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扎实开展“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推动特殊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形成了“医教结合”为前提、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新格局。
我市大力实施融合教育,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学生规模不断扩大,特殊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但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条件不完善、任课及指导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实施遵义市特殊教育融合教育,是进一步巩固二期提升计划和“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改革成果、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途径,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融合教育对象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精准核查、科学评估、分类安置”的原则,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有序推进融合教育。
2.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尊重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3.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加大普通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力度,提高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现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4.坚持普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针对融合教育实际,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打破普特融合壁垒,专门制定特惠性政策措施,保障融合教育深入实施。
(二)总体目标。
强化特殊教育强内涵、提质量、创品牌工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以医教结合为前提、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为指导、以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残疾学生评价制度不断完善,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化能力显著提升,构建起符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的融合教育课程体系,特殊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形成遵义特色融合教育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引领工程。
1.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合理配备人员,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教学、科研、资源开发和教师培训职能,充实高素质教科研人员。加强对区域内承担随班就读工作普通学校的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质量评价。大力宣传普及特殊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提高服务的精准性。
2.创新融合教育课程体系。根据国家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统一教材要求,充分尊重和遵循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规律,结合每位残疾学生残疾类别和程度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课程教学内容,科学转化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县(区、市)和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参照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增设特殊课程,参照使用审定后的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并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教具、学具和辅具服务。支持广泛征集遴选随班就读优秀教学案例,不断创新推广教学方法。以推进融合教育为目标,提高特殊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创新融合教育教学模式。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强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建立“康教一体”特殊教育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和康复水平。特殊教育学校要大力开发校本课程、教具和康复器材,实现资源共享、相互支撑。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医疗机构康复等方式为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实现一体化育人目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开发特殊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遵义市特殊教育资源库。
4.健全符合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将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科学知识以及生活技能掌握情况作为基本内容,并突出对社会适应能力培养、心理生理矫正补偿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综合评价,避免单纯以学科知识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同时将调整过的知识和能力目标作为评价依据,实施个别化评价。对于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继续升学意愿的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要安排参加当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单独组织的特殊招生考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相应合理便利条件。
5.建立活动育人长效机制。各县(区、市)要认真落实“五育并举”、全面立德树人要求,完善组织保障和措施,在教育教学、康复质量、体育艺术、劳动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实施“普特交流”活动。根据残疾儿童的个体差异和潜力,开展适合特殊儿童少年发展的融合活动,确保普通融合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学生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普特融合”活动,为特教师生搭建参与、共享、展示的平台,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发展,为融入主流社会打好坚实基础。
(二)实施随班就读主体工程。
1.坚持优先入学保障。各县(区、市)教体行政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确保随班就读学位,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更好保障随班就读质量,可以选择同一学区内较优质、条件更加完善的普通学校作为定点学校,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2.强化控辍保学。各县(区、市)教体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联保联检机制重点工作对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初次安置后确不适应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再评估,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3.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加强对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力度。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要进一步提升资源教室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资源教室为残疾学生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和示范性资源教室创建工作。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要在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基础上,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积极倡导尊重生命、包容接纳、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校风班风,把生命多样化观念、融合发展理念,办成学校鲜明的特色。对随班就读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并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在确定品学兼优的学生轮流给予关心帮助的基础上,鼓励全班学生通过“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结对帮扶。鼓励通过征文、演讲、主题班会、微视频等形式展示关爱帮扶优秀事迹,大力弘扬扶残济困、互帮互助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安排好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的交流互动,创设有利于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共同学习成长的良好课堂环境。
5.培养生活劳动能力。普通学校要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落实“一人一案”,努力为每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既要重视残疾学生学习必要的文化知识,更要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特别是要加强公共安全教育、生活适应教育、劳动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体育艺术教育,帮助其提高自主生活质量和劳动能力,培养正确的生活、劳动观念和基本职业素养,为适应社会生活及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三)实施送教上门辅助工程。
1.合理开展送教上门工作。落实《遵义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指南》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须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建立送教上门对象的“一人一案”,施行“一人一策”,开展个别化教育,提供有效的康教服务,提高送教质量。通过遵义市教育智慧平台为残疾儿童少年及家庭提供需要的教育资源。
2.规范送教上门管理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入校就读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制定《遵义市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严控送教上门学生人数,不得以“送教”代替学校教育。在特殊教育年度专项督查中建立抽查机制,严禁各地将应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读书的残疾儿童少年列为送教上门对象。开展送教上门工作质量考核,落实送教上门人员补贴。
(四)学前特殊教育服务工程。
1.优先考虑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在普通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由当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定期到幼儿园开展巡回指导等,提高随班就读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康教一体”教学模式。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做好幼小衔接服务工作。
2.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整合部门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备等基本康复服务,做好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与指导,为随班就读奠定基础。
(五)实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每年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安排1-2名教师就近到有特殊学生的普通学校进行跟岗一年的学习,熟悉普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为指导随班就读教师、教学、巡回指导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2.拓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方式。依托高等学校,探索特殊教育教师医教结合、康教结合培训制度。研究学习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开展特殊教育、康复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高水平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3.推进巡回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立专门巡回指导教师,指导区域内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工作。制定岗位条件,加强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定期考核。
4.加快资源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资源教室学校配备资源教师,加强特殊教育和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培训,促进随班就读工作实现医教结合、康教结合。资源教师享受特教津贴。各县(区、市)根据国家课时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折算资源教师课时数。
5.完善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要充分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随班就读教师培训,将特殊教育通识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中,提升所有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将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人员的工作列入岗位绩效考核内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给予一定岗位补助。在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定方面对从事随班就读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6.促进送教上门教师队伍建设。送教上门队伍以巡回指导专家为指导,以普通学校教师为骨干,以热心特殊教育事业的志愿者为补充。制定送教上门志愿者选拔标准和培训标准,发展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
(六)实施特殊教育社会支持工程。
1.建立遵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遵义市特殊教育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提供咨询,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局面。
2.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定点定标准医学检测制度。各县(区、市)成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和各界代表,依据全市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评估,根据结果建议接受义务教育形式。
3.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依托信息技术,实施随访和跟踪服务,做好医教结合工作。鼓励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对残疾儿童少年参加融合教育所需的辅助器具进行研发、引进、推广和应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部门协作。巩固二期提升计划、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成果,进一步落实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机构编制、规划、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标找准问题,实行“一县一案”,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融合教育工作。
2.加大推进力度。将融合教育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实现应随尽随并不断提升随班就读质量。要及时足额拨付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确保随班就读各项工作落实。支持通过随班就读示范区、示范校创建,进一步探索推进随班就读的有效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家校共育。密切与残疾学生家长联系与沟通,加强家庭教育工作与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争取普通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注重发挥康复、医学、特殊教育等专业人员和社区、社会相关团体的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合力,共同为残疾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4.硬化督导评价。将普通学校实施融合教育情况、随班就读学生发展情况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以及对校长个人的年度考评。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中,将随班就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大督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