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6月9日,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在宁波召开年度合伙人会议。会议中,高级合伙人、德禾刑案研究院副院长杨卫华律师做了题为《刑事专业形象的动态塑造》即兴简短分享。现,本公众号刊出文字整理稿,以飨读者:
一、为什么要刑事专业化
这已是我第三个年头,在律所年度合伙人会上去讲刑事专业的话题。说实话,我确实不知道从哪里讲起。我在接到这个任务时发了一个朋友圈,说我讲点啥呢,有点懵圈。
同事张律师红梅就开玩笑跟帖说“讲怎么赚钱”。我想这个点子挺好,就从“讲怎么赚钱”开始。我还怕张红梅很介意这个事,刚才特地给她发了一个私聊,问她介意否?她回复并不介意,还挺喜欢我宣传她喜欢赚钱的。没想到啊,张红梅律师竟然是这样的人。
好,我们今天就从“讲怎么赚钱”开始。什么时候大家会想要开始专业化?我觉得就与创收到一定的程度有关系。当你的创收达到一个瓶颈时,你可能就会开始考虑专业的问题,他们双方是应该有一个杠杆效应的。
刚才有一位同事分享说,我们不认为做万金油律师有什么问题。我非常赞同这一点,确实是这样。律师开始都是万金油,除非你出来能跟一个很好的老师,否则你基本上都是从万金油开始做。但当你万金油做到一定程度,比如说你创收到30-50万时,你会发现有几年你到达瓶颈,你怎么弄也弄不上去,而且你开始对手上各种乱七八糟的案子产生了一定的厌倦,这个时候你可能就要开始考虑专业化的问题。所以,专业化的问题跟创收的问题有没有关系?太有关系啦!
专业化确实是能够提高创收,但是我想讲的其实是下面这句话,即:专业化不是为了创收。如果说我为什么要专业化,我就是仅仅就为了提高创收,你这个专业化可能就达不到极致。
这个问题在刑事专业化上可能更为凸显,因为刑事业务所将要面对的环境和所承受的风险,不是钱能够买到。当你要维护当事人的权利,甚至有可能到了冒着被公权威胁的程度,想放手一搏时,客户能付多少钱?他付50万就能买你的证,你会为了50万就冒着吊证的风险去干这个事吗?不会,对吧!
所以,我想说的是刑事专业化,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好的创收,但刑事专业化,将来如果有同事要走上这条路,绝对不仅仅是为了钱。为了钱,不足以让我们去冒这样的风险,去过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而是因为有其他更超越钱的东西在激励我们走上一条刑事专业化的不归路。
二、身为律师,愿起刑事
我这个题目叫刑事专业形象的动态塑造。我想结合我个人的成长经历,来做一个解剖麻雀,来反思一个律师是如何走向刑事专业化这条路的。
我觉得首先是一个愿起的问题,即:你是为何会想到要去做一个刑事律师的。这个职业梦想是有些因素,有些机缘促成的。一个原本做着万金油业务、老婆孩子热炕头、日子过得还可以、起码比一般白领要好一点的律师,他为何想冒风险去走向刑事律师这条路?
这个愿起,在我看来,第一个点就是你的三观。你会不会去做一个刑事律师,其实是可以从三观上感受到的。在三观上,你是不是对你刑法老师在课堂上讲的那些书呆子样的刑法理念特别认同?如果你像个
书呆子一样特别认同人权保障啊、程序正义啊这一套,那么你就有可能想去做一个刑事律师。这种三观上的分野是一个专业刑事律师的职业起点。
第二点就是性格问题。适合做刑事律师的性格特点有很多,我只是举一个例子。比如,我的性格中权威感很淡薄。记得我读书时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我高二转过一次学,从农村转到一个小城中学去读书。因为要插班,我一位在小城当官的亲戚就带我去见中学校长。他们两个在那聊我插班的事,我一半大小子农村娃,也没见过世面,竟然就开始去玩玩校长办公桌上的小玩具了。他们两个聊完。出来后,我亲戚就批评我说:哎,你这孩子怎么一点都不懂事,起码的礼貌和尊重都没有。
我是一个权威感淡薄的人。这种性格可能是促使我成为一个刑事律师的原因。因为一个刑事律师要面公检法监各种权威,如果你性格当中权威感很强烈,那就有可能一站在它们面前,气势上就直接就被压扁了。你可能连你自己作为律师的程序权利都争取不到,更别说你去维护你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第三个点,我觉得是兴趣。以我为例,我没有足够的耐心,不是很喜欢去维护日常的业务关系。我喜欢做一票就走。事了拂衣去,不留功与名。这种兴趣偏好其实是挺适合做刑事律师的 。
刑事业务里,客户与律师交易的主要不是财产利益,交易也不具有多发性。我们跟客户可能一辈子就共同经历了一件事。但这件事对客户来说生死攸关,是他精神世界和人生轨迹的拐点。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拐点上,我们以我们的专业和勇气帮到他了。他一辈子都会记住我们。在这个关系中,刑事律师往往处于更强势的位置上。这种强势关系,刑事律师是没法用事先的、日常的维护去获取的。客户对刑事律师的黏着度也不表现在他经常需要刑事律师去处理涉刑事务,而是表现在自从我们与他共同经历了生死有关的拐点后,他会向他身边所有的朋友推荐我们,只要他的朋友可能涉嫌刑事问题。
第四个是机缘。一个律师走上刑事专业化的路,回顾起来,你会发现这似乎是某种天注定的事。可能在你从业的早年,某些机缘就草蛇灰线埋伏在那里,像一粒种子慢慢发芽成长。一旦时机成熟,你可能就会成长为一个刑事律师。
比如,我前几周发表了一篇公众号文章《我的第一个刑案:被检察院吓得胃痉挛》。此前,我还写了一篇《曾经,我是个翻墙头的律师》。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这是我关于从业早期执业的回顾性文章,一个讲的是民事代理,一个讲的是刑事辩护。有朋友看了,说你是戏精,又是翻墙头,又是胃痉挛,瞎编。但我真不是编的,这些都是亲身经历。
我第一个刑事案子,2008年代理的。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此前向我做过一些咨询,签有非诉代理合同。后来他因为关联的事被抓了。我第一天接单,还没来得及去会见,第二天就被检察院叫去,带到询问室,两个承办检察官逼着我就咨询期间了解的案情做笔录指控我的当事人。那个时候,我确实是吓得个半死,胃真的痉挛。因为此前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还好我守住了底线。那年,正好新的《律师法》颁布。检察官根据《刑诉法》要我做笔录,我就援引新法主张律师免证义务。僵持到最后,我最终退出辩护,检察院也没再找我麻烦。
刚才,我讲了,我是一个权威感很薄的人,但我胆子不大。这个案子把刚执业一年的我吓得不轻,但也让我想起来就不服,经常反思凭啥我被检察院搞得那么狼狈呢?
这个如鲠在喉、如芒在背的反思成为一粒种子,让我总是想找机会扳回一城,让我能够戏谑、调侃、逼退一次公权。比如,近期某个刑案中,侦查机关的领导在审理期间每周都找我们当面反馈案件协调的进展。他们为什么会如此屈尊迁就我们,因为我们发现了侦查机关侵吞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铁证。看到他们这些生杀予夺、大权在握的人也会在我一屌丝面前如此这般,这种感觉真的很爽。就像吸鸦片一样,这种感觉让我上头,让我最终走上刑事律师这条不归路。
以上四点构成一个强有力的心理动机。它可能会使得你在3-5年的万金油律师之后开始认真考虑是否需要做一名专业的刑事律师。
三、面向公众的塑造。
刚才,前面好几位同事都在讲对客户坚持长期主义。这个在刑事业务领域可能有些不同。刑事这个东西有点太晦气了。我们没法去给一个高净值的客户天天絮叨,今天说你有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明天说你有可能涉嫌商业贿赂,跟个乌鸦一样没完没了。这样搞,客户可能三天就把我们拉黑了。所以,我们可能没法对客户搞长期主义。但在刑事专业化的过程中,我们有没有需要长期主义的东西?有!这就是面向公众,而不是面向某个特定客户,去长期塑造你的刑事专业形象。这是你作为专业刑事律师,入坑的开始。
怎么入坑呢?第一个,我建议你从关注同行开始。现在,自媒体很发达。你在自媒体上会看到中国一线的很活跃的刑事律师。你就从关注他们开始吧。
我最近招了一个小助理,我问他你想想做刑事么?他说我想。我说,那你知道几个现在一线很活跃的刑事律师?你告诉我三个人的名字,他一个都讲不出来。你要长期持续这种状态,你肯定进不了这个圈子。
第二,刚开始,你的刑案案源可能很少。怎么办?我建议你去参加一些刑事公益活动。现在,一些一线刑辩律师手上是有那种同案被告,支付能力很差,需要律师法援或半法援的。当然,再怎么法援,也不太可能让你倒贴,差旅费委托人还是会承担的。你和这些同行熟悉后,就可以积极参与这些案件。这些案件可能不会给你带来显著的收入,但它会带来你跟知名刑辩律师同台的机会。
这个同台的机会比你真正的辩护工作都要重要的多。这叫借势。不借势,你完全从默默无闻开始踏踏实实干,当然也可能功成名就,但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比较难熬。跟民事案件相比,刑事案件是比较招人眼球的。一个热点案件往往全国瞩目。如果你有幸被前辈带进这类案件,就算你赚不到律师费,你也赚到了巨大的流量。在流量为王的今天,这意味着啥,还用我说吗?
我们看到有些后起之秀没几年就在全国刑辩圈里声名鹊起,成为刑辩新力量。梳理他们的成长轨迹,你就会发现他们快速崛起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入行的早期就获得了跟知名前辈合作的机会。没有这样的平台,他可能照样煎熬在刑事专业化的瓶颈上。能力当然是有差异,但机会更重要。给你机会,铜板也会闪出金子般的光芒。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头脑。关注同行、参与公益就是在做好准备,创造机会。
第三,经过前面两步,你逐渐入圈,刑事案源在你全部业务中的占比慢慢扩大。这个时候,你要开始学会取舍。你当然不可能说我今天立志开始做个刑事律师,明天开始民事案子就彻底不干了。这样搞,后天你就可能因为收入陡降而饿死。但如果你的业务构成确实出现了“刑进民退”的趋势,你就得顺应这个趋势,逐渐放弃民事案件,而过渡到专攻刑事案件。人不要贪,不要想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奶便是娘,有案就要接。这种思维是会妨碍刑事专业化之路的。
一个替代性解决方案是与同事合作。当你正走向刑事专业化之路时,你遇到一个非刑事案件,你可以将这个案件转介给同事,与同事合作,让同事主办。这样,你既可获得一部分收益,也可维护你刑事专业形象,在二者之间求得一个平衡,让你从万金油律师到刑事律师的执业之路走得更为丝滑。
甚至有经验表明,不同专业的律师相互转介合作案件,不但不会降低、甚至可以提高你的收益。1+1>2,这种合作共赢对于专业形象的打造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们欢迎其他专业的律师将刑事案件转介给我们,我们也要积极地把非刑事案件转介给其他相应专业的律师同行。
面向公众塑造的最后一点是打造人设。在这一点上,我是不推荐大规模做网络广告的。网络广告就是在给平台打工,投入产出难成正比。更重要的是,网络推广是买不来专业形象,甚至对专业形象有害。
现在,自媒体高度发达。刑事律师要高度重视在自媒体中专业形象的呈现。我们要有双层思维,就是既要重视案件本身的辩护工作,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拔高一层从个案中看到普遍性问题,把这些普遍性问题提炼出来,形成文字、短视频等各种知识产品。把个案辩护持续输出为知识产品,然后在自媒体上传播,是人设打造的关键环节。
这个过程要坚持内容为王,不要哗众取宠;要注意专业性和可读性的平衡。我个人推荐以非虚构写作、讲故事的方式讲专业刑法知识。知识产品不要过于冗长,要适应网络时代的阅读习惯。
按照波普世界3的理论,这些由你持续输出沉淀的知识产品构成了“世界3”,这个“世界3”是具有客观性的,构成了你的刑事专业形象。通常,在接案洽谈阶段,客户跟我们还不熟悉。他总是会怀疑我们对他说的那些话是为了接案而故意迎合他的;一旦正式委托,律师就可能换一副嘴脸。这种患得患失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这时,我们可以推荐客户去浏览我们之前的知识产品。这些产品产生在他们自己案子出现之前,代表了我们以前的专业和战力。作为客观的“我”,它比当下的“我”更具有说服力。
四、职业生态的塑造
除了面向公众的持续塑造之外,我要讲下第二个层面,即一个更微观的面向职业生态的专业形象塑造。也就是说,当我们代理一个具体案子时,我们要注意在处理这个案件的全过程中展现你的专业,塑造你在相关方视野中的专业形象。跟面向公众的塑造相比,这个层面来得更加实在。专业不专业,你在公众面前还可以适度吹一吹;但在具体案件中,相关方是都看在眼里的,来不得半点虚头巴脑。
首先是一个自我定位。实务中,我们经常遇到两种刑事律师同行。一种同行认为自己是专业律师,所以只在法庭上战斗;一种同行认为庭审辩护是没用的,关系才最重要。后者就是传说中的勾兑律师。勾兑是专业之大忌,为我辈所不齿。他们或许赚得盆满钵满,但跟专业没有任何关系。
前者所谓的“专业”其实也是半吊子的“专业”。特别是实务中,大家都心知肚明,很多案件的决定权并不在合议庭手中。画地为牢,以专业为名把辩护局限于法庭之上,等于自废武功,等于放任自己的当事人被宰割,是有悖辩护人职责的。很多时候,这种所谓“专业”的论调只不过是律师自己胆小的遮羞布。
作为专业刑事律师,我们的自我定位不能是勾兑派刑事律师,不能是半吊子刑事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我们的自我定位应该是:运用专业和勇气,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在个案中全方位辩护,努力实现辩护目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个案辩护中,我们首先会遇到公检法机关。刑事律师如何在公检法人员面前保持专业形象,是个重要问题。有同行说自己为什么不做刑事律师呢,就因为感觉办案过程中公检法瞧不上律师。这其实没啥,在我们这个社会,所谓法律共同体还远没有建成,相互鄙视在所难免。关键是我们自己不要自我贬低,一见公权就犯软骨病。只要我们自己堂堂正正、不卑不亢,秉持专业的观点和态度与公检法人员接触。他们自然会对你也保持起码的尊重。双方就算内心相互鄙视,也不会堂而皇之的表现出来。
尤其要强调的是,不要去勾兑公检法,不要以为公检法人员跑腿为荣。还以上面我举的那个涉嫌侵吞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案子为例,当地公安为了阻止我揭露这个丑闻,找了一个当地在上海执业的律师给我传话,言下之意给我两条路,一是继续常规辩护,二是立即退出辩护。我义正言辞地批了他一顿,批完就把他删了。删前给他发了条微信。原话是这样说的:XX律师,作为同行,奉劝一句,身为律师,这种热衷于给公安传话的事还是少做点好。这不能证明律师的能耐,只能证明律师的耻辱。
勾兑可能发财,但赢得不了尊重。你最多只是某些公检法不法人员的白手套而已。而且,现在强力反腐,勾兑也存在极大风险。要想成长为公检法眼中的专业刑事律师,长长久久的做一个好律师,请从拒绝勾兑开始。
在客户方面,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直接挑战你专业形象的灵魂拷问。客户问:如果你接手这个案子,在公检法有关系搞得定么?我们该如何得体的回答?
我们要不要立马义正言辞地批评客户这种错误的思想,甚至威胁说你要敢找关系,我就去举报你,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当然不能如此书呆子。一个专业的刑事律师除了要坚持法律,也要世事洞明,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尽量理解客户的诉求。
当然,如果你立马开始吹牛承诺找谁谁谁搞定,或者有意无意地炫耀你跟这个案子公检法谁谁谁很熟,甚至当着客户的面立即就开始拨电话。这显示的也不是你的专业,而是你的人脉。
一个恰如其分的专业回答应该大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我们理解在这个人情社会里关系的重要性;2.我们不反对客户去找关系;3.我们保证专业和勇气,但不提供找关系的服务;4.现在世面上很多司法骗子,小心不要人财两空;5.找关系时先预留下必要的律师费。
最后谈谈个案中的同行合作。有些案子,同案很多,你可能会与很多同行同台。这个时候,你要努力表现出你的专业和勇气。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刑事律师的很多案源就来自同行的转介。你给同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次有案子时才会想到你。同样,如果你有案子,也应该尽量把其他好的同行拉进来。抱团辩护是一个很好的方法,无论在知名度还是收费上都是如此。千万不要掉入一个误区,以为抱团会导致分润。实际情况往往是,你找知名律师抱团合作,你所得的律师费不但不会下降,甚至可能上升。这一点,我前面已经涉及,这里就不展开了。
五、刑事专业形象的升化
最后,还是我的老话,你要有一个升华。刑事专业是很讲专业技术的,但是他也有一个职业精神的维度。光讲专业技术不讲职业精神,你是扛不住这种面对公权高压、关系生死存亡的执业环境的。
套用中国古代概念,专业技术是“器”,职业精神是“道”。“器”与“道”是一个相互成就的过程。你对“道”的坚守会深化你对“器”的开掘;反之,你对“器”的开掘会鼓舞你对“道”的坚守。这需要我们在刑事辩护这条路上长期的历练。
二者最终达到的理想境界就是道器圆融,它们会在你身上沉淀为一种气场。我们在很多刑辩大佬身上能感受到这种气场的存在。带着这个气场,你的举手投足间、言情举止中会自然散发属于专业刑辩律师特有的气息。你的客户、你的同行、你所面对的公检法都能感受到这一点:
“你是一个位专业刑辩律师。”
这样的境界很难,很美。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祝愿刑事律师们都能达致如此化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