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转让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转让所得你算对了吗?
直接上案例。
合伙人甲(企业或个人)投资100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乙50%的财产份额,分配比例也为50%。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会计利润和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及分配甲公司的应纳税所得的实际分配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合伙人各年度均按分配的应纳税所得税额申报缴纳了所得税。
2024年1月,合伙企业整体评估值3000万元,合伙人甲将其50%的财产权份额转让进行了转让,取得对价1500万元,按财产转让所得额(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进行了纳税申报。申报额是否正确?
不正确!
原因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