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合规工作札记公众号的第182篇原创文章
2024/11/29 监管动态日报
【募集资金管理是个精细活,稍不留神就踩坑】
近期,X集团因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问题,被交易所监管警示。具体事项包括:一是2020年-2024年,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入基本户、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二是未对部分募投项目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两大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分别为11%和21%,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但公司未能依规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
1.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不得先行转入基本户
由于货币是种类物,募集资金如果先行转入基本户,再购买理财产品的话,可能会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的风险。因此上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最好是直接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或设立专门的产品结算专户。
2. 特定情形下募投项目可行性需要重新论证
根据各板块《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募投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四)其他异常情形。其中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均为客观标准,企业需尤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