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何在?10户村民房屋强拆后补偿无踪影?

文摘   社会   2024-10-31 17:0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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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何在?

创为律师|维权现场





近日,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接到湖北咸宁罗关平先生等10户居民的求助。罗先生等人所居住的房屋面临征拆问题,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维权现场

RIGHTS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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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等十户居民均为本村村民,在各自的宅基地上建有砖混结构房屋。1996年,村民们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约2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并在2006年加建至1.5层,总面积达400多平方米。

2024年,由于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0户村民的房屋被列入征拆范围。征收方首先对房屋进行了评估,并给出了30万元的补偿,但包括罗先生在内的10户村民都未见到正式补偿协议,一切都是征收方口头表示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征收方”连哄带骗“让罗先生等人只在评估表上签字,等罗先生等人签完字后,立刻进行了房屋的强制拆除。这下村民们“傻眼”了,没有安置补偿协议,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个评估签了字,怎么就把房子给拆了呢?

北京创为律师团队正在初步调查,深入了解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房屋和土地面积、政府补偿、有效证件、周边房价等关键信息,并详细记录了罗先生等10户居民的诉求。并对这些信息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并努力为当事人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案情普法

POPULARIZ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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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


房屋评估是拆迁维权的一个重要节点,但也只是一个节点,并不能代表房屋或土地的最终补偿。

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应先补偿、后拆迁。这是给对拆迁后补偿款落实状态存有疑虑的拆迁户的定心丸。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拆迁方在双方未达成协议时就强拆、逼拆,这无疑是违法的

创为律师在此提醒各位被拆迁人,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拆迁方实行强拆属于违法,始终牢记“先补偿后拆迁”,不能轻信拆迁方任何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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