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成功】拆迁安置房质量堪忧,搬进去后无人管?赔偿责任难逃!
文摘
社会
2024-11-01 14:37
北京
【北京拆迁律师】【北京创为】【拆迁律师】
严先生家住江苏南通市某小区顶楼,小区是拆迁安置房,建成已有10年了。平日里也有些小修小补,前不久,物业刚刚做完楼顶防水。谁知,从那儿以后,严先生家竟然开始渗水了,天花板上有大块的墙皮脱落,家中客厅、卧室等处出现开裂渗透,房屋严重变形。此房屋是拆迁安置房。2021年9月,严先生家的天花板上,出现了很多裂缝,墙皮开始脱落。王先生曾多次跟物业和开发办协商,希望打开顶层墙体查看裂缝原因,如房子真有安全隐患,希望可以得到同等面积质量合格的安置房或者等价的货币赔偿。但是物业与开发办屡次拒绝沟通并回复,“小区物业可以进行修缮,但是如果要进行赔偿,物业没有责任。根据严先生与国土规划局拆迁办签署的《房屋动迁协议》表明,房屋属于拆迁安置房,国土规划局拆迁办的职能已由住建局承继。”
面对这样的回复,再看着自己的充满裂缝不知何时就会有危险的房屋,严先生不知如何是好。严先生突然想起当年在刚刚拆迁搬迁时咨询过的北京创为拆迁律师事务所,于是找到了创为拆迁律师团队进行咨询维权。
北京创为拆迁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严先生回合,查看房屋情况,并于物业进行商谈。在创为拆迁律师团队的要求下,物业公司邀请市土木建筑学会结构专业人员现场查勘,得到的结果是: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北京创为拆迁律师团队果断向征收方邮寄了《补偿申请书》,要求征收方赔偿同等面积质量合格的安置房或等价的货币赔偿。然而,住建局(现更名为住更局)在收到《补偿申请书》后并未给予任何回复,这无非是严重损害了严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勘查结果又仔细查看当年《房屋迁动协议》以及其他的材料后,北京创为拆迁律师团队认为: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等规定,征收方应对损害严先生房屋造成无法居住的情形予以赔偿同等面积质量合格的安置房或者等价的货币赔偿。二、原征收方6月6日签收《补偿申请书》,至今未回复。创为拆迁律师团队认为原征收方未履职,并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怎么办?如何维权?
北京创为拆迁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居民,如果拆迁安置房质量不过关后,首先可以向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可以通过寻求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的帮助。
同时,业主居民还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拍照录像等,以便在处理过程中提供支持。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拆迁问题,不妨给我们留言,不用担心,我们来为您提供免费的拆迁在线咨询,全国各地均可无需费力远赴他乡,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您坚强的法律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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