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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难题何解?7年之久为何没有补偿?
创为律师|维权现场
维权现场
RIGHTS PROTECTION
01
自2017年起,随着某河道工程项目的启动,郭先生的土地被列入了征收范围。尽管当时郭先生已经签订了地上盛果期苹果树的补偿协议共48万,并领取了10万元补偿金,但剩余的38万元补偿至今未到账。
此外,除了果树只补偿了10万,可对于土地本身的补偿问题,郭先生始终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也没有收到相应的补偿款。据郭先生所述,征收方曾口头承诺租赁土地,每年给予2000元租金,但实际上至今并未兑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7年的时间,河道工程已经完工,土地的原有用途已彻底改变,郭先生无法再继续耕种。在多次寻求解决方案未果的情况下,郭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权益。
郭先生通过网络了解到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并立即联系了该北京创为的律师团队。
目前,案件进入承办阶段,北京创为律师团队已赶赴当地进项案件调查走访。
案情普法
POPULARIZE LAW
02
征收土地是需要给被征收人相应的征收补偿的,征收的土地类型不同,给出的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宅基地自然不必多说,一般情况下一片区域只有一个补偿标准。但农耕地,鱼塘、养殖场与林地都是经营性用地,它们无论是前期投入还是后续经营所花费的都完全不一样,其中又以林地最难以计算如何补偿。
那么,林地被征收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呢?种植的树木补偿又归谁呢?
除了每个地方对征收林地和耕地的补偿标准都不同,而不同种类的树木,其补偿标准不同以外,不同时间开始的征收补偿标准也应该不同。因此被征收人遇到地方征收人员拿着多年以前的补偿标准进行征收的时候也应该提起警惕心。
另外,北京创为律师还需要额外提醒大家的是,一般自己种植的林木,其权益都归个人所有,且遇到征收后,补偿也是直接归个人的。实践中,如果村委会以各种理由要回这项补偿也是不合理的。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团队将继续致力于为每一位被拆迁人提供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在征地拆迁中实现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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