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着飘逸的长发,时不时用嘴吹下......
这是前国家男足主教练、前著名足球运动员李铁的习惯性肢体语言。对此,球迷印象深刻。网上有很多他的“吹毛”动图。
说实话,这个小动作很酷,很man,很中二。
我读中学时,有过一段时间,学着班上最靓的仔,也吹过。
但把这个小动作保持到油腻大叔这一人生新阶段的,李铁可能是独一份。
2022年11月26日,李铁出事了,被监委调查。
我国足球反腐掀起新高潮,此后陆续有高层被带走。
这下,终于的,全国球迷整明白了:为啥男足冲不出三里屯嗫?
原来是缺个刑事合规啊!(此处插入刑事律师软广N条……)
人被抓,案子还在调查,没有新消息,李铁也逐渐退出了公众视野。
没想到,这两天,靠着“吹毛”小习惯,李铁瞬间又冲上了热搜。
按这个聊天记录图片的说法,李铁在监委接受调查时,意志坚定,扛了12天。办案人员无计可施,无奈之中,突见李铁有“吹毛”之习惯,遂给其剃了个平头。转过天,李铁即崩溃,彻底交代。
搞笑,活脱脱的“吹毛求疵”现代版,画面感强的很。
很快,这消息火遍全网,后来甚至流出了他的光头照片,传他不但被剃头,而且剃的是光头。
这到底是段子,还是事实?
从一个刑事律师的经验来看,大概率是段子。大家当一乐可也,当真就大可不必啦。
《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剃头虽是小事,却关系到人的基本尊严。关于这方面,建议大家看一本书《身体政治》。
所以,基于起码的司法文明的考虑,我国早就禁止给嫌犯剃光头了。
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看守所条例》第25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清洁卫生制度。
1991年公安部颁布的《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第30条规定看守所应当依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规定人犯理发的次数和时间。
1996年公安部、财政部下发的《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6条规定人犯理发的费用由财政承担。
这些规定里都是把剃头当做人犯的权利保障起来的,没有授权看守所强制剃头的意思,尽管它一口一个“人犯”,显得跟今天的罪行法定原则格格不入。
特别是,1992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文明管理看守所在押人犯的通知》(公通字〔1992〕139号)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人要求外,禁止给在押人犯剃光头,禁止剃有辱人格的发型。看守部门应定期组织给人犯理发、洗澡,对要求理怪发型的人犯应予拒绝,并进行教育。”
这个通知现在虽已失效,但禁止剃光头的文明做法是赓续下来了的。
在2013年12月4日最高法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关于被告人出庭剃光头、穿号服的问题,最高法已明确要求不允许。
当然,现在李铁大概率还在监委留置点。监委能不能这样干,没见类似的规定。
但我相信,我们的监委还是具有起码的文明底线的。强制剃头、甚至剃光头,这种“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的事并不会发生。
真要想拿到李铁的口供,监委的同志有一万种办法,剃头这种把戏太low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