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法治在线 |业主违法搭建?拆!拆!拆!

文摘   2024-10-25 17:43   四川  


小区业主利用架空层屋顶违法建设

扩大了自家的居住面积

却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执法部门上门查处

拒不配合改正最终导致自家的物质损失增加

也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执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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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违法搭建?拆!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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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设完成的违法建设,会被怎么处理呢?

依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对城镇规划区内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查处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有的人会直接在顶楼搭出两间房,这种算违法建设吗?

依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擅自在建筑物楼顶、平台、露台、架空层、地下空间、附属绿地等位置进行建设的,都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


违法建设到底有哪些危害?

违法建设本身未经过专业设计,擅自搭建会增加房屋的承重压力,有的还会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对整栋建筑造成不可逆的损伤,如墙壁开裂、建筑倾斜等危害,从而影响建筑物的整体安全性。同时,很多违章建筑也存在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违法建设就会阻碍消防灭火、人员疏散的速度,从而产生严重隐患。


在您看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违法建设出现呢?

至于违法建设的原因,有的是因为出于个人生活便利,有的是因为看到邻居先违法建设,觉得自己不多占一块地方就会吃亏,从而产生“破窗效应”。很多时候出现违法建设,根本原因是当事人对违法建设的认识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违法建设产生的种种危害是远远大于所获得的个人收益的。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期节目,让更多的居民了解到违法建设的危害,从而进一步维护社区居住环境,使更多的居民安安全全居住,健健康康出行。


小徐、小张两位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或将受到何种处罚呢?

本案中,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和《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

我国对工程建设方面有着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当事人开展施工但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成都市对于违规搭建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成都市对于违规搭建也有相关具体规定。根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改正;并可依法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扣押违法建设施工设施设备。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改正的,可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而违法建设引发或者可能引发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查处机关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止违法建设,消除违法结果。


对于形成已久的违法建设又该怎么处理呢?

按照“分类处置,逐步递减”的原则,收到举报线索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自行消除。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将对当事人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产权进行行政限制,并依法强制拆除。实施行政限制后,被限制的房屋产权无法进行交易。该违法行为消除后,相关行政限制将予以解除。


在您看来我们有没有更加高效的治理方式去最大限度的减少违法建设现象的发生?

治理违法建设最有效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建立“属地化管理,责任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齐抓共管机制。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联动起来,做好事前防控,抓苗头,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变建后强拆为事前防控,“即查即拆”,避免小区违法建设形成气候,积重难返。同时,强化网格化管理,畅通举报渠道,查事和查人相结合,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小区业主一旦发现违建,该怎么举报呢?

可以直接向小区物业、辖区街道(镇)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举报,或拨打12345进行电话举报。








我们强烈呼吁相关部门能够持续加大治理查处力度,不仅要对已经形成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更要从源头上抓起,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强规划引导、提高审批透明度、强化日常巡查等措施,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发生。同时,我们也期待政府与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一个法治、有序、和谐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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