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一刻 | 募集资金采购产品后,可以加工成商品直接对外销售吗?

文摘   2024-10-23 18:30   北京  

这是合规工作札记公众号的第160篇原创文章



2024/10/22 监管动态日报


募集资金采购产品后,可以加工成商品直接对外销售吗?


近日,G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主要事项为:


1.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20231-4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采购募投项目研发所需产品与其他产品形成整体解决方案,按照《商品销售合同》进行了商业交付。2023915日公司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相应资金。


2.制度执行不规范。20244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但因通知不到位,审计委员会个别委员(独⽴董事)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签署相关⽂件



札记短评:
1、投资金形成产品并对外销售,本质上属于何种行为?
本案中,公司在募投项目开展过程中使用募集资金1457万元进行采购,后因该项目要形成最终的解决方案,以及系统产品需经实际场景适配、数据适配及现场适配而发至相关单位进行研试。共同研试期间获相关单位认可并留用,应形成销售订单,公司将募集资金采购预付款直接结转为销售成本。尽管公司后来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了相应资金,但公司的行为构成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质上是将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公司现有业务生产经营,未最终投向募投项目。
2、审计委员会未出席,会有什么后果?公司是否违规?决议是否有效?
本案中,公司在年报问询函回复中表示,公司曾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发送了董事会会议资料,但仅通过电话告知委员将于董事会召开前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而未出席的董事何某则表示未收到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通知,也未见该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形。
一方面,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内控存在缺陷,如公司未通过邮箱、短信、微信等可留痕方式向各委员单独发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会议通知;又如公司未通过录屏、录音等方式留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现场记录,存在一定内控风险。
另一方面,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因此虽然何某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但本次审议结果依然有效







王   振


业务领域: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私募资金、投融资、新三板、争议解决


雷梓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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