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晋: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晋侯:指晋献公(前 676—651 年在位),曲沃武公之子。即位后,用士蔿(wěi)之计,尽灭其曾祖曲沃桓叔、祖父庄伯之子孙,稳固君位。事在鲁僖公五年,即前 655 年。
②复假(jiǎ)道:又借路。假道:借道。鲁僖公二年(前 658 年)晋曾向虞借道伐虢,僖公五年又借道,故用“复”。晋国这次灭了虢国,回程途中灭虞国。
③虞(yú):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后人之侯国,在今山西省平陆东。
④虢(ɡuó):国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于今陕西宝鸡东,号西虢,后分化为三支,两支东迁,后世称东虢、北虢。西虢后为秦所灭,东虢后亡于郑。后周平王封东虢后裔虢序于夏阳(今山西平陆县),建立北虢国。本文所说应为北虢。
⑤表:外围、外部屏障。
⑥寇:凡兵作乱于内为乱,于外为寇。
⑦翫(wán):即“玩”,这里是轻视、玩忽的意思。
⑧辅(fǔ):本指古代车轮外部帮助增强承载力之直木。后引申为辅助物、辅助。此处用辅、车比喻虞、虢两国相互依存之关系。
⑨宗:同宗。晋、虞、虢都是姬姓的诸侯国,有共同的祖先。
⑩公:指虞公。
⑪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和次子。
⑫昭:与下文之“穆”,均指古代宗庙中神主左右排位之次序。始祖神位居中,以下按辈分分列左右,左昭右穆。大伯、虞仲、王季俱为周太王之子,称昭;文王、虢仲、虢叔为王季之子,称穆。
⑬不从:指不从父命。⑭是以不嗣:因此没有被立为继承人。嗣:继承(王位)。太伯知道周太王要传位于幼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
⑮虢仲、虢叔:虢的开国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之弟。
⑯卿士:执掌国政的大臣。
⑰盟府:掌管功勋赏赐及盟誓典册之官府。
⑱将虢是灭:将灭虢。将,将要。是,复指提前之宾语“虢”。
⑲桓庄:桓指曲沃桓叔,伯指曲沃桓叔之子庄伯。父子皆多次起兵夺权,至庄伯之子武公夺得晋君之位。桓庄之族,指桓叔、庄伯后人。桓叔为献公曾祖,庄伯为献公祖父。鲁庄公 25 年(前 669),晋献公尽杀桓叔、庄伯之后。
⑳以……为戮:把他们当作杀戮的对象。
㉑偪(bī):通“逼”,逼迫、威胁。
㉒亲:指献公与桓、庄之族之血统关系。
㉓宠:在尊位,指桓、庄后人在高位。
㉔况以国乎:何况以国(相逼)呢?指晋献公以为亲族都是威胁而杀之,何况邻国(这样的威胁)呢?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国”下的“(相)逼”。
㉕享祀:祭祀,使神享受祭祀。
㉖据:依从(我),支持(我)。
㉗惟:只。
㉘《周书》:指今本伪《古文尚书·蔡仲之命》,下面引文即出自此。
㉙皇:大。辅:辅佐,这里指保佑。
㉚黍(shǔ):黄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泛指五谷。
㉛民不以物,唯德繄物:百姓不用改换祭品,有德者祭之神方享用。繄(yī):本以为武器套子,此处当是讲。
㉜明德:光明之德。
㉝馨香:指黍稷之香气远闻。
㉞其:难道,语气词,加强反问。
㉟吐:指不食所祭之物,意为拒绝。
㊱许晋使:答应了晋国使臣(之请求)。
注释:
①以:介词,表率领。以其族行:指率领全族离开虞国。
②腊:指腊祭,此为动作用法,举行腊祭。古代于岁末合祭中审,曰“腊祭”。
③不更举:(晋国)不会再举兵而来,意指晋国此次必定灭虞。
④卜偃:即郭偃,春秋时晋国大夫、卜官。历经自晋献公到晋文公数代国君,预言不爽,改革家。《左传》收其七条记录。
⑤龙尾伏辰:天文术语。龙尾,即尾宿。尾宿乃东方青龙七宿之第六宿,故曰龙尾。辰,又写作“䢈”,日月交会之意。夏历指日月交会为朔日,朔日即每月初一。伏,隐藏之意。太阳在尾宿,故尾宿隐藏不见。“日在尾”,可以确定为十月。按《汉书·律历志》记载的十二次与二十八宿关系,日月会于尾宿是在析木,即周历的十二月,亦即夏历的十月。季节为孟冬(《礼记·月令》:孟冬之月,日在尾。)。所以原文“九月十月之交”是用的夏历(这段是晋人的话,晋用夏正),“十二月”是用的鲁历(这段是《左传》作者所写,鲁用周正。)日月之会,即现代天文学的日月合朔,可以确定是某月的初一。“龙尾伏辰”即合朔时日月位置皆在尾宿,可以确定为十月初一。但由于古代历法不精确,存在一二日误差。按古历推步,僖公五年鲁历十二月丙子朔,夏历十月丙子朔。而根据现代天文学计算,是年农历十月朔为丁丑日 ,丙子为九月晦。故晋灭虢事件发生在公元前 655 年 11 月 15 日(农历寅正九月三十丙子日)。
⑥鹑(chún):南方朱鸟七宿,曰鹑首,鹑火,鹑尾。
⑦天策炖(dùn)炖:天策,星名。炖炖:火盛貌。
⑧丙子:十二月即丙子月。古记时法,月份+甲子记月。朔:每月初一日。
⑨丑:虢公名。京师:东周都城。今河南洛阳。
⑩馆:本指宾客们住处。此处名字作动词,驻扎之意。
⑪执:繁体写作“執”,篆作“”。《说文》谓:“捕罪人也。从丮,从幸。”幸本作㚔,甲骨文写作“”,象手铐类刑具;丮(jí),甲骨文写作“”,象手持物形。执本义指捉捕罪人,以此称虞公,乃指晋国犹如捉一罪犯。
⑫媵(yìnɡ):陪嫁之奴隶。一说百里奚亦为媵,中途逃至楚,秦穆公以五张羊皮换回,故称“五羖(ɡǔ)大夫”。
⑬秦穆姬:晋献公女,是年嫁与秦穆公。又称秦穆夫人,重耳同父异母姊。
⑭书:指《春秋》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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