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封建统治制度中,统治者把各级官僚分为九品,最末的一品是县令的随从官员,称之“县宰”“典史”“衙役”之类,各品级官员都享皇家俸禄、吃皇粮,由国家吏部登记在册管理;而九品以下的“保”“甲”之类地方小官不上“品”,也吃不到皇粮拿不到皇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对所属各级官员也划分了行政级别,正国级副国级、省部、地厅、县处、科股等等共二十三级。当今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公务员级别分一级到二十七级、职务从国家级正职到乡镇科级副职共10级。
没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的较长时期,这些人统称“国家干部”,简称“国干”。他们都在相应级别的政府组织部门在编备案管理。人民公社成立以后的行政村干部等同于旧社“保”“甲”之类同样不上品不上级,与国家干部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还是农民身份,农村户口,不拿国家薪水而拥有土地,在组织部门不注册不在编制,被人们看作是很卑微的小官,权力有限。
但是历史的车轮碾转到“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时期,大部分自然村或行政村都先后成立了“村革命委员会”代替了原村政权“生产大队”。革委会与生产大队的行政级别和管辖范围似乎无多大变化,可是权力却无限的膨胀,竟可以能随时随地地给任何辖内村民定罪为“现行反革命”“坏分子”“漏亡地主富农”“漏网右派”等,把这些人员统称五类分子;村革委可以随便给这些人以严厉的管制措施:关禁闭、拉到台上揪斗、无偿的参加劳动、戴高帽子游街等。高帽子的样式更是五花八门:有纸糊的,高梁杆扎的,如果来不及扎制或者不够用,革委会的人可以拿一只水桶甚至大粪筐扣在五类分子头上,高帽子上贴“现行的革命××”之类戴在头上游街示众,你若不服或者反抗就可以在革委会设公堂吊打、刑讯、逼供。
村革委办事很简洁,程序简单、工作效率很高。各类刑事的、民事的等各类案件也不用公安局侦破和预审、不用检察院立案复审,更不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定下罪名,实施惩罚。旧社会的封建统治数千年,与国法并存的还有宗法制度,而村革委的权力可以说国法与宗法制度合二为一,权力之大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我们村,做为本县千余个村庄之一、本公社四十三个村庄中的一个中等规模自然村落,也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爬到这革命委员会主任皇座上成为新式政权掌印人的不是全村上千名四肢健全、数百名身强力壮的群体中的一名,却是因先天腿有残疾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而行乞讨的——即使在讨饭行当中也因腿疾而赶不上热乎饭的这样一个家伙。他在文革这一非常的历史时期官运享通、飞黄腾达、扶摇直上,乘火箭爬上本村权力的第一把交椅——村革委会主任,而且红红火火炙手可热,一混就是八年。
主任的先天性腿部残疾,因为弟兄姊妹众多家境贫穷得不到治疗,长大成人的时候就有一条腿已肌肉萎缩失去正常功能,另一条好一点的腿勉强支撑上半身硕大的身躯。他不得不用双手柱一根枣木棍子一跛一拐的行进,老少爷们都他称他“老拐”,久而久之,对他的官名已是不甚了了。即使后来他官至村革委主任,大部分村人(除地富四类分子)随即称之为“拐主任”。故事从此开始……
作者:邢德文
来源:作者原创授权分享
编辑:太平郎
声明: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