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王瑶琳,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内容提要
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是新时代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改进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教学实践中存在课程体系不完善、教学范式缺乏实践性、专业师资队伍不足等问题。为此,应充分发挥“大思政课”建设在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方面所具有的整体性、引领性、组织性作用,系统整合法治课程教学体系、积极探索思政课实践性范式、全面提升法治教育专业的师资队伍水平,以此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法治素养,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实现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法治时代新人培养目标。
关键词:“大思政课”;法治思维培育;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思政;法治教育
一、“大思政课”视域下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重大意义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大学生群体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力军,运用法治思维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是当代大学生必备的能力。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是高校立德树人的应有之义,大学生尊法学法的思想意识和守法用法的行为方式对其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重要作用,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内在需要。思想政治课是大学生学习法治理念、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的重要途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是新时代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是高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为中国式现代化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人才的关键所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中指出,“大思政课”要“建强思政课课程群。重点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以及‘四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设定课程模块”。可见,大学生法治教育是“大思政课”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新的形势,“大思政课”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注重思政课的实践性和全方位育人效果。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即大学生用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一种规范思维模式,“大思政课”建设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举措,大学生只有将所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法治精神有机融合,将专业能力与“崇尚法治、捍卫公正、恪守良知的职业品格”并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实际需要。
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法治思维的培育效果直接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的进程和依法治国的成效。首先,处于大学阶段的青年群体的自我意识基本觉醒,对人生问题的思考渐趋深刻但尚未定型,正在努力构建一个相对统一的精神世界,是人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法治思维培育的关键阶段。大学生法治思维强调大学生群体尊法学法的思想意识和守法用法的行为方式,能够为大学生树立正确法治观念提供内生动力,对大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具有重要作用。其次,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中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他们的法治思维自觉程度以特有的作用影响着全社会的法治精神和法律意识,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是现阶段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担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大思政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培养具有良好法治观念和道德操守、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的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法治新人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逻辑必然,大学生只有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认知和认同,才能更好地理解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内心拥护法律、真诚信仰法律,自觉成为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并积极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来。
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后备力量,需要具有良好的法治思维和行为方式。法治思维的培养是在具备法治知识的基础上,把对法律的信仰内化为思想意识和行为模式的过程。这一过程不可能通过思想政治课上单纯的知识传授而实现。而“大思政课”建设的理念正是充分调动全社会各层次、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面向社会生活,提倡在“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的共同推动下协同联动、同向而行,建立全方位多元化的育人机制,让学生通过思想政治课、课程思政、社会实践、网络宣传、日常校园活动等方式了解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逐渐形成法治思维,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只有通过课堂与现实的紧密结合,大学生才能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正确方向,实现自身的法律知识向法律思维的转化,从而深刻理解并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于生活实践中,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决拥护者、坚定捍卫者和模范践行者,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二、“大思政课”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现实困境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持续推进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力推动了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养和法治素养的提升。各高校从自身实际出发,着力探索通过“大思政课”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的方式与路径,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主渠道作用。但同时,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中仍然存在课程体系不完善、教学范式缺乏实践性、专业师资队伍不足的问题,需要在“大思政课”的理念视域中进一步审视。
在现行课程体系设置下,依据修订后的教材内容,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培养主要依托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这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且主要体现在教材的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其中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培育等内容。但是受课时量限制,思政课教师难以利用短暂的课堂时间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涵讲深讲透,并引导学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同时,当前的课程体系未能发挥出其他专业课程和法学类选修课程在法治教育中的协同性作用。目前,仍有不少人认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和法治思维培育应当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来承担,而各专业课只需讲授专业知识,相应的,法学教育主要是法学专业的事;也有一些专业课教师认为,只要学生掌握了相关的法学知识,就具备了用法治思维认识事物的能力。而在实践中,一方面,一些开设了法学类选修课的学校限于法学专业教师的数量,此类课程无法满足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进而影响其法治素养的提升;另一方面,法学类选修课及其他专业的法律相关课程的设计主要包含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适用的讲解,尚未充分挖掘学科专业蕴含的法治思想育人元素,缺乏价值引领,难以实现法律知识的学习向法治素养提升的转化,大学生法治思维培育的课程设置和体系建设有待改进。
法治思维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生活实践和社会实例能够助益大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和消化吸收。然而,在法治教育通识课的教学中,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局限于照本宣科式的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和书本阅读,未能积极探索更具互动性和实践性的教学方法。这种教育方法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也难以让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联系社会生活实际,难以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能力。此外,虽然一些思政课改革推行了实践教学,设置了实践学分,但其教学效果仍不理想,一些实践教学重形式轻引领,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未能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回应其成长困惑。同时,当前高校与立法部门、司法机关、法律科研院所等机构的常态化合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的程度还有待加深,优质法治实践教育的范式还需进一步探索,教育内容也需进一步拓展。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需要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与法律实务工作的高素质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目前,我国高校的法治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尚处发展阶段,还未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法治教育工作者队伍。一方面,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还不够,导致法学专业的教师队伍并未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队伍实现有效连接并取长补短,没有形成法治教育教学的专业师资队伍体系。另一方面,目前高校的法治教育主要依托法治教育通识课来完成,该类课程主要由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哲学等相关专业的教师承担,缺乏具备法学专业背景和法治实际工作经验的教师。有的教师对教材中法治知识的理论渊源和深刻内涵的了解有限,对大学生关注的社会问题所蕴含的法治精神、法治价值的理解不够清楚,对这些社会问题涉及的深层次理论把握不够,导致其在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上存在一定短板。同时,一些教师限于科研任务的繁重,缺乏时间精力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治素养,这可能导致法治教育实际效果的不理想,从而影响大学生整体的法治思维形成和法治素养提升。
三、“大思政课”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实践路径
加强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是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现实需要。要解决当前“大思政课”视域下大学生法治思维培养的现实困境,应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大思政课”建设在法治思维培养方面所具有的整体性、引领性、组织性作用,系统整合法治课程教学体系,积极探索思政课的实践性范式,全面加强法治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此来提高大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法治素养,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从而实现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法治时代新人的培养目标。
大学生法治思维的培育不仅仅是“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内容,也是其他课程的教育目标。习近平指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在“大思政课”视域下,高校要让“大思政课”与“思政课程”“课程思政”有机相融,形成共振效应,提升课程整体的育人效果。通过系统教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帮助大学生在理论上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核心观点,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角度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科学内涵;通过系统讲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帮助大学生从思想层面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内涵,从而让学生自觉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四个自信”;通过系统讲授中国近代史,帮助大学生从历史维度深刻把握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探索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百年来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的结果。除此之外,许多专业课程中也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教育资源,具有引导大学生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的作用,尤其是一些法学类选修课和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课程,以及与理工科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税法、劳动法等经济法类的专业选修课等。教师应深入挖掘课程中蕴含的关涉法治思维培育的主流价值观及其背后的育人元素,特别是蕴含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具体内容,认真推敲这些元素并将其渗入教学之中,避免生硬楔入,让各专业课程在保持专业性和知识性的基础上,亦具有思想性和时代性,以此培养大学生的正确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形成法律思维,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大学生不仅要懂得法律知识,更要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实践中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为自身的思维方式,形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并付诸行动。因此,高校要积极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探索一系列的法治实践实训项目。比如在司法实践方面,高校要组织学生去人民法院旁听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尤其是涉及青少年群体或者与大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案件,以此加深大学生对法治观念和国家法律制度的理解和体会,增强法律意识;再比如在执法实践方面,高校要组织学生前往执法部门参观,了解其开展执法工作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以此养成守法意识,做到有法必依。同时,高校应积极打造法治思维培养的社会大课堂,选取贴近学生实际的话题,借助重大法治事件、热门法治议题、时政法治热点等鲜活素材,积极组织法治文化活动,指导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社区普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也可以利用“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沉浸式现场教学,使学生在生动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了解真实的社会主义法治情况,从而真正触动大学生心灵,增强相关课程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效果。
应通过专兼结合的教研团队建设,加强网络平台的应用,改善师资队伍的综合能力,提升教师的法治教育教学硬实力。首先,高校要在发掘培养出一批具有较好教学潜质的“大思政课”青年教师的同时,统筹协调社会各方资源,引进外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比如,可以邀请法律实务部门的先进工作者以专题授课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思维培育;再如,可以聘请党政领导、优秀法学专业课教师等担任思政课兼职教师,建立专兼结合的法治教研团队,丰富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专业师资队伍结构。同时,高校要运用数字化方式推动“大思政课”建设,提高网络育人能力。现阶段,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域,高校要积极运用人工智能、虚拟仿真等技术,改革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运用翻转课堂、智慧课堂等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手段,创新教学方法,拓展教学思路,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法治思维培育成效;利用全国高校思政课教研系统、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思政教育资源、网络教育宣传云平台,打造立体的理论宣传和法治思维培育的网络矩阵,引导大学生在鱼龙混杂的网络环境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此外,高校还应尽快建立起多方合作的长效教师培训机制,加大对法治教研团队尤其是青年教师法治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力度,通过入职培训、定期研习、集体备课和老中青传帮带等形式提升教师理解和讲授社会主义法治相关课程的能力,常态化地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宣传、教育等机关单位挂职锻炼,促进教师在实践中教学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