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to from Pixabay(本文整理自访谈《职场“小人物”如何追求幸福》,全文共 3700字,整理人:煤炭愚蠢)
一诺:在中美关系变得奇奇怪怪的今天,我们对美国总有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关系。说熟悉,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能说出一些关于美国的知识,或许大家还听说过林达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但是另外一方面,这个社会是怎么形成的?作为一个开放社会,它的底层运作机制是怎么样的?我们又可以说知之甚少。刘宗坤老师不仅是一位在美国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经验的职业律师,而且他对美国的法治体系建立的历史也有系统的研究。其实, 在美国当律师的中国人不少,一待二三十年的也大有人在。但是能够关注到这些案例,并把它们都写下来就很难得了。他在书中讲述了对历史的研究和他所见证到的,普通百姓为了争取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付出的努力。可以说,幸福其实就是我们每个人普通人都关心的事情,比如爱的权利、孩子受教育的权利、获得公共资源的权利等。 那这些案例是如何推动美国法治的进步的?▲ Photo from Pixabay
刘宗坤:感谢一诺美言,我们作为中国人,不管在美国待了多少年,从事什么职业,想了解美国的事,多半是出于好奇心;而看到中国的新闻,则会有一种天然感情。正像钱穆先生所说,“有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这个是改变不了的。大概在十年前,我曾看到过一则新闻,说是国内很多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随着他们的孩子渐渐长大,到了入学年龄却没有学校愿意接收,怎么办呢?他们只有两个选择,或者把小孩子送回老家交由老人照顾,或者在城市建一个学校。但有些城市是不让他们建学校的,甚至还拆了他们建好的学校,这在当时是一个大新闻。这件事让我不由得想到,美国在1980 年代初的时候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德州作为边境州,因为其独特的文化、历史和地理位置,有大量来自墨西哥的非法移民在此讨生活。那些非法移民的身份类似于国内的农民工——没有身份、没有城市户口,还带着孩子。德州除了是边境州,还是重要的农业州,域内的 240 多个县中差不多 90%都是农村县。这些地方地多人少,税收也少,本来办学就很困难,大部分经费是靠州里边的拨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非法移民的小孩多了,经费自然吃紧。这让德州当地的美国人不太高兴,认为让移民的孩子跟本地人的孩子一起念书有失公平,德州州政府当时还通过了一则法条,州政府只能按照合法居民的子女人数给各地学校拨款,非法移民的小孩如果想要在此上学,得缴学费。可是对那些非法移民来说,他们本来就没有钱,这样一来孩子就更上不起学了。没办法,只能求助法院去,这个案子后来一直告到美国最高法院。当时最高法院的 9 个大法官中, 有5 个判定他们胜诉, 另外4 个则不支持他们,最终这个案子移民方以一票的优势胜诉。理由是什么呢?判决书长达几十页,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大概是这样说的:这些移民儿童的父母把他们带到德州来的时候,大人肯定违反了移民法,这点毫无异议。但是这些孩子当时还是婴儿,有的也只有三五岁,非法穿越国境不是他们的决定,现在因此把他们于置失学的境地,等于在惩罚他们,而且是一辈子的惩罚。写下判决书的法官讲了一句话,我永远也不会忘,他说:“文盲是终身残疾,不能因为他父母的错惩罚他们” 。那么这样的逻辑在法律里能不能得到支撑呢?美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一条写着“不能惩罚无辜”。确实,法律是有空白的,不可能什么都面面俱到,这时候就是法官的价值观在发挥作用了。不要小看这一点,从美国建国之初,法官的价值观就开始对这个国家的法律、政治乃至历史产生影响了。近十来,有一句话被美国的学者和政客广泛地引用,“美国是一个建立在观念之上的国家( nation of ideas)”。它与其他国家最本质的区别就是观念(ideas)。美国最重要的《独立宣言》就是个心灵鸡汤文件,它的第一句就是人人生而平等,后面的一句更鸡汤,“造物主给了每个人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不是写在《独立宣言》上,这样的话可能会让人读不下去。但我刚才讲的非法移民小孩念书的案例和其他很多案例的结果,都可以追溯于此。但只有观念当然是不够的,宗教里有一个词叫“道成肉身”,如何让每一个人感受到观念的影响?要立法。所以与《独立宣言》所对应的,就是一部美国宪法。一诺:感谢宗坤老师的娓娓道来。我觉得这些小故事就像一颗颗水滴,折射出太阳的光芒,我也来分享一段自己的亲身经历吧。我虽然在 2000年就到了美国,但我觉得,自己对美国的理解要从 2014 年开始。那时我跟随国内的教育者去参观一所美国的非法移民学校,在参观的过程中我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不解,第一,政府不来找这所学校的麻烦吗?第二,这里的孩子都没有身份证,也能上学吗?第三,钱从哪里来呢?按照我们中国的逻辑,这个学校的存在有着太多的“不可能”。当地负责陪同我们的人是这样说的:“他们是不是移民是移民局的事情,我是这个地方的负责人,他们在我的社区里面,我就得让他受教育。”这样的回答让我觉得自己好无知,其实我们都是通过这样的故事来了解一个社会的运行逻辑的。就像每个去纽约玩的人,都知道这里曾经有个世贸大楼,还有个中央公园,但你或许不知道这些地标后的历史,更不知道世贸大楼与中央公园之间有多少商业,多少小餐馆,他们的生存模式是什么样的。一旦你知道这些之后,你就会发现自己看一个社会的分辨率突然增强了,你的思考深度也增强了,能够看到历史是如何一步步沿革至今。这就是一个从点到面再到立体的过程。刘宗坤:是的,我之所以喜欢翻阅旧新闻和回忆录,也是因为从中可以看到一些法院判决书里面没有的东西。有意思的是,当年民权运动兴起的时候,很多年轻律师喜欢给参加民权运动的人辩护,这可是要冒风险的!我在一本回忆录里看到:某当事人受到了威胁,一个刚毕业的年轻律师就带着一把冲锋枪去给他的当事人在屋外面站了一夜岗。我想说的是,以法律为业的人也会有不同的追求和各种各样的目标,这很正常,但法律往往有很感性的一面,读读那些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故事,你会发现,如果为生活计,这个律师完全可以不接这个案子。我在书里介绍过一起德克萨斯州两位很年轻的女律师打的堕胎案官司,她们的当事人根本就没钱,连起诉费都是她们自己写支票去交的。我在念法学之前,也有一种刻板印象:那些改变了美国历史的案子,肯定都是大律师、名律师打的。但是后来发现不是那样的, 20 世纪几个里程碑式的最高法院的判决都是由几个名不见经传的律师负责的,有的还是刚出法学院刚毕业不久,甚至不知道怎么打官司,如果他们没有一种很感性的认知,甘愿为此放弃一些利益,甚至冒着一些风险,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一诺:有一个问题特别好,“对我们这些没法出国的小人物来说,即便看了这些美国百姓的故事,又能干什么呢?我觉得第一,“知道”本身就是力量,别的地方的“小人物”都是这样的,你的人生也有一种另外的可能性。第二,一切的变化都是从打破自己思想的枷锁开始。如果我们自己会认为这个事永远不可能改变,那它就是永远不会改变,对吧?只有当我们认为,人家都可以这样,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如果有 100 个人里面有 10 个人能这么说,事情就会不一样,未来如何发展我们谁也不知道,但肯定会有一些改变的。所以说,最宝贵的其实就是我们在这个从积累的知识里面,从真实的案例里面获得的关于世界的和我们人生的洞见。▲ Photo from Pixabay
刘宗坤:精神世界的底色是最难描绘的。我们在日积月累中接触到的人、念过的书、受到的教育,最后归根到底形成我们的精神世界的底色,这决定了我们过什么样的生活,有什么样的三观,也决定了别人怎么看我们。曾有位牛津大学的教授出了一本讲启蒙运动的书,标题就是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华尔街日报》为其刊登的书评中有这样的一句话:“追求幸福就是以你自己的方式生活,我喜欢这样生活,我就这样生活。”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也就明白自己绝对不能做什么。如果不管身在什么社会,也无论周遭的法律与人是什么样的,都能坚持这一点,就是一种很大的启蒙,所以说启蒙不是抽象的东西,就是关系到我们每天的生活。当然,环顾四周,很多不尽如人意、不受我们控制的东西都会让我们感觉到沮丧。我倒是觉得,我们对此可以坦然一些,不要太心急。 人生不是今天来明天走的小旅馆,中国也好,美国也好,你在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庄子说过一句话:“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有好多事情虽然你改变不了,但它总会改变,到了那一天,你是不是准备好了呢?是不是能适应那种改变呢?这就是一个准备自己的过程。一诺:特别好,我之前介绍过《臣服实验》(The Surrender Experiment)这本书,臣服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要消极以待,而是说在现有的情况下用最好的方式生活。如果世界变好了,我就继续保持良好的状态;如果世界没有变好,我也并没有因此而浪费自己的一生。当然,做到这点并不容易,这需要智慧,还需要community。当我们发现不止自己一个人拥有这样的观念或精神底色的时候,就会感到自己很强大。各位读者朋友,感谢关注。一起在文末留言你的想法/故事吧!也欢迎点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呀。记得点一下在看和星标哦,期待与你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