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胜案捷报
—— ZHONG ZHENG ——
广西·河池
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双方信息不对等,所以通过信息公开获取材料就显得尤其重要。
本案中,广西一高速公路项目导致委托人房屋损坏,委托人不知道该找谁负责。中征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法律措施调查责任主体和项目合法性,帮委托人获得案件胜诉!
案情简介
广西委托人在某村拥有房屋,全家一直在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房屋不远处的高速公路项目开始施工,委托人全家从此饱受折磨。
该项目施工后,委托人发现自家的房屋墙体破裂。有裂痕的房屋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根本无法正常居住。
房屋无法居住,却也没见到征收相关材料。委托人多方打听之下,找到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中征律师办案路径
在详细了解案情及接受委托后,中征律师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和研究。中征律师认为该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但目前阶段,委托人材料较少,处于相对被动的情况。中征律师遂代理委托人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程序,争取获得更多有利材料。
为核实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中征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某发改委提起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申请内容为某项目“立项批复及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请示项目建议书、环境预审意见、用地预审意见、报请备案的请示、区人民政府规划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项目资金预算金额等)。”该单位接收材料后,并未进行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某发改委不予答复的行为已违反上述规定。故中征律师指导委托人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复议机关最终采纳了中征律师的观点,确认某发改委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违法。
本案办案团队
复议结果
中征律师提醒
在发生纠纷时,不要盲目慌乱,应综合考究案件的全部情况,及时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全面审慎地调查相关材料。在众多程序、细节的积累下,终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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