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二三级类商业服务业用地之间用途转换?4S店转为普通商业呢?

学术   2024-11-05 08:24   江苏  

正确答案或许是在文后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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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块大的商业用地,给的高容积率,建设了一部分。如果为了盘存量,把未建设的分割出来了修改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依据什么给呢?怎样操作合规?

企业申请--出具分宗规条----完成分宗--调整规条---评估出让金(企业原因只补不退)---变更用途,分宗及调整规条均需符合控规为前提。

2、住宅外墙的窗户尺寸大小属于规划核实内容吗?

规划管有没有窗户,住建管窗户的大小。

在规划核实过程中,粗放点,有没有窗户,不用管也问题不大。

都是施工图阶段考虑的事情,照明方面,和规划管理无关。

山东文件:对建筑内部平面、剖面设计等,只审查与确定建筑性质、核算容积率等事项相关的内容

3、有没有土地性质兼容、混合的正式文件啊?

《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

住建部《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明确提出:详规编制应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各省自行出台的详规编制审批规则应该对土地用途的兼容性、适建性作了详细规定。比如福建省的就很明确(已经放入网盘,文件太多了,快满了,打算删除一部分,请大家有需要的,先批量下载)。

4、有块地原先按照项目A申报走的工规证,缴纳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人防异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费(没有开发),如果因为这块地易主开发,变成了项目B,还需要重新缴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人防异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费吗?

已缴纳的算是成本了,新公司要承担的,找政府退费,想都别想了。

除非AB是通过股份变更实现的,不然不存在这个问题。

这个非规划管辖问题,不讨论。

5、村里准备在一般农用地上建个40平米的垃圾回收点,因为乡村振兴考核要求,这个应该不用办手续吧?

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一些地方有出台规定,允许按原地类管理。

广西《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若干措施》:在严格农用地用途管制,确保农地农用的前提下,对列入乡村振兴规划、计划或项目库,具有农林业生产服务功能的不固化地面的平台、栈道、登山道,零星分散单体占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的亭、台和村屯公厕、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占地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的小型灌溉泵站、小型排涝泵站、高位水池等,在不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可按原用途管理。

这个问题前几天讨论过多次,不再整理。

6、站在学校的角度,用集体建设用地用地建一个小学和用国有建设用地建一个小学有什么实质性区别吗?

没有,现在一般外来企业都能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了,和国有土地无差别。

7、卖汽车的地方可以用批发市场用地吗?

江西省出台了文件:支持二三级类商业服务业用地之间用途转换。除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外,在满足土地出让合同、产业监管协议或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前提下,在符合相关兼容性要求的情况下,可依法依规按程序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中一级类商业服务业用地项下的各类用途之间相互转换,但零售加油、加气用地等除外。

4s店这个模式在东部地区已经大量淘汰,改为大卖场、物流仓储、快捷酒店、娱乐文化等产业的很多,商业业态和模式的升级是很快的,出台政策支持二三级类商业服务业用地之间用途转换还是很有必要的。可惜的就是4s原有项目用地的容积偏低,而商业用地容积率提高,又比较禁忌,难搞的。

收回,调整再公开挂牌也是可以的,毕竟很多地方的4s店,虽然是商业用地,但是取得土地时的土地价格参考工业用地的,享受了很多优惠,这个利益冲动很大啊。

某地,4S店用地当地取得成本约30万元/亩,普通商业土地200万/亩。

4s店的用地具有一定特殊性,谨慎一点好。

可以转换,建议重新评估地价就是了,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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