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公积金除了用于买房、租房之外,更是一种长期储蓄。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本市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为6月30日。
在享受利息的同时,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无房租赁、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等,都可以灵活支取公积金,缴纳公积金可以算是一项有效的长期储蓄。
作为养老金
目前,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离休、退休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因此,即使一直用不上这一笔公积金,到了退休也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缴纳公积金可以说是在为自己准备退休后的活动基金。
住房公积金的其他用途
1、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3、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5、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6、连续失业,职工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且家庭生活困难,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写在最后:
公积金用途虽然多,不过对于未来有购房打算的朋友,公积金非必要勿轻取。
公积金不仅能为未来买房计划积累更多资金,还能享受到更低的贷款利率!随着公积金存放额度的增加,买房贷款的额度也会相应增加。并且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利率会比商业贷款更低。
让它在账户中沉淀,为未来买房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