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的秩序维护岗位
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
保安人员向公司主张加班费
却被公司调岗处理
双方因此走上了劳动人事仲裁庭。
加班?违法解劳?
综合计算工时制下
员工加班费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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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加班费+无理调岗?告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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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
答
标准工时制是指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工作时间计算方式。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无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针对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使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而适用的工作时间制度。
问
在实际操作中,这三种工时制应该怎样来选择适用呢?
答
标准工时制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劳动者,作为劳动用工的基准性法律制度,为用人单位用工及劳动者工作提供确定性标准。
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实务中,比如商超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安保人员上一休一、建筑工地从业等。
不定时工作制针对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使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机动作业的劳动者。比如企业高管、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外勤人员等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问
本案中仲裁委为什么没有支持王师傅关于加班费的主张呢?
答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王师傅应当就加班事实存在以及未支付加班费提供证据;
第二,刚才我们讲了很多关于三种工时制的内容,不同工时制下对于加班费的计算会有所不同。本案中王师傅主张加班费是在标准工时制下计算的,物业公司拿出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综合计算工时制文件进行反驳,提出应当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加班费,而非标准工时制。依据法律规定,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不超过周期内法定工作时长,都不应计算加班费(工作时间以周计算,周期内不超过40小时,以月计算,周期内不超过167小时,以季度计算,周期内不超过500小时,以年度计算,周期内不超过2000小时)。
本案中,物业公司审批文件是按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王师傅只能就每月超过167个小时的部分主张加班,仲裁过程中,物业公司提供工资表证明超过167小时的部分已经发放了加班费,故未能支持王师傅关于支付加班费的主张。
问
领取“计件工资”的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费的问题呢?
答
这类采用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仍然存在加班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费的原则,分别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问
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您有没有提醒他们注意的事项呢?
答
加班分为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和劳动者申请加班。对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班的原因是生产经营需要,不能无故加班;第二,要同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第三,不能超时加班(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第五,不能以劳动者拒绝加班为由扣绩效或罚款;第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37度以下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第七,不得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第八,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问
实际操作中有没有劳动者不能拒绝加班的情形呢?
答
有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三)项中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现行的,也包括以后颁布执行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一)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二)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三)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四)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本案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它提醒我们,在面对不公与侵害时,要勇于站出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并熟悉劳动法律法规,是每一位职场人必备的“护身符”。我们不仅要埋头苦干,更要抬头看路,确保自己的辛勤与汗水,能够在法治的阳光下,绽放出应有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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