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评析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场舆论恰恰说明了麦琳这个人的丰富性。
有人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伴侣、父母、同事、同学,好像麦琳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由于这场舆论的声势浩大,让我一个不常看综艺的人,也看了部分《再见爱人4》。各路网评人,自媒体人对麦女士做了各种各样的解读,有的我觉得说的挺好的,有自己的道理。
那现在全网铺天盖地的网络评论、解读和攻击讨伐算不算网暴呢?
去年国务院四部门颁布了一个部门规章,《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中明确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根据这个定义,侵犯隐私应该算不上,因为将婚姻的部分问题暴露在节目里,本来就是节目组和嘉宾共同选择的结果,威逼胁迫无从谈起。但是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可能在网评中或多或少的出现。
因为共情能力太强,加上部分网络创作者们积极的挖掘,麦琳成了网友生活中非常讨厌的人的具象化,从而拿起键盘就开始侮辱谩骂。还有人在讨论“疯女人”是如何制造的、“被审判的主妇”等,这种文章的标题本身不就是在侮辱和煽动仇恨吗?
如果是有组织的进行侮辱和诽谤,还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当麦琳被标注成有控制欲、喜欢否定和打压、有虚荣、喜欢雌竞和背刺、爱撒谎、愚蠢浅薄而不自知等的时候,麦琳是谁已经不重要,麦琳生活中是什么样的人更不重要,重要的是网络媒体获得了流量,网友获得了情绪宣泄出口,侮辱谩骂声就不会停止。偏见的标签一旦被带入后,事实是什么样便不再会有人关心。
围观归围观,大家可以各抒己见,但是应该基于事实,可以解读麦琳的言行举止,但是不应当谩骂嘲讽,更不应该贬低歧视。
但是这个事情吊诡的点是,好像每个人面对麦琳,都想说她几句,每个人都有面对这类人独到的见解。
应该请清醒的认识到,她并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你可以不喜欢,可以讨厌,但是请不要进行攻击和谩骂,不要贬低歧视,最重要的是不要定义她,她就是她,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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