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刑事申诉会影响“罪犯”减刑吗?——基于法规和判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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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9:05
上海
《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生效的裁判均有申诉权。《监狱法》第7条规定罪犯的……申诉……的权利不受侵犯。第21条规定罪犯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对于罪犯的申诉,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处理。
但申诉权的行使会不会影响减刑?
这是刑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及其近亲属面临的一个最为棘手问题。对于冤案来说,尤其如此。冤情如鲠在喉,但又希望亲人早日减刑出狱。很多冤案家属都有着这种无比纠结的二难心理。
面对这样的难题,该怎么办?
很多家属经常问我们一贯刑辩团队。下面,基于现行法规和判例,简单解答如下:
1.减刑要求有“悔改表现”。
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都将罪犯的认罪悔罪作为判定罪犯是否有悔改表现的条件;同时规定不认罪悔罪的,一般不予减刑。
3.正当申诉不影响减刑。
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7)第三条规定“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近几年,对于申诉是否是影响认罪悔罪的认定,许多地方法院均出台了相关规定:各地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许多认为正当申诉不影响认罪认罚的认定、不影响减刑的判例:
4.何为“正当申诉”,存在一定模糊。
但何为“正当申诉”,最高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即使是“正当申诉”,法院也需进行分析,分析的结果如何仍在两说。以上述山东高院规定为例:山东高院将申诉对认罪悔罪的影响分为三种情况:检索近5年的裁判文书,发现有多个案件因申诉而被法院认定没有认罪悔罪的表现,从而不予减刑。
5.家属申诉对减刑的影响较小。
鉴于上述的模糊性,家属申诉作为当事人申诉的替代方案,经常为冤案家属所采用。从法理上讲,当事人和家属均享有独立的申诉权,当事人人在服刑中也无力控制家属的行动,家属申诉行为不应认定为是当事人不认罪悔罪,不应影响当事人的减刑。
我们认为单纯的家属申诉不应影响当事人的减刑申请。如果发现法院可能如此认定时,家属应以合适的方式向监狱和法院方面积极反映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