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成功】确认自家土地性质却遇阻:广东揭阳相关部门超时回复还答非所问!

文摘   社会   2024-09-19 13:4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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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成功




申请人

黄女士

被申请人

某资源管理局

代理律师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复议机关

揭阳市人民政府



案件背景



黄女士广东省揭阳市某的村民,拥有合法房屋,2023年,当地新闻报道了黄女士所在村庄范围将会迎来搬迁改造。虽还没有正式的规划文件,但因自家村里房子都是老房子,黄女士本着为后面的改造搬迁做准备,也想查询自家地块的地籍信息


黄女士向市里的某自然资源局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公开该地块土地性质。但2个月过去了,相关部门都没有对黄女士所申请的事项进行答复。


黄女士非常的疑惑,为什么相关部门收到了信息公开却不作出回复呢?难道其中有什么问题?于是黄女士便马不停蹄的通过网络查找专业做征地拆迁的律师,经过一番查找,黄女士联系到了北京创为律师。



律师分析


北京创为律师接手后,在最短的时间内琢磨透了案情。察觉到某自然资源局似乎并无诚意主动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创为律师便迅速开展了复议工作,坚决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公开所申请的全部信息”。


就在复议期间,某资源局做出了答复称:黄女士公开的“地籍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该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


对此,创为律师在复议过程中指出,某自然资源局对于黄女士所申请公开的内容未进行明确全面的答复,属于“答非所问”;且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信息公开回复以及送达证明的文件,属于典型的“未全面履行答复义务”的情形。


决定如下



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职责的行为违法。

   律师提醒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遇征地拆迁纠纷维权时必须要走的一步路,因可根据所获得的相关材料快速地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从而具有针对性的对他们的违法行为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实践过程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相关部门不回复、超期回复的行为却成为了我们维权之路上的一个绊脚石。

对此,创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相关部门不答复、超期答复的行为,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拆迁问题,不妨给我们留言,不用担心,我们来为您提供免费的拆迁在线咨询,全国各地均可无需费力远赴他乡,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您坚强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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