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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如何处罚?
2023年12月30日21时许,管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某市某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至G60沪昆高速上海方向129公里400米处时,停在硬路肩上并在车内睡觉,后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管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7毫克/100毫升,属醉酒。
其后,法院以管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按照《意见》第十条第八项的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应从重处理,但不属于《意见》规定的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故应当根据全案情节,综合考量,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体现从宽处理,可适用缓刑的,应当依法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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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八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十九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
微信号:hzm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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