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还能问父母要抚养费吗?法律上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哪些情形?

文摘   2024-09-01 12:03   安徽  

大学生还能问父母要抚养费吗?法律上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哪些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一、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哪几种情形

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该条就父母对成年子女负担抚养义务的情形进行了列举式规定,但是并未就该条的适用前提——“尚未独立生活”——进行明确的界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1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大学生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吗?
  有人认为,因刚毕业的高中生没有负担大学学费的能力,将抚养子女的义务范围扩大到大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财失学的现象,故建议将“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修改为“大学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但大学生大多已经成年,能否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应当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人即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这里规定的成年人仅指具有辨认识别能力的正常成年人。既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独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亦应为其是否接受高等教育及其所带来的负担和后果担责。九年义务教育的学费由国家保障,《民法典》也仅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则不再有抚养义务。

2、从培养大学生独立生活能力的角度考虑,子女进入大学后,绝大多数已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讲,都已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即使父母不予提供支持,自己也有以勤工俭学、自主创业、争取助学金等收入来维持学习和生活的能力,如将抚养范围扩大到子女大学期间,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独立自主能力。

3、虽然规定高中学历及以下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在此之后是否继续供养子女父母仍有选择的权利,就我国来讲,绝大多数有经济能力的父母是愿意为成年子女承担高等教育等所需费用的,也有家庭在子女考上大学后无力支付学费,致使子女上不了大学。因此,对于实在没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即使规定了法定义务,实际意义也并不是很大。综上,最终确定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规定。

三、成年子女要求父母支付高等教育学费的情况处理

虽然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象不包括尚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子女,但现实生活中,尚在接受高等教育的成年子女往往无法独立承担学费、生活费等开销,让大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以自己的劳动来支付自己的教育费、生活费一般来说有一定困难,但这也正是培养当代青年人独立自主能力的应有之义。

就我国人情伦理及社会传统习惯而言,大多数具有经济能力的父母是愿意培养子女进入高等学府,供养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从道德层面来讲,作为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也应对尚在就读高等教育,一时还无法独立承担自己生活、教育开销的成年子女承担抚养责任,让孩子完成学业。

但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为成年大学生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只是基于亲情和道义,而不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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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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