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申报资料要求》(预防用生物制品)予以公布。相比化学药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的申报资料要求是在5月和6月公布的,预防用生物制品算是姗姗来迟。而且,这是在10月22日分段生产试点工作方案公布之后的第二天。
两份文件的发布时间基本上是同步的,可见在分段生产的路径没有打开的前提下,进口疫苗地产化也是难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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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在国内的外资疫苗工厂只有深圳巴斯德一家,且只有一个流感疫苗品种,今年因为效价原因而召回产品。其他外资疫苗公司在中国没有任何一家自营工厂。因此,如果是基于“原则上,转移前、后持有人及生产厂应受控于统一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分段生产需要有3年以上商业化生产经验,那么眼下看来也只有巴斯德有资格将其他品种转移到境内生产,哪怕先安排制剂灌装,比如潘太欣五联疫苗。
另一家外资疫苗工厂可以期待的是Moderna于2023年11月在上海闵行开工建设的mRNA工厂。但,差不多一年过去了,目前没有进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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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统一质量管理体系”适当放宽一些,那么国内众多疫苗工厂就都有望承接部分业务。比如康希诺在2023年就宣布承接阿斯利康的疫苗生产业务,说不定还可以激活已经歇业的上药康希诺工厂。而此前不温不火的药明海德或许也会迎来一线生机。当然,具体品种还是要“鼓励申请人加强与药品审评机构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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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的政策,外资疫苗公司是不是会积极响应可能也是存疑的。近来,GSK、默沙东和辉瑞纷纷将疫苗产品交由代理商销售,而将自己的队伍解散,从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在短期内对于中国疫苗市场并不看好。那么,是否还有动力开展地产化,或许就需要这些代理商们努力推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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