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你明目张胆的偏爱是我的救赎

文摘   2024-10-30 20:06   江苏  


昨天刘晓庆那个事情,我想到毛尖老师有次在播客里说的杜拉斯,她说杜拉斯真的是度过了精彩了一生,她说她自己60岁估计都要去去跳广场舞了,但是杜拉斯一直写作,还做导演,以及谈恋爱,热爱性生活。

66岁的杜拉斯,与不满27岁的大学生扬·安德烈亚在一起,他俩恋爱了16年。记者问她这是你最后一次恋爱了吗?她说,我怎么知道呢?

大概70岁,她发表了著名的《情人》。开篇就是那句著名的:
“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生如夏花,生生不息。

或许,这就是passion吧。


昨天晚上又睡不着,我把杜拉斯的《情人》又看了一遍,以前看过梁家辉主演的电影,就记得色调非常美,镜头语言非常惊人。其中有一幕是,他跟女孩第一次一起坐在他黑色轿车的后排,路过一座颠簸的桥,他们在车内随着桥,一路颠簸,而后平坦。他慢慢攀上她的小拇指,像弹钢琴一样,手指一点点移动,一点点发出音符,最后是他的手完整覆盖她的手。她脸朝窗外,完全没有看他,任由她的手不动声色地卧在他的手里。#Miss汉谟拉比读书#

虽然他们相差很大,她才十五岁,还是未成年,而他已经27岁,但是这种爱恋是出于女性视角,很多男性那种自以为是的拯救意味,比如《洛丽塔》,完全就是一个逼死女孩母亲,带着十四岁的女孩逃离学校、朋友以及亲人等一切社会关系,占有她,囚禁她的故事,但他的视角却是他如何保护自己的爱,而女儿多么顽劣。尽管他一再说,他即使见不到她,但是一想起她,就会万般柔情涌上心头。但最后他也说,他难过的不是没有洛丽塔,而是洛丽塔的笑声不在这些孩子里,所以他爱的不过是十四岁的自己。

回到《情人》,与电影不同,原著小说讲的更多的并非是1929年,一个白人未成年贫穷少女与中国富有男人的爱情,而是女孩与原生家庭的事。他们一家来自法国,居住在越南西贡,当时越南是法国殖民地,他们虽然贫穷但有着天然的优越感。所以他们全家吃中国男人的饭,甚至女孩出卖身体换取全家回法国的船票,他们一家依然看不起他,甚至女孩坐船回国时,内心也在对自己说,我不能悲伤,因为他是一个中国男人。而中国男人,他在当地富甲一方,但因为是中国人,仍然低白人一等。

女孩的母亲是一个寡妇,胡乱买地结果受骗,全家贫困不堪,她被父权所压迫,却成为父权坚决的代理人。她完全不爱小儿子与女儿,只爱暴虐粗鲁没有学识没有的大儿子,家里一切好的都给大儿子,任凭他欺负“两个小的”。女儿写作很好,她就打击女儿你数学又不好。女儿去跟中国男人睡觉,她蔑视女儿失去贞操,觉得女儿可耻,与大儿子一起撕扯女儿衣服,并说女儿内裤上有“中国男人”的味道,十分可耻。孱弱的二儿子在大儿子的暴力下长大,二十几岁就过世了,她无动于衷,甚至她死后只想跟大儿子葬在一起,所有财产全部给大儿子,什么也没给女儿留下,尽管女儿是她的希望,也是三个孩子最有世俗成就的一个。
原著里写得最精彩的就是她与母亲。她痛恨母亲的偏心、不作为以及残暴,但是又无限地渴望母亲的认可。当她与中国男人睡觉后,她想象母亲的美,与贞洁结合,书里说,“在她身上,有着容颜眉眼表现出来的青春,有着某种幸福感,这种幸福她是以贞节为理由加以压制的,而贞节之于她早已习惯成自然了。她曾经是很美的。”于是她又开始对自己的失贞自我厌弃。

另外,我也很喜欢杜拉斯在书里关于女性炙热欲望的呈现,“她们的肉体经受情人爱抚,让他们的口唇吻过,也曾委身于如她们所说可以为之一死的极欢大乐,这无比的欢乐也就是耻辱,可以为之而死的死也就是那种没有爱情的情人的神秘不可知的死。”于是呼应了她的那句名言,“若我不写小说,不是作家,那么我应该是一个妓女。反正都是出卖,前者出卖灵魂,后者出卖身体。没什么不同。”
她在书里也说,“我说,不顾廉耻,清白又怎样?”她说,她因自己蓬勃的欲望而衰竭无力。

回到她与中国男人的爱本身。她与男人在渡轮上认识,男人因为是中国人所以很紧张,跟她搭讪,问她要不要抽烟,手指都在颤抖。而后他们聊天,她被男人的富有打动,跟着他去他的屋子。她问男人是否有很多情人,男人说你希望我有吗?她说是的,这样她就能众多情人里被模糊面庞,因为他们没有未来。而后二人欢好。男人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爱意,他认为他爱她,他想试图反抗父亲的包办婚姻,而后娶她。
结果当然失败,父亲说如果他胆敢如此,他就不再给他钱。他孱弱无力、温柔无用,除了父亲的钱,他什么也没有,自己也不会挣钱。她看到他说,“财富使你无力”。她同样如此,她一直说服自己,她是为了钱,仿佛这样,她才有相处的权利,在他们家,对话、对看、共存等平等字眼,都是一种羞辱。她跟着他们全家看不起他。
他们每次狂热地脆弱地无奈地爱着,彼此都看到彼此身上无望的未来。

后来她看到他结婚,他给她全家买票让她回国,她看到他静静地坐在车里,于码头处送她。她一直以为自己不爱他,但是在船舱里听到肖邦的音乐,她忽然意识到她爱他。书里是这么写的,“肖邦圆舞曲她是熟知的,不过那是按照自己的理解,也曾学过几个月,想学会它,但是始终没有学好,不能准确弹奏,所以后来母亲同意她放弃学琴。那是已经消失在许许多多黑夜中的一夜,一个少女正好也是在这条船上,正好是在那一夜,在明亮放光的天宇下,又听到肖邦那首乐曲,声音是那么响亮,这一切是确定无疑的,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海上没有风,乐声在一片黑暗的大船上向四外扩展,仿佛是上天发出的一道命令,也不知与什么有关,又像是上帝降下旨意,但又不知它的内容是什么。”
我是这么理解的,她对于爱,就像对于音乐一样,一开始,都是出于练习目的去接触,中途也放弃了。但是,在某个分别时刻,听到了完整的曲子,亲历了真实的爱后,她才明白她的真心。爱的程度取决于离别后的痛苦。

我有时想,两个学识、阶级、种族以及家庭完全不同的人,为什么会相爱呢?我觉得男人的美就在于他的脆弱与无力,与女孩的二哥哥一样。书里反复提到她对二哥哥的怜爱,二哥哥的死亡是如何让她想到死。所以,男人的虚弱无助,什么都做不了,又想为她抗争的决心,让她对二哥哥投射的爱得到了回应。同样,虽然她比男人小十几岁,但她饱经沧桑的经历反而让她比男人还要坚强、理性与成熟,这种与年龄有巨大反差的理智,让他着迷,也让获得爱的体会。

所以,这样想,我不觉得二人真心爱过,他们不过是地狱里偶尔张望,从彼此目光里洞悉了自己的脆弱与虚无,于是余生都在为一个模糊的想象的深情而沦陷。他们的爱就像沙漠之水一样,一产生旋即就被沙漠吞噬,只有后来她上了船,看到了无垠的海水,仿佛沙漠之水也消失在海里获得永生一样,他们的爱才有存活的可能。

因此,他才会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因为老去的容颜就是他所匮乏的成熟、理性与成长的力量。

而她对自己的认识则是,“她的美就是这样,破破烂烂、瑟瑟发抖、凄凄切切的,而且流落异乡、漂零不定,什么都不合体,不相称,不论什么对她都嫌太大,但是很美,她是那样飘逸,那样纤弱,无枝可依,但是很美。自顶至身,她生成就是这样,无论是什么只要和她一接触,就永远成为这种美的组成部分。”也就是他,不过是她的破碎借助他与二哥哥一样的虚弱成为新的“美”。她不是菟丝花,相反拯救脆弱,才让她有了全新的自我与壮丽。

全书的最后,老年的他给她打电话,对于小哥哥,既为他,也为她,他深感悲戚。后来他不知和她再说什么了。后来,他把这意思也对她讲了。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她回报他的则是,“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

小美书影
唯读书和电影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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