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房屋征收补偿缩水,已经签定好的补偿协议征收方却反悔

文摘   社会   2024-10-23 17:0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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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签订后,

征收方竟反悔了

创为律师|维权现场





张先生等人为本村村民,于1979年,每户人家各分得了0.152亩的宅基地,这份土地是他们心中的一块宝地。直到2019年,村中的征收计划打破了这片土地的宁静。


维权现场

RIGHTS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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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9年分到土地后,包括张先生在内的7户村民陆陆续续的建设起了房屋。而张先生因常年一直在外务工,分到的宅基地就一直没有建房,并托亲戚一直定时清理照料。

2019年,随着村中某项目的推进,张先生所在的村庄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在征收前,征收方并没有张贴官方公告,而是挨家挨户的上门进行征收事宜的告知与征收补偿的商谈

征收方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每户将获得105万元土地补偿款,因张先生没有建设房屋,只获得土地补偿。并且征收方表示,其余户将进行房屋评估后再补偿地上房屋附着物

张先生等七户人家最终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协议,并等待征收方补偿安置的落实,征收方也开始将此地进行了新项目房屋建设工作。


然而,好景不长,2024年征收方突然宣布之前划分的土地性质为林地口头通知原来的补偿协议作废改为按照每户19.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地上的房屋补偿也只字未提。

在得知征收方单方面更改补偿标准后,张先生和其他六户村民联合起来,决心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想到了一直关注的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于是决定咨询委托北京创为律师团队来进行案件的处理。


北京创为律师团队迅速奔赴现场与张先生等人见面,并进行实地考察。


目前,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调查取证,并且与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律师团队正全力准备材料,以便尽快通过法律途径为张先生等七户村民争取到应有的补偿。


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的人数较多,且影响广泛,律师团队正努力协调资源,确保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案情普法

POPULARIZ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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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之后,需要白纸黑字的全部明确在征拆协议,然后双方在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摁上手印。


已经签订的协议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被征收人都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全面履行协议内容,正确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


行政机关是有公信力的,对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能朝令夕改。如遇到已经签订协议,但是征收方又反悔不履行的情况,不能任由行政机关不断拖延,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了相似的问题,北京创为律师建议第一时间联系专业律师咨询分析尽快使用非诉讼或者诉讼手段来维权,保障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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