的空间,实现对“三农”价值的再造与延伸,是带动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方式。

通过产业开发发展乡村经济,实现收益内循环,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工商资金下乡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和较为丰富的投资优势,为合作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市场销售等服务平台;农民通过发挥自身土地、劳动力的优势,承担具体的“生产”环节,将生产“车间”搬到广阔的农村。通过自身的商业运营获得增值,再将盈利所得运用于村落的公共服务部门,从而形成村落内部资金和资源的循环运转,以达到提供公共服务、维持村落生存发展。如此循环往复,滚动前进,呈现出“雪球”效应,从而形成了经济的内循环自助运行模式;另一方面,要让农民在产业发展中居于主体地位,分得更多利益,是发展的本质要求。目前比较普遍的“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并不是简单的传统的公司对农民的带动,而是农民和企业均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在投入上各自承担一部分,所有权边界明确,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为了避免“企业持续致富,农民原地踏步”的现象,关键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多主体、多产业、多要素可以共同参与,共同发挥其优势,实现资源最优组合。比如,打破传统单一的“分利”机制,坚持能力提升与增收并重,推动各经营主体与普通农户之间建起激励相容机制,形成不同经营主体之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新格局。如陕西袁家村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为避免村民利益受损,就通过合理分配股权的方式来激活乡村发展的多元主体。村集体、文化旅游公司、各类商铺等经营主体通过互相持有股份的形式,形成了以产权共有为核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股份格局。权益共享、收益共享、发展共享,达成多主体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延伸产业链,拓展了产业功能,衍生出与第三产相关的一产、二产,形成了基于旅游服务产业链的合作关系。

(三)人:循环共生的核心

新内源性发展是以解决人的发展为根本目的。人是村落地方性意识的核心,是地方区别于其他空间的关键所在,更是乡愁情结的发起者和归因。村民尤其是乡村原住民是村落发展中最具能动性的主体,也是系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当前在城市主义的影响下,乡村人口大量流出,造成了乡村社会中最重要的联结机制解体,人际疏离、个体孤独、无序互动等乡村社会总体性危机显现。就此而言,重建社会联结是实现乡村振兴与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

传统的乡村社会长期处于相对单一的“社会闭环”中,在后现代社会背景下,乡村成为一个开放性的空间,多种项目、多重力量、多方资源同时进入农村场域,个体层面的下乡者、返乡者、观光者,组织层面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基于当地资源进行地方性参与的同时,还充分利用外部市场、机构和网络等资源,并将这些整合成为内部发展的动力。各经营主体共同受到区域战略、产业政策、外来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共同影响,共同体成员按一定规则和方式相结合,共处于村落发展的场域,相互依存、互动合作、共同建设,打破了原有稳定的村落边界,推动着传统社会走向了多元化开放。

尤其是随着传统村落旅游业的发展,使乡村社会公共体系得以不断完善,如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信息网络平台、医疗安全保障等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和经济环境。既增加了乡村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也为乡村的原住居民提供了更为丰富多样的就业岗位。以游客和“乡创客”为代表的“新移民”群体与原住民一起构成了乡村的多元主体,并在乡村的建构中发挥重要的能动作用,由此通过改变人口结构、生计方式等途径实现了乡村的主体性重构。

返乡人回流和新村民入住等多元主体被“链”到乡村发展的场域,在互动中形成地域性的发展主体推动传统村落的发展。首先对于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基于文化和环境的关联,共同协力采取行动,让大多数村民在传统村落发展的各个阶段能够自由地参与,并且能够拥有较大的掌控权;其次从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对村民进行知识、专门技能和个人权益培育,让村民学会用知识、技能捍卫自己的权利;最后通过利益联结、社区营造、主体赋能,让相关利益主体按一定规则和方式相结合,相互依存、互动合作、共同建设,在“共同在场”中唤醒文化认同,推动乡村社会走向多元化的开放。

四、结语

传统村落作为承载着农耕文明和乡土记忆的特殊乡村形态,在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背景下探索利于促进传统村落的发展模式,关键需要理清谁的村落、为谁发展?“地域循环共生圈”所倡导的是一种开放的、着眼于推动城乡间要素的双向流动、互补与融合,以对流为基础的新内源式发展。强调立足乡村的地方性资源,以产业带动乡村经济转型升级,在城乡资源要素共生对流中,将乡村资源整合增值所产生的收益更多留在当地,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是一种重视内部与外部、地方与超地方资源整合的农村发展方式。“地-业-人”循环共生圈是对传统村落新内源发展模式的具体化,传统村落中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独特的地方社会文化成为了传统村落生产生活的载体,有基础带动性,对地方性资源的开发利用可有效传递到产业与人口方面;而产业是乡村发展的根本所在,是乡村生活富裕的来源,是乡村振兴的基石。对地方性资源适度的配置利用,将有利于地方产业的发展,通过挖掘乡村多功能背后的产业潜能与新业态实现产业的“在地化”发展,将带动当地居民的就业和创业,随着地方产业的发展壮大,能够有效地吸引部分年轻人回流创业和就业,将有助于实现生产消费链条空间上的人口聚集。当下乡者、返乡者、观光者在同一地生活,他们分享共同的资源、享受同样的社会服务、与地方共同分担环境和财政问题也彼此协作,重新与村落空间形成身体、情感、社会关系等方面的联系,形成构筑地域社会的基础,使得乡村有了独特性。把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资源、文化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以创意为核心的资源的再生产,将促进村落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实现传统村落的地域循环共生。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贵州民族研究》2024年第4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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