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签订后,
征收方竟反悔了
创为律师|维权现场
张先生等人为本村村民,于1979年,每户人家各分得了0.152亩的宅基地,这份土地是他们心中的一块宝地。直到2019年,村中的征收计划打破了这片土地的宁静。
维权现场
RIGHTS PROTECTION
01
北京创为律师团队迅速奔赴现场与张先生等人见面,并进行实地考察。
目前,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调查取证,并且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律师团队正全力准备材料,以便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为张先生等七户村民争取到应有的补偿。
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的人数较多,且影响广泛,律师团队正努力协调资源,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案情普法
POPULARIZE LAW
02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需要白纸黑字的全部明确在征拆协议,然后双方在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摁上手印。
已经签订的协议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被征收人都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履行协议内容,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
行政机关是有公信力的,对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能朝令夕改。如遇到已经签订协议,但是征收方又反悔不履行的情况,不能任由行政机关不断拖延,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了相似的问题,北京创为律师建议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咨询分析,尽快使用非诉讼或者诉讼手段来维权,保障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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