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逆城镇化时代城市居民如何拥有一处美丽乡村小院研究:论市民第二居所游居出现的原因

2024-12-06 07:00   新疆  

过去,年轻人大都向往灯红酒绿的繁华都市,头也不回地背起行囊,便远走他乡。特别是过去的农村孩子为了跳出“农”门,考了一年又一年,总想通过读书离开农村。因为,那时候的农村很苦,吃不好,穿不好,没有钱。这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城镇化场景0,大量的农业人口向城镇特别是大城市转移,人民都向往城市的生活,希望能够在城市里居住、生活、工作。

但是为什么现在有越来越多身在城市的人,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都喜欢那些并不豪华的农家小院?有人说,因为院子让人放松、享受,有独处的欢乐,它像一个“存在”告诉了“我们是谁”,告诉了我们生活美好的样子。其实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这就是城镇化的一个正常过程,也就是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出现的“逆城镇化”。

所谓的逆城镇化,就是指人口从大城市和主要的大都市区,向小都市区小城镇甚至非城市区迁移的分散化过程,主要原因是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自然化倾向的追求、大城市工业向外寻找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以及交通和信息技术的发达。

“逆城市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派生出来的新潮流。城市化发展水平越高,“逆城市化”趋势越强。“逆城市化”对“城市化”而言是吐故纳新,对村镇来说,则是巨大的发展能量。“逆城市化”潮流涌向哪里,哪里的乡镇发展速度就快。

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逆城镇化既是城镇化的必然规律,也是人们对美好乡村、农村小院和“乡愁”的向往。城市居民久居喧嚣都市,高密住宅的压迫感让很多人没心情欣赏自然之美。在局促的平层卧房里,人们渴望空间的释放,渴望自然的回归,渴望心境的开合。
尤其是很多城市居民在经历岁月沧桑,尘世洗礼之后,却向往起一处没有喧嚣,没有浮华的清之地空旷的田野,徐徐的清风,袅袅的炊烟,潺潺的溪流,蔼蔼的烟雾,和那一座座镶嵌在乡野间的农家小院。
特别是80年代和90年代进入城市的新一代居民,非常怀念农村的生活,觉得那是一片心灵的净土,一个能够远离尘嚣、回归自然的地方,生活压力不大,每天遛狗斗鸡好像也能活着比较愉快。农村生活成了许多人心中向往的乌托邦。尤其是当诸如李子柒那样博主的视频发酵与网络,田园牧歌的生活更是让许许多多的城市人羡慕不已。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的喧嚣和快节奏生活成了现代人的常态。但很多人开始向往一种更宁静的生活方式,于是纷纷选择搬到农村,建一套自己喜欢的小院,寻找心灵的归宿。这背后的原因,不仅仅是逃离城市的喧嚣,更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回归。古人云:“悠然见南山”,这种对自然和谐生活的追求,一直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年纪的增长,人们对生活的理解不再局限于物质的追求,而是开始向往一种更为宁静、纯粹的生活状态。在自己喜欢的小院中,与家人团聚,与自然对话,不仅能够安顿身心,更能在平淡中发现生活的真谛。

此外,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的生活环境与基础设施得到了显著改善,使得城市居民向农村转移成为了可能。人们在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的同时,也不再需要担心基本生活条件的不便。最重要的是,这种生活方式的转变,也是人们对于传统文化价值观的一种回归与觉醒。在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难以寻找到的宁静、简单与纯粹,在这些小院中得以实现。

正如孟子所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城市人逃离都市的喧嚣,选择农村院居生活,既是对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重视,也是对个人精神世界和生活态度的一种重新定义。因此,这种向往农村小院生活的现象,不仅仅是对城市繁华的逃避,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文化觉醒的表现,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一种传承与发扬。

但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才能依法依规取得本集体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我们国家土地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盖房子,现行法规政策是不允许的。

城市居民想要在农村拥有一个乡村小院儿,目前有五种方式可以实现,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继承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个别省市的乡村振兴条例。先纠正一下,不存在买卖宅基地的概念。这五种方式各有利弊,实现难度也各不相同。

第一种方式是租赁,直接在农村租个院子,它的优点是普适性强,全国范围内的乡村都可以这么做,基本没有违法违规的风险。但它有两个缺点:一是租赁合同受限于合同法,最高只能签20年;二是不能按自己的想法重建,只能做一些修缮优化。第二种方式是继承,但是前提是父母在农场有房子。

第三种方式是购买文旅养老民宿。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合作社的形式整合了村集体的建设用地,开发了一些类文旅的养老民宿项目,对外销售使用权。

第四种方式是合作建房。顾名思义,城市居民出钱,农民出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房屋建成之后,双方都可以办理对应的不动产权证。双方协商好房屋产权切割方案,签定合作建房协议。由农民负责房屋建设的相关证件和合法性保障,房屋竣工后,双方都可以办理相关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第五种方式是户口迁入。把户口迁入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申请宅基地或者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获得。这是最直接的方式,也是最不易实现的一种方式。当然,如果你刚好娶了一个当地村的媳妇或者嫁给了当地村民,那对你来说,也是最简单的一种方式了。

那么对于普通的城市居民来说,哪一种方式最现实呢?城镇规划君何方洪认为,就是租赁农民的住房或购买文旅养老民宿。通过这两种方式拥有一套乡村小院以后,你就可以实现一种新的生活居住方式了,那就是城镇规划君何方洪今天要说的“游居”。

何谓游居呢?顾名思义就是旅游式居住。游居是以第二居所为载体、以五养九乐为内容的旅游式居住,这是由花汀集团董事长程益民原创的生态旅游概念。现代人的居住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定居或者常居,一种是游居。

定居是一种高度紧张的、为了生计而奔波的生活方式;游居是一种带着享乐、游玩、养乐性质的居住,是一种高品位、高品质的人文生活方式。定居是在城里,游居是在村野。游居的本质是:城里人的第二居所,少数人的慢养生活。

为什么会出现游居呢?据城镇规划君何方洪了解,在十年前的2014年,随着全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老式农庄消失,同时大气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为了保护农耕文明,适应都市人的新需求,一种新型的倍受现代都市人推崇的基于第二居所的旅行养乐方式应运而生——游居。

游居主张有两个方面,一是乐世。乐世是主张悠悠万事,唯乐为大。针对人生,儒释道人生各表。儒家讲仁义和入世,释家讲出世和慈悲,道家讲玩世和无为。然游居独讲乐世,受儒释道滋养不受其桎梏。鼓励投身村野,敬畏村野,顺应村野,呵护村野,奢享村野。村野养乐挖掘出了蕴藏在村野深处的神性。以村野的尺度规范生活,以神性的光芒照耀精神。

二是归野。归野是对大自然的欣赏与亲近态度,是由富及贵的新贵们必定追求的身份标签和精神生活。天蓝、地绿、水净已经是城市稀缺资源,而且必定将越来越稀缺,村野的纯美就越发显得弥足珍贵。不仅因为美,更重要的是原⽣态的蓝天绿地净水,还是1万年前的模样。只有反璞归野,才能过上有品质、有尊严、有健康的生活,家人的幸福安康才会有保障。

居游和游居是两中完全不同的概念,居游是居住式旅游、它的本质是旅游,而游居是旅游式居住、它本质是居住,游居也是《第二居所》理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游居是既包含了房地产概念又包含了人文文化概念的高端生活方式,位于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花黎水镇的“花汀古庄”便是游居的具体体现形式,花汀古庄的本质是:城里人的第二居所,少数人的慢养生活。游居和定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目的和方式的不同上,定居是以生计为目的缺乏趣味的固定而紧张的生活方式,而游居是以享乐为目的比较自由的讲乐世、崇归野的高品位的生活方式。

陶渊明曾作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样的意境代表着一种富美、安乐、休闲的慢养生活,让无数人追求与向往。“看的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试想,农庄近处是清澈的河水,远处是一望无际蔚蓝的天空,鸟鸣声、蛙声、花开声音、树枝伸展的声音迎面扑来。

在这样优美的环境中,我们可以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也可以享受美食带给舌尖味蕾的快感;抑或在偶尔间隙,种种花、养养鸟,享受着舒适悠闲愉快的农庄生活。在第二居所,不论是干什么工作、年龄几何,都能让人的身心达到一种平静安和的状态,与友人喝喝茶,聊聊中国古老的茶之道;或者在让人放松的温泉中,洒下一片片芬香的玫瑰花瓣,让自己全身浸泡其中,一种温软的感觉弥漫心间,快人心脾,原来生活如此美好。这就是城市人在乡村的第二居所。

第二居所对于乡村旅游,是一个巨大的突破点。不论是对于自然生态的保护,还是对于现代都市人的居游理念都是一次巨大突破。第二居所对乡村旅游而言带来的是可持续发展,对于都市中忙碌的人们则带来了放松身心,寄情于山水的生活。



城镇规划君何方洪
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行政区划、地理地图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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