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合规工作札记公众号的第181篇原创文章
2024/11/28 监管动态日报
【基金经理老鼠仓,监管罕见没一罚十】
近期,李某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收到S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李某担任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期间,负责“ J ”和“ Z ”两只公募基金产品的运作、投资指令的下达等,知悉前述X基金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
2023年8月31日,李某在微信聊天中向张某泄露X基金组交易“ W ”“ T ”2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张某从事相关交易。同日,张某同期于信澳基金组账户交易上述2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共计240万元,趋同交易盈利14万元。
本案属于较为典型的“老鼠仓”行为,其特殊之处在于,监管机构不仅没收了违法所得14万元,还对李某处以了高达140万元的罚款,相当于违法所得的十倍。今年以来证监会对“老鼠仓”行为的处罚并不少见,但在近期的Y公司总经理涂某和H公司前基金经理张某等案件中,监管机构通常采取的是没一罚一的处罚措施,因此此次的重罚显得较为突出。本案不仅彰显了监管机构对“老鼠仓”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反映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