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判决
原告
李先生2人
被告
娄底某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律师
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
审判机关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李氏兄弟俩是湖南省娄底市某区某村的村民,兄弟二人在村里拥有一处宅基地,其父亲早些年间在宅基地上建有两层砖混砖木结构房屋约400平方米。
2021年,由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需要,李氏兄弟房屋所在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直到2023年9月,征收方的补偿安置方案明显不公平,双方都没有对补偿协议达成共识。
而就在一个月之后,征收方竟然带着《限期搬离物品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来了。更令人感到愤怒的是,7天后,征收方带领一队人马将李氏兄弟的房屋进行了强行拆除。
明明一个月前还在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怎么房子突然就成了违建?怎么随便给了一个限期通知书就直接强拆了呢?李氏兄弟一拍即合,决定寻求专业律师来为自己维权。
律师分析
创为律师介入后,仔细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动身前往湖南娄底走访调查,证据收集后律师提出了关键的法律主张,指出被告征收方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
为维护李氏兄弟二人的合法权益,创为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与征收方对簿公堂。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征收方的抗辩与争议,创为律师团逐一击破:
【争议一】
被告辩称:
原告拆除的涉案房屋系违法建设,不受法律保护。两原告在建设涉案房屋时自始至终没有向所在居委会提交任何申请建房的手续,故两原告所建设的涉案房屋系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创为律师辩护:
涉案房屋是李氏兄弟于2019年在其父亲原有的宅基地房屋基础之上重新翻修和扩建,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并非违建,涉案房屋在翻修和扩建后,原告李先生多次向街道办和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交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争议二】
被告辩称:
不存在强制拆除两原告的违法建筑房屋,只是帮助两原告进行的自愿拆除辅助工作。
创为律师辩护:
根据证据,李氏兄弟同意了“评估测量数据”,但并没有同意安置补偿方案,也并没有签字确认。被告所谓的:“帮助”与“辅助”的情况不属实。此外,被告征收方虽然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相关法律规范并未赋予街道办事处对违法建筑子以拆除的职权。
创为律师通过有力的辩护,阐述了他们的观点,并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回应和反驳,强调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娄底某区街道办事处于 2023年10月14日向原告李先生兄弟二人作出的《限期搬离物品并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通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二、确认被告娄底某区街道办事处2023年10月16日强制拆除原告李先生兄弟二人案涉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提醒
在面临征收时,征收方往往将农村无证房屋认定成违建,以拆代征,大大降低了拆迁成本,但是也严重侵犯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房屋被认定成“违建”,应当如何挽救呢?
首先,只有特定的行政机关才有权利认定房屋的合法性问题,超出其职权对房屋合法与否作出的认定无效。相关权利人应当及时申请复议或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进入强拆阶段,法律对强拆程序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行政机关违背程序要求,权利人同样可以提起复议和诉讼,在确认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法律程序中最重要的因素是证据,群众在面临房屋等财产受侵害时,一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是谁下的文书,谁在拆迁现场等等。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拆迁问题,不妨给我们留言,不用担心,我们来为您提供免费的拆迁在线咨询,全国各地均可无需费力远赴他乡,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您坚强的法律后盾。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拆迁问题,不妨给我们留言,不用担心,我们来为您提供免费的拆迁在线咨询,全国各地均可无需费力远赴他乡,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您坚强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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