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焦|文化赋能论:文化遗产赋能、文旅产业发展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文摘   2024-10-04 08:47   云南  


作者简介


张继焦,男,海南海口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室主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侨联常委,中国民族学学会法人代表兼副会长,研究方向:社会学,人类学。


内容提要


文化与经济具有密切关系。通过对“文化非营利说”“文化配角说”“文化被动说”和“文化搭台说”等传统经济与文化观点的深刻反思,可以发现,文化赋能论着重探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与文旅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强调文化自身的经济能量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资源配置作用,具体表现为物质性文化遗产、制度性文化遗产、习俗性文化遗产等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发展的双向赋能,进而共同推动中华文化和中国经济的螺旋式上升发展。作为尝试构建中国人文经济学话语体系的理论创新,文化赋能论旨在推动文化与经济的互动融合和互促发展,这也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文化赋能论;文化遗产;文旅产业发展;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2月18日公布春节假期8天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情况,全国国内旅游出游4.74亿人次,同比增长34.3%;国内游客出游总花费6 326.87亿元,同比增长47.3%。各种迹象显示,不但传统节日正在借力文旅产业发展火起来,而且端午、中秋、春节等各种重大传统节日的经济表现,已成为观察我国经济发展动态的一个晴雨表。这些年来,笔者不仅观察和思考传统节日与文旅产业发展的关系,而且关注文化遗产是如何以自身能量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自从2023年6月2日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之后,关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研究阐释成为了热点话题。本文拟从文化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出发,主要探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遗产为何赋能和如何赋能,助力文旅产业发展;二是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两者之间的互动,是为何和如何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

二、从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看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的关系

  本文的基本议题,是分析文化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关于这两者的关系,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上流行较广的有四种基本观点:一是“文化搭台说”。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出现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说法。这种提法出现在各地报纸的新闻报道中,其主要提倡者为地方政府;文化和文物界的干部和学者并不喜欢这种说法。二是“文化配角说”。地方政府经常办的事是“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这说明:经济是主角,文化是配角;文化是为经济服务的。三是“文化非营利说”。长期以来,有不少人认为,经济活动是赚钱的,文化活动是非营利的,文化是纯洁、崇高的,不能拿着文化去赚钱。四是“文化被动说”。人们有一种常见的表述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也发生了变化”,这种说法将经济作为文化变迁的基础和条件,文化是受经济影响而变化的因素。在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里,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文化遗产被挖掘、保护和利用的增多和从业者人员队伍的变化,这四种观点也出现了此消彼长的状态。直到最近几年,才出现了第五种观点,即“文化赋能论”。这是一种崭新的提法,还需要好好地说明和论证。
(一)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到2003年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政界、学界和商界一直在探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问题。第一阶段为从改革开放之初的20世纪80年代开始,直到21世纪初的2004年中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前。这个时期,有一定数量的考古、文物和博物馆界的干部和学者所持的基本观点是以保护各种考古遗址、文物和古迹等物质性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为主,不赞成文化遗产的商业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个阶段,“文化非营利说”占据主导地位,“文化配角说”和“文化被动说”都有一定的市场,“文化搭台说”却没有什么话语权。
(二)第二个阶段:从2004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前
  从2004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前,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第二阶段。从20年前(2004年)起,我国政界、学界和商界越来越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从此开始,在文化遗产领域逐渐形成了两支力量。一支是原有的队伍,他们以考古、文物和博物馆等领域为主、以古建筑、古遗址、古碑刻等不可移动的物质性文化遗产为主要研究和工作对象;另一支是新兴的队伍,他们以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等专业为主,以传统节日、传统手工艺、民间习俗、传统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要研究和工作对象。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繁多,其开发和利用的方式方法也各有千秋,不能一概而论。2005—2008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同时也出现了“重申报、重开发,轻保护、轻管理”的现象。2009年元宵节期间,“生产性保护”这一新概念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和研究者探讨的焦点。这是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提出的一种兼具保护和利用双重性质的方式,其目的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既可以保护好,又可以融入到现代经济社会生活之中。在这个阶段,“文化非营利说”受到冷落,“文化配角说”和“文化被动说”受到质疑,“文化搭台说”逐渐被人重视。
(三)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到2022年
  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到2022年的10年时间,处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第三个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简称“两创”)摆在突出位置,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俱进,焕发新的生机活力。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将“两创”作为实施该工程的基本原则。之后,“两创”正式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二十大报告之中。2018年3月,我国的文化部与国家旅游局合并,成立了文化和旅游部,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在这个阶段,那一支以考古、文物和博物馆为主的物质性文化遗产研究和工作队伍,与另一支以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等专业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工作队伍,这两支本来泾渭分明的队伍,不得不放下前嫌,双方合作、共同发力,一起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在这个阶段,“文化搭台说”逐渐地占据主导地位,而“文化非营利说”“文化配角说”“文化被动说”等显得不与时俱进,越来越不被提倡。
(四)第四个阶段:从2022年至今

  2022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3年6月,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更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标志着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进入第四阶段,其主题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文化传承发展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在这个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推出了一系列的重大研究项目,分别由其下属的相关研究所科研人员承担,比如“中国历史叙事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研究”“中华优秀农耕文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研究”“数字时代文化强国建设研究”“民族地区文化发展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研究”“中华民族工业文明的形成演进及驱动力研究”“数字文明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关系研究”等。与上述两支队伍不同的第三支队伍开始进场,一批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非文化遗产专业人员跨进了这个领域,对文化遗产、文旅产业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的跨学科交流、多学科综合研究由此展开。

  在这个阶段,不但“文化非营利说”“文化配角说”“文化被动说”等越来越不被主张和提倡,而且“文化搭台说”也显得解释力有限,一种新的观点“文化赋能论”应运而生。最近一些年来,出现了“活态传承”“活态利用”“在保护中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保护”等新提法,目的是让文化遗产“见人、见物、见生活”。在从“经济搭台,文化唱戏”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重大转变中,需要有较为深入的学术论证和分析,以便把上述的“文化搭台说”发展为“文化赋能论”:强调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或推动作用,强调文化自身拥有的经济能量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作用。具体地,我们有必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即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如“文化赋能文旅产业”)进行系统化和学理化论证和阐释。
(五)从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看,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相互促进和融合发展越来越显著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第一个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到2003年)中,由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比经济建设滞后,没有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文化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

  进入第二个阶段(从2004年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前),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政界、学界和商界等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重视,各类文化遗产在保护和利用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特别是2010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我国的经济基础更加雄厚,有能力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更多的文化遗产为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做出更多的贡献,作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遗产赋能文旅产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2012年党的十八大之后,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从2012年到2022年),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中,中国文化尤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大力提倡和弘扬,文化事业建设、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等三者出现了融合发展的良好势头。

  2022年党的二十大之后,进入到了第四个阶段(从2022年至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促进和推动作用越来越突出。在习近平文化思想指导下,我们提出“文化赋能论”,以便对文化遗产赋能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给予一定的学理化论证和阐释。一方面,我们需要分析清楚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与作为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文旅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分析清楚上述两者(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化遗产对中国经济的赋能由少到多、越来越多,推动了我国文旅产业从低质量到高质量的发展;文旅产业的发展程度和质量越来越高,可以接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化遗产赋能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好;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中华文化和中国经济螺旋式上升发展。

三、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关系

  笔者认为,文化遗产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物质性文化遗产、制度性文化遗产、习俗性文化遗产等,它们各自有不同的自带能量和赋能的方式,进行各种资源配置和促进文旅产业发展。之前,笔者把这些现象称为新古典“结构—功能论”;它是由人类学学科史上的古典“结构—功能论”发展而来,是人类学学科理论的传承和发展。新古典“结构—功能论”从字面看上去,显得比较文绉绉。在本文中,我将之称为“文化赋能论”,可以视之为新古典“结构—功能论”的通俗说法。
(一)第一类文化遗产:物质性文化遗产及其赋能

  第一类文化遗产是物质性文化遗产,既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运河、古民居、古寺庙、古墓葬、古碑林、古祠堂、古牌坊、古矿坑、古塔、古桥、考古遗址等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或文物,也包括古钱币、古匾牌、古陶瓷、古编钟、古青铜器、古艺术品等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或文物。它们通常归属各级文物部门保护和管理,可能被列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限于篇幅,在此,我们仅谈一下不可移动的物质性文化遗产的四种赋能方式:第一种赋能方式主要是指保留比较完好的物质性文化遗产,如古城、古镇、古寺庙、古长城等,不需要很多投入,就可以收取门票或免门票,供游人休闲、观光、游览、消费等,由此成为一个现成的基于名胜古迹的4A或5A级旅游景区。比如,北京的故宫、颐和园、八达岭长城景区和慕田峪长城景区、洛阳的白马寺、厦门的南普陀寺、杭州的西湖景区等。第二种赋能方式是主要以一个地方的古城、古镇、古街、古村、历史文化社区等为基础框架,经过一定数额的投资和经营,将其从历史上的商业区或生活社区,发展成为一个既具有独特韵味又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旅游景区或景点。苏州附近的同里镇、杭州周边的乌镇、广州不远处郊区的沙湾镇、广西贺州的黄姚古镇、贵州郊区的青岩古镇、贵州雷山的千户苗寨、福建厦门的鼓浪屿、天津的五大道、青岛的八大关等。这里所列的几个古镇古寨或历史文化社区,如同里镇、乌镇、沙湾镇、青岩古镇、千户苗寨、鼓浪屿、五大道、八大关等,第三种赋能方式是以古镇和古街为主体的扩展而成的景区,包括扩建、新建、重建等三种方式。比如,湖南湘西的凤凰古镇核心区有很多建筑文化遗产,核心区两边虽然扩建了一些新的仿古建筑,但不影响核心区的建筑样貌,并使古镇的面积稍微扩大了一些,增加了古镇的经营面积和服务场所。湖南怀化的洪江古商城核心区,基本上保留着原样,只是有意地把厘金局、汛把总署、忠义镖局、绍兴班、荷风院等一些主要古迹保留和标记出来,其主旅游景区在古城区外围的沿江边地带,新建起了码头、各式会馆、酒馆等仿古场所。贵州铜仁古城,只保留一条主要古商街,城区其他部分全部推倒重建,形成了铜仁中南门历史文化旅游区,即参考原来的古城基本格局和建筑风格,仿古重建了一个古代城市,比如铜仁府衙门、文庙、城门、城墙等,重建城区的地下是一个大型的停车场。第四种赋能方式以仿古建筑群为主体的新建的古城、古镇、古街等;有的收门票,有的不收门票;这些地方都成为了当地的新旅游景区或景点。有的生意很好,甚至让人们怀疑仿古的比真古迹的还受游客欢迎。比如,2021年笔者到海口观澜湖的冯小刚电影公社进行了实地调研,感受到它比海口周边的那些古镇古村落更受游客的欢迎。与冯小刚电影公社一样,北京远郊密云的古北水镇,既是仿古的,也是收门票的。它因仿建江南水乡乌镇风格而得名,度假区内拥有43万平方米明清及民国风格的山地合院建筑,整体划分为“六区三谷”,分别为老营区、民国街区、水街风情区、卧龙堡民俗文化区、汤河古寨区、民宿餐饮区与后川禅谷、伊甸谷、云峰翠谷等。2016—2022年,每年接待游客人次为一百万到两百八十万之间、年旅游收入为近六亿到近十亿之间。见下文的表1。类似的仿古景区,还有陕西省西安市的大明宫、山西省太原市的古城公园、天津滨海新区的北塘古镇等。

表1古北水镇2016—2022年接待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物质性文化遗产的四种赋能方式既有可能产生正向赋能,也有可能产生负向赋能。第一种赋能方式和第二种赋能方式不但投资相对较少,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产生的是正向赋能。然而,涉及扩建、新建、重建等的第三种赋能方式和以仿古建筑群为主的第四种赋能方式,投资数额都很大,少则几亿,多则几十亿上百亿,产生的却不一定都是正向赋能,也有可能产生负向赋能;一般地说,成功的案例可以产生正向赋能,失败的案例会产生负向赋能。概言之,在采取第三种和第四种方式开发物质性文化遗产时,当地政府和投资方应该事先做好投入—产出的效益评估工作,以避免出现收支不平衡、背负过多债务的风险。
(二)第二类文化遗产:制度性文化遗产及其赋能

  第二类文化遗产是制度性文化遗产,主要指一些地方举行的大型传统节庆、大型祭祀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它们已形成了一定的制度安排,故称之为制度性文化遗产。当然,作为文化遗产,它们都有较长的历史,都有一定的传承性、地方性或民族性等特点。这个类型是笔者特意从大量的非遗中抽离出来的,是一类比较特殊的非遗。与一般的非遗不同,它们不仅有相对固定的举办地点、时间、活动内容等,而且参与人数众多,少则几万人,多则几十万人。这个特点,正是这类非遗赋能的独到之处。

  制度性文化遗产有两种赋能方式:第一种赋能方式主要指一些大型传统节庆活动,如北京春节庙会、广州迎春花市、大理白族三月街、内蒙古蒙古族那达慕等。它们表现出两种鲜明的赋能特性,其一是赋能的“经济聚集性”,少则几万人、多则几十万人来参加,这么多人同时都需要吃、住、行和娱乐等各式各样的消费,在某个地方某个时间段形成了一场巨大的经济活动。其二是赋能的“文化集合性”,通常会将各样的美食小吃、各式的民间曲艺、各种的民间手工艺品等,集中展示、展演、展销。比如,河南省开封市万岁山春节大庙会高跷走兽、宋金鼓阵、高台舞狮,动物驯兽、大型马戏好戏连台;近景魔术、极品飞车、中华绝技惊险刺激,豫剧名家、河南坠子,演绎四方春秋,极具年味。毫无疑问,笔者探究过传统节日对文旅融合发展的赋能功效。第二种赋能方式主要指一些大型祭祀活动。大致分为两个类型:第一类大型祭祀活动是对中华始祖、官方认可的历史圣贤人物的祭祀典礼活动,通常由官方主办,具有全国性甚至国际性。如陕西黄帝陵公祭大典、山东曲阜祭孔大典、山西关公祭拜大典、福建妈祖祭祀大典、广东冼夫人祭祀大典等。它们表现出两种不同层面的赋能,赋能之一是“凝聚社会各界力量”。上述大型祭祀大典具有较强的共同文化亲和力与集体精神凝聚力,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中华民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社会作用。赋能之二是“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上述大型祭祀典礼极大地团结海内外华人,维系着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家园,已成为凝聚全球华人力量、助推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纽带。显而易见的是,这类大型祭祀活动带有显著的官方色彩,人们在操办和谈论这类大型祭祀活动时,更为关注其社会性和政治性效能,而不太关注其经济效益。第二类大型祭祀活动,既包括各个姓氏对全国性始祖或地方性始祖的祭祀典礼,简称为祭祖,也包括各地人民对当地保护神,如对龙神、山神、河神等的祭祀典礼,简称祭神。无论是祭祖还是祭神,表面上看,这些祭祀的主要特点是群体性、地方性,其实它们也会同时具有跨民族性、全国性甚至跨国性。这类大型祭祀活动的赋能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亲情聚万众”。比如,2023年11月18日,第19届“世界何氏宗亲总会”祭祖大典暨恳亲大会,在何氏发源地——安徽庐江县举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个代表团一千余人参加。二是“多族共祭一神”。比如,汉、壮、彝、哈尼、纳西等多个民族都有祭祀龙神的习俗,但是,各族各地举行祭龙节的日期不尽相同,但多半在二月初二、三月初三、五月初五、六月初六举行。很显然,这类大型祭祀活动通常都是民间自主组织的,人们在操办和评价这类大型祭祀活动时,更为关注其成员的捐赠、善举等社会公益性。其实,这些大型祭祀活动不仅可以获得社会效益,也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无论是哪一种大型活动,都会产生“经济聚集性”。少则一两千人,多则几千几万人,到某地集中开展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各方面的消费,对任何一个县城、乡镇或村庄来说,都是大规模的、聚集性经济行为,会给当地经济送上一笔价值不菲的收入。

  对待大型传统节庆、大型祭祀活动等两大种类制度性文化遗产,因为大型传统节庆赋能的“经济聚集性”和“文化集合性”很显著,在三年疫情之后的当下经济恢复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种媒体的大力宣传。然而,两大种类的大型祭祀活动,虽然都共同地有一定的“经济聚集性”,但是,这两类大型祭祀的性质不同,其赋能的性质和效用也不同:第一类对中华始祖或历史圣贤人物的祭祀,作为官办活动,其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的政治性、社会凝聚性等重要赋能效益,是相当显著的。第二类祭祖和祭神活动,都是民间自组织的大型活动,前者表现为亲情的共同性,人们以共同血缘为主要根基,形成了具有共同亲情的地方性、全国性甚至世界性宗亲群体,其赋能突出了祖先的尊崇地位、宗亲族人的手足情和拥有先祖庇护恩泽的好处;后者体现了信仰的共同性,人们以共同信仰为基础和纽带,形成了具有共同集体意识的地方性或区域性的信仰群体,其赋能突显了被崇拜神灵的神圣性、祭祀活动的庄严性和得到保护神辟邪纳福的益处。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制度性文化遗产的四种赋能方式既有可能产生正向赋能,也有可能产生负向赋能。本来,欢度传统节日都是老百姓自己的,是民间的事,政府不用拨款也不必出面。但是,为了扩大消费,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越来越多地投资于当地的大型传统节庆。有的地方获得了较大的成功。比如,黑龙江哈尔滨2023年冬季成功地举办冰雪节,经济收益巨大。有的地方好事变成了坏事,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比如,春节期间海南岛来了很多人,节后返程阶段,地面交通方面,人满为患,一大批外来游客都拥堵在海口,无法尽快渡过琼州海峡,顺利回家;天空交通方面,航班少运力不足,造成机票价格狂涨,出现天价机票。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大型祭祀中的地方性祭祖和祭神活动既有可能产生上文所述的各种正向赋能,也有可能产生诸如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等负向赋能,对这些负向赋能,应该尽量避免。

(三)第三类文化遗产:习俗性文化遗产及其赋能

  对第三类文化遗产,目前官方、学界和商界比较流行的说法是,都是将其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我们之所以称之为“习俗性文化遗产”,原因如下:1因为它们是来自各地各族人民长年累月世代相传下来的食品、餐饮、手工艺、歌舞、戏曲等几大类的民间风俗习惯;2我们从7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将其中一类“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剥离出来,成为上文所述的“制度性文化遗产”,使之成为一种不同于“习俗性文化遗产”的、单独类型的文化遗产。在这里,“习俗性文化遗产”比我们常说的7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少一类,共有6大类;它们通常具有可吃、可用、可观看等特点。

  习俗性文化遗产可分6大类,相应的,其赋能方式也各不相同。最近一些年,围绕着这些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及其开发利用,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旅游学等不同学科的学者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限于篇幅,就不赘述了。在此,笔者想重点谈一谈以下的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规律”:有些原来是民间风俗习惯的文化遗产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了“非遗化”与“产业化”相互促进的现象。一方面是人们将一些具有当地特色或民族特点的民间风俗习惯变成“非遗”,另一方面是人们对“非遗”进行“产业化”开发。比如,哈尔滨市的“冷资源”究竟是如何发展为“热产业”的呢?冰雪文化遗产是如何作用于冰雪产业发展的?冰雪文化习俗是寒地居民在长期开发利用冰雪资源的过程中缓慢地形成的。最近一些年,这些冰雪文化习俗经过人们的调查、整理和书面申报,逐渐地变成了当地县、市和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冰灯制作、冰雪雕技艺等民间文化习俗,已经获批成为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哈尔滨冰雪节作为全面展示包括冰灯制作、冰雪雕技艺等冰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平台,是冰雪文化的“集大成”之作;加之,哈尔滨冰雪节期间有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作为制度性文化遗产的加持,使冰雪文化要素与冰雪旅游产业要素建立起紧密联系,实现了以文促旅,文旅融合,为地方发展注入强劲的内生动力;冰雪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不但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反过来也进一步提高了哈尔滨冰雪文化的知名度;冰雪文化习俗的“非遗化”与冰雪旅游的“产业化”两者相互促进,共同促进了冰雪文化遗产与冰雪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当地形成以冰雪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内源性竞争优势。几年前,我们曾在广东省茂名、湛江两地,选取拖罗饼、化橘红中药文化和吴川月饼等典型案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现象的实地考察。研究表明,当地文化习俗的非遗化在现代产业发展中不仅可以表现出新的功能,而且可能形成不同形式的新的结构,以一种新的结构—功能作用于现代产业;习俗性文化遗产不仅可以从小规模的家庭作坊开始,通过企业化运作,逐步实现规模化扩张,而且还可以在不同产业中以不同的形式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和区域现代化产业集群,拉长“非遗”项目的产业链条。

  第二是习俗性文化遗产能否成为“新质生产力”。近期,新质生产力成了一个热词。202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3月5日下午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是忽视、放弃传统产业,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种模式;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一般跟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关,也可以跟拥有传统糕点制作技艺“非遗”的老字号所处传统产业的现代转型有关。老字号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优秀的文化遗产。笔者从2011年开始调查和研究老字号,到2024年已经进入到第13个年头了。据了解,有一些传统糕点制作技艺“非遗”的老字号在以下几个方面催生当代先进生产力:1.技术革命性突破。有一家老字号原来按照传统糕点制作技艺“非遗”,主要生产牛舌饼、黑麻椒盐、雪花酥、老婆饼等老式点心。目前,准备上新的生产线,制作玫瑰鲜花饼、牡丹鲜花饼等新式糕点。对老字号糕点企业来说,玫瑰鲜花饼是一种新品种,因为云南有多家厂商拥有比较成熟的制作技术,可以学习、引进和掌握此技术,这个问题不大;牡丹鲜花饼是一种新品种,至今国内外厂家都没有完全掌握这种饼的制作技术,需要企业自己研发和解决一些关键的技术和设备运作问题,实现一定的技术突破。2.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老字号企业需要兴建起一条或几条整套新的供应、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等价值链或供应链。比如,老字号企业需要建立起玫瑰、牡丹等鲜花种植基地,此基地或者可以在生产厂附近地方,或者可以在我国鲜花生产大省云南;近几年,老字号企业之前建立起来的实体销售渠道的效用正在下降,需要建立起一套新的互联网销售系统,如在京东、淘宝、天猫等设立网店,或者搞直播带货。3.产业深度转型升级。中国传统糕点产业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有的老字号已经跟互联网、数字化的发展相结合。除了上述的新种植基地、新产品、新技术、新的网络销售系统等之外,还面临着新的消费需求和新的消费人群等问题。近几年,国潮国货潮特别明显,年轻人是其中很大一部分消费群体。这是值得关注的。有的老字号已经对新产品开发、包装设计、销售渠道等进行了深度转型升级,极大地满足新的消费人群及其新的消费偏好。在现实经济社会中,虽然不可能所有拥有传统食品制作技艺“非遗”的老字号企业都能够顺利地实现传统—现代转型,但是,还是会有一定数量的传统食品制作老字号企业可以实现传统—现代转型,拥有新质生产力,形成高质量发展。
(四)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的双向良性互动

  总而言之,文化遗产是可以赋能的,是可以推动地方文旅产业或其他产业发展的。一方面,物质性文化遗产、制度性文化遗产、习俗性文化遗产等三种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各自带有不同的能量,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赋能,推动文旅产业或其他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很多城市或地区都有可能依托当地的文化遗产赋能即产业化,不仅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自身的继承与创新,引导资源配置,而且有利于当地文旅产业或其他产业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并持续发展。然而,文化遗产赋能并非只是单向的,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之间也是双向赋能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各类文化遗产的赋能有大有小,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是其赋能由少到多、越来越多,推动文旅产业从低质量到高质量的发展;文旅产业的业态越来越丰富多样,其发展程度和质量也越来越高,可以采用或接受各类文化遗产赋能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好;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两者的双向赋能,不但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且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国的市场经济螺旋式上升发展。

四、基于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的双向良性互动,共同助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我们正在推进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加强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华优秀文化遗产的复兴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围绕的是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摈弃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铜臭味;这样,就可以既搞好了中华优秀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搞活了文旅经济建设。文化遗产赋能和推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遗产的精神引领与文化凝聚作用,成为传承中华文脉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有效路径。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两者不但可以分别助力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两者还可以通过双向良性互动形成一种合力,三股力量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这是由中华文明的连续性、创新性、包容性、和平性、统一性等本质特性决定的。

  将中华传统文化视为守旧,是近代以来西方话语体系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偏见和曲解。通过认真研读习近平文化思想,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色,是赓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而不是消灭古老文明的现代化。连续性是作为中华文明所具有的内在特性。中华民族是世界上古老而伟大的民族,创造了绵延五千多年的灿烂文明,以中华民族独特气质屹立于世界文明之林。文化遗产是植根于中华民族血脉深处的文化基因,物质性、制度性和习俗性等三大类文化遗产与相关的文旅融合发展必须走一条承接古代中国、适合现实中国国情、回应现代中国的道路,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连续性发展。

  最近一些年,有些国人崇尚过洋节、吃洋餐、开洋车等的风气,对我国传统的文化遗产不太感兴趣。进入到21世纪的当下,在一些国人身上或心里依然还能够看到一些文化自卑的印迹。中华民族从鸦片战争之前的文化自满,到两次鸦片战争期间因外强入侵和蹂躏引起的文化自危甚至文化自卑、民国时期因内忧外患而生发的文化自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要“独立自主、艰苦奋斗”的文化自立,到改革开放之后因中华民族富起来而出现的文化自觉,但现如今已演变为新时代以来因中华民族强起来而出现的文化自信。只有深刻理解了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文化从自满、自危、自卑、自省、自觉到自信的发展历程,清醒认识了中国近代以来的六次曲折文化转型,增强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历史感和责任感,才能充分理解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时代意义。中华文明具有海纳百川的包容性与以和为贵的和平性,过几个洋节,吃几顿洋餐,开几辆洋车,不可能从根本上影响中国人保留、传承和发展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华民族是一个崇尚和平的民族,是一个礼仪之邦。中华民族开放、包容、谦逊与和平的精神,有利于中华文化在海纳百川、兼收并蓄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在激烈竞争、博采众长中百折不挠、焕发新活力。一方面,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忘记历史并执著地坚守自己文化的优良传统,传承发展好自身文明,不仅受益于己,而且在与世界各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中使对方受益;另一方面,在与世界各国各民族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和文明竞争中,中华文明不断吸收和借鉴其他文明的有益成分,不断焕发自身的蓬勃生命力。因此,中国优秀的文化遗产不但没有衰落,而且正在借力文旅融合发展火起来,推动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包容性与和平性发展。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几千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之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血脉,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多元一体”的中华优秀文化遗产,形成了中华各民族文化既多元又融为一体。统一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特性,体现在各民族文化遗产的“多元一体”。一部中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史,既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也是各民族团结统一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民族团结是中华文明传承发展的力量所系。筑牢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团结基石,根本在于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同构中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快形成中华各民族共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最大凝聚力。

  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历史上中华文明的形成发展一样,必须通过创新才能实现。各位政界、商界和学界的同仁需要共同努力,打开一条中华优秀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之路、一条中国文化世界化表达的新思路,实现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这一目标。中国拥有的文化遗产丰富多彩。截至2023年9月,中国已有57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全国共有14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1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8 155个中国传统村落;截至2023年12月,中国自上而下建立起了国家、省、市、县等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其相应的管理体系,共认定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截至2024年2月1日,全国共有1 382个品牌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加上省级市级老字号,全国共有各级老字号约5 000个。这些文化遗产既是中华文明的积淀、历史的见证,也是在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中越来越多地被活化利用起来,成为文化旅游活动内容或文创产品,以便惠泽人民、延绵后世。随着抖音、小红书、快手等新媒介的普及和旅游直播的兴起,各种优秀文化遗产正在借力文旅融合发展火起来,这既是文旅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也是优秀文化遗产在文旅融合发展中得以传承和创新的新动向。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之间的双向良性互动,共同推动着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创新性发展。

  新时代发展对中华优秀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需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设包括优秀文化遗产现代转型在内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我国各个地方和各个城市都具有丰厚的优秀文化遗产,若利用得当并加以创新,完全可以在实现创造转化、创新发展的基础上发挥独特的竞争优势,利用优秀文化遗产的现代转型之力,促进当地的内源性经济发展。希望全国各地和各族人民通过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的双向良性互动,共同助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

五、结语

  上文基于文化与经济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视角,从三个不同维度展开描述和分析。第一个维度,主要分析文化与经济关系的变化。改革开放40多年来,“文化非营利说”“文化配角说”“文化被动说”“文化搭台说”等都曾经流行一时;随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我国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大,这四种观点的影响力都在逐渐弱化。作为一种新的观点,“文化赋能论”应运而生。这个论点分析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与作为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文旅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强调文化自身拥有的经济能量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作用,具体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即文化遗产赋能文旅产业发展。第二个维度,主要解析物质性文化遗产、制度性文化遗产、习俗性文化遗产等三种类型文化遗产,各自不同的自带能量和赋能的方式,及其对文旅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然而,文化遗产并非只是单向赋能,文化遗产与文旅产业之间也存在着双向赋能的。一方面,文化遗产赋能由少到多、越来越多,推动了文旅产业从低质量到高质量的发展;另一方面,文旅产业的发展程度和质量越来越高,可以促进文化遗产赋能越来越好、越来越多;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中华文化和中国经济螺旋式上升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遗产赋能文旅产业发展,既有可能产生正向赋能,也有可能产生负向赋能,应该尽量减少出现负能量和风险。第三个维度,也是最后的部分,主要阐述文化遗产赋能与文旅产业发展及其互动关系,两者不但可以分别地助力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还可以通过双向良性互动形成一种合力,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

  文化赋能论刚刚推出,尚有诸多不足之处,欢迎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为方便阅读,参考文献及注释从略,图片来源于网络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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