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思笃行】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践逻辑与推进策略

学术   2025-01-08 20:00   云南  

【作者简介】聂君,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副教授,博士。


【摘要】维护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都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它属于我国公民道德的基本范畴。当前,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族高校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遵循着从个体规范到群体团结再到态度内化的实践逻辑,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发展。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工作新要求下,民族高校应从课程体系、教师角色、集体活动、奖惩体系、审美教育和历史教育等方面重构学校教育系统,将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相结合,培育各族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责任,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贡献力量。

【关键词】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道德教育


进入新时代,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了高度的团结一致,人们对国家和中华民族的热爱与认同无可争辩,对民族团结的偏爱也在内心深处占据了优势。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共同体的脆弱性意味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需要持续开展”,任何降低民族团结有效性的行为都将威胁到新时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提升。因此,我们绝不能沾沾自喜地满足当前取得的成果而止步不前,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长期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定不移地保持民族团结的强大活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党和国家主导的社会内聚工程,贯穿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它主要是在学校生活中得到理解并付诸实践,是面对全体学生、不分民族的实践“公共善”的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可以对个人主义的情感进行整合与重塑,引领年轻一代走向民族交往、文化交流、情感交融的正确道路,“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发展,是推动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因此,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这一主题成为众多学者关注的热点,他们从不同视角展开了深入研究。袁同凯、韦惠文、严庆、蒋士会、万明钢、国建文、陈庆文、曹能秀、金志远等学者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共情、生成性过程、核心素养、空间社会学、层递交往、结构化理论、生活世界理论等多维视角分析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概念内涵、价值归属、逻辑结构、实践路径、实施策略等内容,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借鉴。但从某种程度上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也是一项特殊的德育工程,目前从道德教育视角审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研究尚未引起学界的较多关注和重视。各级学校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阵地,当前,针对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研究成果较多,但聚焦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成果仍不多见。因此,从道德教育视角对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问题进行研究无疑是有益的尝试。

一、民族团结进步的含义及其在民族高校教育的主要内容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旨在增强各族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责任的一种教育形式。通过这种教育形式,各族群众可以学习民族知识、熟悉民族理论与政策、树立民族团结观念、履行维护民族团结义务,进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一)民族团结进步的含义

1988年4月,自第一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所作的报告《沿着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道路前进》中首次出现“民族团结进步”的提法后,这一提法在全国普遍使用起来。民族团结进步是指在不同民族之间或同一民族内部建立起团结友善的关系,并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维护好、发展好这种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和繁荣发展。它强调的是在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前提下,基于民族团结友善的关系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包括民族团结和共同进步两个层面的涵义。民族团结不仅是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也是各民族内部的团结。各族人民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基于共同利益、通过共同努力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达成彼此尊重、良性互动、友好相处、紧密依存的目标。共同进步是指民族团结营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可以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发展。“团结”和“进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是一种辩证关系,“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在团结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进步,‘团结’是‘进步’的现实保障,而‘进步’又为‘团结’提供了持久动力”。“团结”与“进步”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推动各民族大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归根到底,是要“最大限度把各民族凝聚起来,同心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内容

民族高校是由多民族师生构成的一个介于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之间的组织,民族特质要求它必须承担起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历史重任,将民族团结的理念深植于各族学生的心灵和人格之中,使他们充分理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内容,并获得一种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荣誉感。2021年 4月,教育部牵头制定了《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教民〔2021〕1号),其中明确了高等教育阶段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主要内容,即“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深化维护祖国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的意识,深化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强化‘五个认同’,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这一表述为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明了方向,概括起来就是明确要求民族高校开展以“二三四五”为核心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二”即“两个共同”,“三”即“三个离不开”,“四”即“四个与共”和“四个共同”,“五”即“五观”和“五个认同”。民族高校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族学生深刻认识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磅礴伟力的重要前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是我国各民族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真实写照,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充分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以共同的疆域为界限、共同的历史为积淀、共同的文化为载体、共同的精神为内核的民族关系共同体,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二、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实践逻辑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是我国公民道德的基本内容,其中,团结友善蕴含着我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友爱互助的核心要义。可以说,维护民族团结是当前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族人民都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也是这个时代、这个国家的人们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延续了几千年的传统道德体系被彻底重构,民族团结被确立为社会主义中国全新的价值和道德取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也成为国家公共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民族团结属于公民道德的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也属于道德教育的范畴。涂尔干曾对道德教育有过深入研究和经典论述,他认为通过学校教育培育个人道德必须具备三个要素:一是纪律精神,通过学校教育使学生习得道德规范的知识,并利用学校纪律培养学生的规范感;二是自制精神,这是以学校集体生活为前提,使学生感受并意识到集体生活中的团结感,从而生发一种共同精神;三是知性精神,在获得规范感和团结感的基础上,使学生自由地理性实践,将道德规范内化成社会态度。实质上,学校道德教育三要素的逻辑关系彰显了学生实现道德社会化的全过程,其结果是学生获得了正确对待社会生活的终极态度。涂尔干的道德教育理论无疑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供了行动上的洞见,他的道德教育思想也对我国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当前,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已成为民族高校最为迫切的职责和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正遵循着“个体规范—群体团结—态度内化”的实践逻辑不断深入推进。

(一)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重塑了学生的个体规范

当前,相较于普通高校,民族高校有着更加明确且清晰的目标,这就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该目标引领下,各族学生都获得了确切的民族团结观念,这首先得益于不断完善的课程体系。2024年 2月 27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正式在全国发行,并在民族高校率先试用。该教材不仅填补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国家统编教材的空白,也进一步丰富了现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体系。民族高校相继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推广使用,使各族学生充分认识中华民族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伟大历程。民族高校还普遍开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国家安全教育》《中华文化导论》、“四史”等系列课程,聚焦共同性,强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此外,在课程思政综合教育理念指引下,民族高校鼓励教师充分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包括价值观念、精神品质、理想信念等,使各类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课程一样,发挥立德树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作用。必要的课程设置帮助各族学生习得了民族团结知识,明白无误地告知他们在与不同民族交往的特殊情境中,要“学会有秩序的行为,合乎道德地行动”,促使他们形成一种自我控制发展的良好习惯,以及严格维护民族团结的规范感。但仅有规范感还不足以保证所有人的举止得当,这就需要某种能够超出常规性观念的东西:权威观念。在权威的强制作用下,人们才能将超越个人情感的道德力视为一种约束力。维护民族团结并不是普通的道德规范,有违这一道德规范势必会造成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因此,民族团结的道德规范必须上升到纪律层面。目前,部分民族高校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为契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相关规章制度,在校纪校规中增加维护民族团结的内容,出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方式对民族团结加以保障和推进。此时,促使各族学生深入了解规章制度,强化他们的纪律性,就成为教师应负的责任。

(二)对多民族大家庭的依恋衍生出学生的群体团结

在民族高校,学校生活不断滋养着各族学生的精神机体,教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观念、情感和实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们,推动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并将民族团结的道德规范引入他们的集体生活中,营造各族学生共居共学共乐的“一家亲”氛围。

目前民族高校已全面实施各族学生混合编班、混合寝居的政策,而且不断扩大混合寝居的范围和层次。部分高校率先打破学院、专业和年级的界限,根据学生生源地、民族成分和学习成绩等情况开展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的混合寝居,并且选派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高年级优秀学生代表等入住混居宿舍,与各族学生“手拉手”结对子,扩大共居覆盖面,推动建立更高程度的互嵌型寝居结构。部分高校还以宿舍为主阵地,以宿舍长为核心,以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等为骨干,主动发挥先进作用,帮助各族学生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组织舍员共同参加“宿舍文化节”“民族风情展示周”等集体活动,加深彼此的了解与信任,提高共居层次,丰富共居内容。

在倡导共学中,民族高校搭建了多类型的共学平台,如通识教育平台、科研创新项目平台、民族文化交流平台等,为各族学生创造共学机会。民族高校普遍鼓励吸纳各族学生参加校内外课题,部分高校还制定了相应的奖励政策,引导教师邀请各族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在科研工作中锻炼并提升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学生间的共学互助也逐步改变过去汉族帮助少数民族的单向帮扶模式,通过深入挖掘少数民族学生在体育、音乐、舞蹈等方面的优势长处,推动汉族与少数民族学生之间双向互动,真正实现了互助共学。

在共乐方面,民族高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定期举办校园十佳歌星大赛、趣味运动会、民族歌舞联欢会、校园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各族学生广泛参与,在展示自身优势和本民族优秀文化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民族交往交流和多民族团结协作。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族学生共同成长进步,无一不在生活中焕发集体意识以及对团结互助的极大热情,即使那些习惯于离群索居的学生也能感受到群体团结精神的影响,跨越个体与集体生活的鸿沟,被牵引融入各族学生组成的不同群体里。在民族高校这个大家庭里,学生对民族团结道德规范的遵从是个体对群体的承诺,因为这个承诺,他们结成了一个共同体。他们将个体的理想与共同体的未来融汇起来,汇聚成对共同体的依恋情感,“它绝对不是一种游移不定的、浮于表面的和变化多端的意志,而是深植在人们内心里的感情和倾向”。当前,民族高校已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的道德生活引力中心。在共居共学共乐的集体生活中,各族学生学会了热爱并认同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并生发出一种坚不可摧的集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维护民族团结自主实践孕育出学生的内化态度

在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优先地位,被视为最高意志,影响着学生的言行,并以一套清晰明确的观念体系深植于他们心中。但对学生而言,“这样的遵守并不等于消极的屈从,而是受到过启蒙的忠诚”,一种坚定的无可置疑的对整个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忠诚,这种忠诚源于对民族团结内涵的深刻理解,以及明确它存在的理由之后与最高意志达成的一致。维护民族团结的道德观念逐渐从一种外在于他们的规范内化成他们的社会态度,使他们孕育出了共同的理想信念,也做出了源于自身意志的坚定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各族学生自主自觉地开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多样性社会实践。近年来,民族高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广泛开展“三下乡”“返家乡”活动,到社会课堂中上好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大思政课”。他们深入祖国边疆、城乡社区、工厂企业,感受城乡快速发展呈现的新面貌、取得的新成就,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并且通过实地访谈、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所学专业为当地发展建言献策,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淬炼坚强意志、增强干事本领。同时,各族学生还以宣讲员的身份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依托“道中华”“六进”行动、主题思政晚会和主题文化教育演讲比赛等,面向学校、社区、企业、单位等开展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题的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激发中华民族自豪感,有形有感有效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族学生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理性实践不单是出于对民族团结道德规范的遵从,更是出于自觉意识赋予他们行为的自主性。可以说,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各族学生学习和掌握了民族团结的道德规范,将集体意识内化成个人意识,“获得了自主和自决的精神,在特定的界限内自由地运用理性”,适应并积极作用于多民族大家庭的社会生活,完成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遵从、从他律到自律的道德社会化过程。

三、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推进策略

新时代,民族高校教师应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和百折不挠的毅力,以新的要求激发各族学生内心的渴望,唤起和培育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的道德观念,并以更高的理性指引他们获得进步,帮助他们完成由个体规范到群体团结再到态度内化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过程。

(一)合理安排民族团结进步的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学习习惯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当前民族高校的首要任务,民族高校必须承担起这项艰巨的任务,不仅要专注于此,而且要奉献于此。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不是无足轻重的,而是至关重要的。以往对这个事实的忽视导致民族团结进步教学活动缺乏次序性和连续性,而且课程教学的时间与预期的目标远不能匹配。教学活动的随意性和较短的教学时间无法给学生留下持久深刻的印象,致使他们很难从中获得可观有益的教育,教师的付出也就劳而无功了。因此,适当增加教学课时,合理安排教学次序,使学生养成连续性学习的习惯,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有效策略。当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的匮乏无疑是该策略实施必须逾越的一大障碍。“尺寸教材,悠悠国事。”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在2023年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编好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等教材。今后,民族高校应在国家民委牵头组织下,集合力量加快新教材研发,坚持“两个结合”,突出“史论结合”与“古今并重”,在理论、历史、制度与治理、区域与民族等方面编写更多优质教材。但需注意的是,“道德教育既不是布道,也不是灌输,而是解释”,如果教师只是按照教材给学生灌输民族团结进步的知识,而不加以解释,那么他们获得的道德规范教育就是不完整的。因此,在“金教材”的基础上建好“金课”、锻造“金师”势在必行。教师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关键,可以通过名师示范、送课上门、集中培训、教学竞赛、教研项目等方式培养一批骨干教师,打造一批精品课程,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人心、打动人心、激励人心。

(二)不断巩固教师道德教育的权威地位,凝聚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的向心力量

在民族高校,教师作为民族团结道德规范的代言人,展现出一种道德权威,这源自教育的崇高使命以及教师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忠诚和对自身角色的认可。各族学生受到教师的感染,唤起了对教师及其所表达的民族团结进步观念的信任,主动接受这种感召力和制约力,而非任凭自身欲望和激情去逾越民族团结道德规范的限度。“正己而后正物,自律而后律人。”在民族高校,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在任何时候都是师德师风的第一要事,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学识素养,更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师德修养,养成对民族团结道德规范的坚定信仰,努力做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身正为范,立德树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为此,民族高校要继续深化教师意识形态教育,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工作,重塑教师自身角色,使教师可以有效接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最新要求和诉求,在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上进行彻底的改进;同时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一体化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明确教师行为底线,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从源头上杜绝教师失德现象,培养“政治强、自律严、人格正”的合格教师,使其成为凝聚学生维护民族团结向心力的道德权威。此外,还要保证学生不会因为教师的影响力而盲目地服从,沦落为个人道德权威的拙劣摹本。避免这种状况的有效办法就是打造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让他们相互补充,用各种各样的影响力来防止单一的影响力变得过于突出”,而且要通过集体备课、督导听课等方式使教师彼此间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保证他们行动目标的一致性。

(三)逐步健全维护民族团结的奖惩体系,塑造学生遵守道德规范的纪律精神

对绝大部分学生而言,自我意志的控制和教师权威的影响足以让他们对民族团结道德规范心生敬畏,但要使其得到足够的尊重,非纪律精神所不能为,但在学校中仅有纪律是不够的,有时惩罚也必不可少。当然,惩罚的功能不仅在于预防累犯,它还“具有一种对过失行为中所包含的恶产生补偿作用的价值”,有助于重建道德规范秩序,使学生回归道德健康的状态。在民族高校的校纪校规中,虽然维护民族团结已成为不可或缺的规范性内容,但是这些规定仍是比较笼统的,或者只是规定了具体的行为规范,而未涉及违反规范的惩罚措施。显然,民族高校要进一步健全校纪校规中维护民族团结的规定,在学习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等方面不断地深入细化。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单独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行为规范守则》,除规定师生在民族交往中的行为规范外,还要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标准及保障监督措施。如此一来,民族团结的道德规范才能清晰明确地呈现出来,真正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当然,惩罚本身并不是最终目的或者关键所在,而是为了让学生明确自己的不良之举并加以改正。除此之外,奖赏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也发挥着积极作用。以往习惯将奖赏视为智力文化而非道德文化的工具,社会似乎无法建立起一套与惩罚并置的奖赏体系,以便及时准确地对道德行为做出反应,但这并不是道德高尚者不应被奖赏的理由。在民族高校,应尝试将奖赏作为激励学生的重要手段,将更多的奖赏赋予道德价值。因此,民族高校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的奖赏体系,评选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个人,设置相关荣誉,并与奖助学金、入党、“保研”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挂钩,以此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但奖赏的初衷并非以利益诱导学生刻意做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否则这种行为就不会带来真正的价值,这种奖赏只是他们能获得的一小部分,真正的奖赏是这种行为营造的民族和谐氛围给他们内心带来的愉悦。

(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集体活动,培养学生的团结精神与共同体意识

当前,民族高校的集体目标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族学生热爱学校的集体生活,也必然追求这一属于集体的道德目标。课堂教学仅仅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一种形式,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当扩展到教室以外更为广阔的空间中去,“它不是某时某刻的事情,而是每时每刻的事情”,必须融入学校集体生活之中。“集体生活开始的地方,也往往是道德教育存在与产生作用的地方”,它“无形中就是一种道德教育形式、一种集体意识的内化形式”。民族高校应积极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主题党团日、青春诗会、征文比赛、宣讲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集体活动,引导各族学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和共同体理念;同时注意在活动中“创设出情感共情的场域与氛围,让不同民族的学生在具体的交往交流中收获友情、亲情,在‘情’上实现融汇交织”。“课堂教育沿着理论与思辨的路线进行,而道德所支配的却是行动和实践。”民族高校不仅要在校园内积极开展各类集体活动,还要组织学生通过支教、参观、家访、调研、宣讲等方式奔赴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实践谱写民族团结故事,缩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现实社会生活的差距。除了线下的集体活动,还应利用融媒体尤其是互联网搭建全新的线上平台(如“道中华”),借用抖音、快手、微博等成熟平台共同推出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各族学生感兴趣、易接受、便行动的新媒体产品,在虚拟空间中进行“想象的接触”,实现相互嵌入、彼此沁入。通过“线上+线下”的集体活动,形成“课堂—课外实践—交往交流”的模式,使学生产生一种能够与集体紧密结合起来的需要,这不仅能够强化他们的团结感和集体生活感,还能帮助他们把心灵融入共同意识中,孕育出共同的社会态度。

(五)充分发挥审美教育和历史教育优势,筑牢学生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在民族高校,为了实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目标,审美教育不能停留在纯粹的想象中,纯粹艺术化的教育只能阻碍学生参与到集体生活中,必须扎根民族团结的现实生活。审美教育的载体不是具有某种虚幻色彩的艺术品,而是来源于现实生活、蕴含着集体意志和团结精神的作品。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事例不胜枚举,这些事例对当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富有教益。在民族高校,这些事例非常适合我们提出的历史教育类型。试想,我们今天生活的辽阔疆域、享有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被赋予的伟大民族精神无一不是各民族共同努力的成果,这些都可以追溯到更遥远的时代。教师的使命就是从杂乱无章的历史中廓清、突出这些事件,将历史发展的真相呈现在各族学生面前,在他们心中留下强烈的印象。当他们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历史中的集体精神,就会主动继承并发扬集体精神的传统。为此,民族高校首先要强化科学研究,依托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学、设计艺术、音乐、舞蹈等相关学院成立文艺作品和文创专班,跨学院组建研究团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围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相关作品创作,产出更多学生喜闻乐见并且富有深刻教育意义的高质量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同时,积极申请“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成立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心等研究机构,以“校地合作”方式与地方政府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研究中心”等,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史研究,挖掘整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提供理论支撑。此外,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心”,营造沉浸式宣传教育氛围,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共同”的重要论述为核心内容,通过“物与史”相结合的展览,生动讲述“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唤起各族学生关于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可以说,艺术教育和历史教育为民族高校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目标提供了必要手段,也为各族学生的感情和意志增添了一种集体的、团结的色彩。

在进入民族高校之前,每个学生或多或少对民族团结都有一定的认知和理解,当然这种认知和理解通常是浅显的甚至是存在偏差的。那么,应该以何种策略、在何种程度上使他们接近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预期目标就成为民族高校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在民族高校,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族学生习得民族团结的道德知识,不断加深他们对民族团结内涵及规范的认知,在教师道德权威的引导下培育学生的纪律精神,使其维护民族团结的规范得以重塑;在集体生活中,他们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保持高度一致,自然生发出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依恋情感,进而衍生出团结精神和集体意识;最终,在知识与情感的双重作用下,他们以理性的力量为指引,自主自觉地开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有益实践,将外在的规范内化成自身的社会态度,从而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道德意向。可以说,从个体规范到群体团结再到态度内化,揭示出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实践逻辑。

民族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种纯粹理性的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新要求推动民族高校从课程体系、教师角色、集体活动、奖惩体系、审美教育和历史教育等方面重构学校教育系统。它除了显性课程教学外,还“把民族团结的知识、价值观念、行为规范以潜在的、内隐的、非公开的方式赋予学校教育活动、实践活动、教育者、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学校生活等各个方面,使学生不知不觉地在头脑中形成、建构、维持、巩固民族团结的态度、观念以及行为方式”。各族学生在学校教育的培育中逐步建立起维护民族团结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责任,在未来的社会生活中,他们将用强烈的充满活力的团结精神和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这就是民族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最大社会功效,也是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应有之义。




编辑说明:文章来源于《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24年第6期。原文和图片版权归作者和原单位所有。篇幅限制,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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