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士断腕,值得点赞——浅浅谈丽珠终止PD-1项目

文摘   2025-01-14 08:00   江苏  
前言
关于国内外PD-1/L1等ICI(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过多的问题,本公众号多次提及。
辉瑞的PD-1——III期成功
NMPA批准全球第31个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塔戈利单抗
我们有可能需要差异化的PD-1/L1,或者其实FDA的批准也有问题
当然,是否过多,依然是见仁见智。我倾向太多了而已。
不过,我们要去回答一个问题:
多数PD-1/L1在生产无问题的情况下,是否具体强的同质性?即"未满足的需求"是否是伪命题?
如果大家都差不多,为什么要继续研发新的PD-1/L1?
如果不是,那你怎么证明比别人更好?
正文
2025年1月,丽珠医药集团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其PD-1项目。根据丽珠医药管线,该药物为Lipustobart(利普苏拜单抗,LZM009)。
点评和讨论:
1,应该点赞还是遗憾。
以现在全球以及国内PD-1/L1药物的数量,基本属于红海战场,这甚至比EGFR-TKIs的战场还要可怕,几无立锥之地。
也就是,就算利普苏拜单抗最终获批,在短时间内或者更长时间内也无法收回研发成本,甚至会在长时间内处于亏损状态。
不要说其他药物,就算是在局晚期直肠癌中获得惊艳数据的多塔利单抗
多次更新数据均震惊整个肿瘤圈;
而就算是在国内的红海战场,我预测也一定会获批;
他也暂时无法证明就比帕博利珠单抗和纳武利尤单抗更好(PD-1的两大王牌,默沙东和百时美施贵宝也没有去尝试证明谁更好)。
所以,应该点赞丽珠集团的壮士断腕。
如果,整个医药圈充满遗憾,倒是真的可怕。遗憾说明什么?意味着,大家都觉得他如果上市就一定能挣钱,挣的是谁的钱?还不是患者的?那么,抢的又是哪个药物的市场呢?怎么证明,一定比这个药物疗效更好呢?
2,什么是未被满足的需求?
获批一个罕见癌种/新癌种,就是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
那就要看,临床上是否一定按照适应症去治疗了。
如果是,我不觉得同类药物太多。
当然,是否属于未被满足的需求,这个定义权应该在监管处。
毕竟监管掌握批准药物的权限。
如果仅从药企角度,自然是哪种药物更容易研发,就去研发哪种;哪种适应症成功的概率大,就去做哪种。
所以,或许我们应该去督促FDA/EMA完善自身监管水平。
结语
继续点赞丽珠医药的魄力。
希望更多药企跟进。
不止在PD-1/L1上,更在其他药物上。
研发成本已是沉没成本,何必再加上推广等费用呢。

伍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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