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物企走上前台以来,和高管之间再怎么不合,人事换防时一般都会官宣不存在意见分歧,是个人事务云云,维持着最后的体面。
所以,好说好散,鲜有“掀桌子”罢免高管的桥段。
昨天之前,圈内唯一的“罢免”事件是永升服务、保利物业和雅生活罢免了失联的独董王鹏。
不过随着银城生活服务一份公告,让“唯一”变成了“唯二”。
6月11日晚间,银城生活服务终于公告了8天前的短暂停牌原因,不是坊间猜测的二股东上位或收购事宜,而是没有一点预兆的:
罢免了总裁,执行董事李春玲。
意不意外,刺不刺激?
根据公告内容,身居高位的李春玲被举报指控:
于2019年至2023年期间,未经董事会批准,促使公司向其本人发放账外花红,每年未经批准支付的概约金额不超过约人民币200万元;
及李春玲于一间实体拥有权益,并由一名代名人代其持有该实体的权益,而李春玲并无披露其于该实体的权益,并与集团成立一间合营公司。
也就是说,如果指控内容属实,这位李总吃相有点难看。
从2019年至今5年间,大权在握的李春玲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前提下,就给自己发放账外花红近1000万元。算是每年100多万的薪酬奖金,李春玲相当于领着双薪。
更主要的是李春玲实控着一家公司,银城生活服务并不知情,还跟这家公司成立了一间合营公司。
不论是给自己发放帐外花红,还是促使银城生活服务和自己持有的实体成立合营公司,都说明李春玲为了自身福利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肥水不流外人田。
因此,银城生活服务在收到举报资料和证据、经董事分析后,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罢免了李春玲的执行董事职务。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根据公告,李春玲在收到被指控举报和罢免函件后,并未辩驳。而随后银城生活服务两名独董收到了一封来自员工的指控电邮,其中包含一封据称由李春玲提供的函件(没有亲笔签字),对实控人黄清平提出若干指控:
黄清平未能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规定披露其于公司的股权的若干变动;
黄清平全数挪用公司上市所得款项,至今未归还公司,且自公司上市以来,黄先生不时唆使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黄雪梅女士挪用公司的运营资金;
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中“关联方交易”各节所分别披露的与“向关联公司的垫款”有关的关联方交易,实际上均为集团与黄清平控制的关联实体进行的交易,该等交易并未披露,违反了上市规则第14章的关连交易披露规定;
及黄清平的个人支出曾由公司报销,包括但不限于约人民币500,000元的个人支出。
根据公告,勿爷脑补了银城生活服务的“内斗”剧情。即李春玲被罢免后,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击,意思是不只我一个人这么玩,公司实控人也有问题。
不过对此银城生活服务给出的反馈是,要求黄清平及管理层给出初步解释,但又说该等指控对公司没有重大影响。
理由是,李春玲不承认指控信是本尊所写、且指控内容缺少证据支持;高管也否认"有人"挪用了IPO募集资金。至于其它事涉黄清平的指控,银城生活服务仅认为是个人不当,而50万的个人支出报销对银城生活服务而言并不重大。
勿爷觉得,银城生活服务并没有全盘否定举报信的内容,相当于间接承认黄清平股权的确发生了变动,是减持还是出售并没有及时披露;而50万的支出报销也属实。
值得一提的是,疑似李春玲的反击指控,提及黄清平挪用了IPO募集资金,至今没有归还。而2023年业绩报中,勿爷注意到,银城生活服务披露说明,自2019年上市至今,募集资金都花完了。既然“合理”花完,自然不用归还。
对银城生活服务此次“内斗”,有需求评论附和称:
建议查李总的同时,把黄总的事也查一下,上市募资有没有被挪用还是很好查的,属于专款专用账号,瑞华加第一北京投资占37.36%股份了,外部资本是最大的股东了。挪用问题不是如公告所说的属“个人问题”,这是与公司股东利益直接相关,建议严查。
不过在勿爷看来,有光的地方就有黑暗,能上市的公司谁还没点猫腻,这位评论者和李总或许还没搞清楚谁是大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