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不到,NMPA继续紧跟全球标准治疗

文摘   2025-01-03 11:45   安徽  
前言
批文的下达,是标准治疗形成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但临床是否真的需要等待批文,我个人觉得倒是未必,更多还是根据实际决定。
可参考: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治疗药物大全(2025)[药物推荐分级]
非小细胞肺癌(NSCLC)治疗药物大全(2025)——提纲和解析
正文
2024年1月2日,NMPA批准奥希替尼可用于局晚期同步放化疗未进展的NSCLC维持治疗。
(至此,奥希替尼的NMPA和FDA适应症同步)
可参考:
LAURA(不可切除的III期NSCLC奥希替尼巩固治疗),算不算改变临床实践的批准?
从2024年9月底LAURA获得FDA适应症到现在,也只是四个月不到,就获得国内适应症,无论是阿斯利康还是NMPA,都是值得点赞的。
不过,我还是希望通过该适应症的批准讨论另一个问题:
看似理所应当的结果,临床是否有必要等获批,或者说等验证性临床(一般是III期)的成功?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哪些结果是所谓的,理所应当?
我从马后炮的角度,认为在肺癌领域,至少两个结果是这种情况:
1,本文的主题LAURA研究。
局晚期NSCLC本就属于治疗方案比较复杂的癌种,从治愈率角度,其实更倾向于转移性肿瘤。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或许治疗的目的也更倾向于延长患者生命。
而奥希替尼在不可根治性放化疗和转移性NSCLC的成功,理论上在可同步放化疗疾病上复制的概率大得多。
2,局限期小细胞肺癌的ADRIATIC研究。
可参考:
似乎是理所应当的结果,但一板一眼的继续做,却是更科学的态度
我之所以用了马后炮,是因为他们只是看似理所应当。
下面两个研究就属于此类:
3,奥希替尼新辅助治疗。
可参考:
想包圆全周期NSCLC?奥希替尼暂时折戟围术期治疗(还要继续等待更大型的研究)
理论和现实都提示,EGFR突变使用奥希替尼有效,所以为什么不能用于早期新辅助减少肿瘤负荷呢?
但好像,目前早期临床都提示需要等到更大型的临床结果。
这个结果可能2025年内能出,先静等。
4,奥希替尼联合贝伐珠单抗用于EGFR敏感突变一线治疗
这是个基本凉透的研究。
但理论上,奥希替尼和贝伐珠单抗单用于NSCLC都有效,所以,联合用药就算不能增效,也能1+1=2吧?
只可惜,只是单纯的理论。
在包括WJOG97917、WJOG8715L和ETOP BOOSTER等研究中,都基本失败。
结语
所谓的理所应当,未必是理所应当。
理论是理论,临床试验是临床试验,实际临床是实际临床。
这三者有一定的关系,否则理论研究、机理研究、临床前和早期临床就不必做了。
但很可惜,不是所有都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我们还是要更清醒的认识到很多问题的存在。

伍的解读
有深度,有广度;有观点,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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