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肖云阳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在民事诉讼中,新证据的认定往往对案件的走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能会改变诉讼的结果,为当事人带来新的希望和转机。那么,究竟如何认定民事诉讼中的新证据呢?
一、新证据的概念
新证据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是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新证据的出现,可能是由于当事人在诉讼前未能发现,或者是在诉讼过程中由于新的情况、新的事实而产生的。
二、新证据的认定标准
1. 时间标准
新证据必须是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这里的 “新发现” 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不知道该证据的存在;二是虽然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知道该证据的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到该证据。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证据的存在,而故意不提供,那么该证据就不能认定为新证据。
例如,在一个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被告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证据。这种证据就可以认定为新证据,因为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不知道该证据的存在。
2.客观原因标准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也可以认定为新证据。这里的 “客观原因” 是指当事人无法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原因,如证据被他人控制、证据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等。
例如,在一个侵权纠纷案件中,原告需要一份关键的证人证言,但证人因突发疾病无法在举证期限内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如果在延长的期限内,证人仍然无法出庭作证,但原告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证人无法出庭作证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那么这份证人证言就可以认定为新证据。
三、新证据的认定程序
1.当事人提出申请
当事人在发现新证据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新证据的来源、内容和证明对象,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申请提交新证据的时间,一般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提交新证据的时间,一般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但如果新证据是在二审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当事人可以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2.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当事人是否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符合认定标准,应当予以采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不符合认定标准,应当不予采纳,并说明理由。
四、新证据的重要
新证据的认定对于民事诉讼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而人民法院又能够及时认定并采纳这些证据,那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另一方面,它可以促进司法公正。新证据的出现,可能会改变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从而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加准确地作出判决,实现司法公正。
总之,在民事诉讼中,新证据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当事人应当及时发现和收集新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审查,确保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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