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军,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黄莺,云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讲师。
准确把握与合理运用案件溢出事实,对于案件定量裁判的公正性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意义。以民事纠纷中的彩礼案为例,我国已形成案件溢出事实运用的规范主义的三种进路。然而,这些规范主义进路存在难以对溢出事实作出穷尽规定,难以量化把握溢出事实的运用,以及已有的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尚有矛盾或欠严谨等主要问题。因而在案件的定量裁判中,裁判者对溢出事实的判断和运用仍需遵循实践主义逻辑,要基于个案溢出事实与主要事实的内在联系,从情理角度对案件的溢出事实加以衡量,并以可靠性作为判断和运用案件溢出事实的前提。运用案件溢出事实作出的定量裁判结果的正当性证成,需以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存在最低限度的可接受性为前提。
关键词:案件溢出事实;定量裁判;规范主义;实践主义逻辑;裁判正当性
在司法实践中,案件事实的判断和运用对于案件裁判的质量乃至司法公正具有决定性意义,但这一裁判环节又是长期困扰司法者的一个难题。如果案件可以通过“事实+规范=结论”的三段论模式加以处理,事实的认定无须裁判者加以具体衡量,可依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判结论,案件的定性和定量均不存在障碍,则这类案件属于简单案件。而如果案件的“事实+规范≠结论”,也即案件裁判通过三段论无法得出结论,且案件裁判的难点又并非事实问题,而是法律适用问题,其阻碍了案件的准确定性,需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或通过适用法律原则来解决。而法律原则所涵盖的范围更宽广,语义不确定,增加了法官裁量的难度,那么,这类案件属于实践中不占多数的疑难案件。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况集中反映为依据案件的主要事实、适用现行法律规范可以作出案件的定性裁判,但与此同时,在案件的定量裁判中,还需充分考虑除案件主要事实之外的其他事实,这类事实可称为案件的溢出事实,而这种溢出事实影响下的定量裁判案件,是除简单和疑难案件之外的一类特定案件。在定量裁判之中,准确把握与合理运用溢出事实,对于案件的公正处理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意义。本文拟以彩礼案的裁判为切入点,从案件溢出事实的内涵和外延分析出发,就溢出事实的具体判断、溢出事实运用的规范主义进路,以及溢出事实运用应采取的司法实践主义进路等作探讨。
一、案件的溢出事实与定量裁判
二、案件溢出事实对裁判形成的规范主义进路
三、案件溢出事实的判断及其对定量裁判影响的实践逻辑
四、溢出事实的运用与案件定量裁判正当性的证成
五、结语
(为方便阅读,参考文献及注释从略,图片来源于网络或作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