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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着疾风暴雨送货
本想多装一点多赚一点
谁料超载上坡动力不足
车辆溜车撞倒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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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许大友是一名持有C1驾照的司机,2023年他租用了一辆总质量为4495KG、核定载质量为2195KG的轻型栏板货车,在“货小满”平台上注册登记后,开始接单承接货物运送。
2023年7月的一天,雨大风急,许大友在“货小满”平台上接到了从双流区某仓储设施有限公司到龙泉驿某销售中心售楼部的货运单,运送总重量5.2吨的瓷砖,这可是一笔大单呀!许大友在这之前最多只运送过4吨左右的货物。为了多赚钱,许大友毫不犹豫的将这笔运货单接了下来。
由于装载的货物超重,许大友感觉驾驶货车很吃力。又因为下雨地面湿滑,一路上他都是小心翼翼地驾驶这货车。一个半小时过去了,许大友终于看见了目的地的大门。他将货车停在工地外面等候,接货人递给了许大友安全帽让他佩戴。随后,工地上的保安和另外一名人员将工地大门打开,许大友就加大电门准备驾驶车辆进工地。货车开上坡以后,突然,货车停住了!许大友发现货车停住后,用脚一直踩着电门,但是货车纹丝不动。几秒钟之后货车开始往后溜车,情况紧急,许大友赶紧踩刹车,但此时货车已经刹不住了,车辆呈加速的状态一直溜下了坡,撞倒了之前为许大友打开工地大门的保安和另一名人员。
许大友赶紧把二人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其中一人被诊断为腰部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不幸的是,另外一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经民警电话通知,许大友到派出所投案,他对自己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超载车辆,因发生溜车致使一人碰撞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许大友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 胡洲
如何解析这起超载驾车引发的血案?
许大友的法律意识淡薄,在面对大额订单时,明知货物重量超过车辆核定的装载质量,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超载运输可能造成的后果后,仍过于自信的相信不会发生或可以避免发生超载运输的不利后果,最终造成一死一伤,他自己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许大友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超载车辆,因发生溜车致使一被害人碰撞死亡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许大友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认罪认罚且赔偿了死者近亲属,情节较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许大友超载运输造成一人死亡为什么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要点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本案中,许大友驾驶超载车辆,在工地内发生溜车致人死亡,事故是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不属于犯交通肇事罪。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许大友驾驶超载车辆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多拉快跑,凶多吉少。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为了自己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行车,切勿超载。同时,也建议广大驾驶员朋友和交通参与者开文明车,走安全路,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建文明和谐、平安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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