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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将足量疫苗拆分成多支疫苗给受种者接种获利,如何处理?
2020年4月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时任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免疫科科长的被告人闫某负责包括四价HPV疫苗在内的疫苗接种、销售、管理工作。
闫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将由其本人管理、销售、接种的450支四价HPV疫苗(只能供给150名受种者受种,每名受种者受种3支、每支0.5毫升),以抽取原液的方式,将1支足量疫苗拆分成2支至4支疫苗给受种者接种,拆分后的疫苗每支0.1毫升,之后以每人2448元的足量疫苗标准销售、接种给受种者,销售金额共计747456元。
闫某将非法收取的疫苗款用于偿还自己的各种贷款及日常生活。
其后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闫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以抽取原液的方式,将足量的疫苗拆分成多支不足量疫苗,导致疫苗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涉案疫苗应认定为劣药。
销售涉案劣药行为,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不构成销售劣药罪,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根据刑法第149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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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十九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
微信号:hzm5349
(本人不接受电话或微信语音咨询。若要咨询,请加我微信,待通过后在微信中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