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 (二十四) 外资独资医院来了?先别激,也别动

文摘   2024-09-08 16:33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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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商务部也是敬业,周日上午11点突然放出来一个扩大开放的“大招”,还是医疗服务领域的,我们来看下究竟怎么个事儿?
01

原文解读

1. 基本情况

(1)发文单位

商务部发文文号,联合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应该是“商务部牵头”,作为扩大开放的政策之一;

(2)开放试点一:生物技术

这个行业不熟悉,先不说了。

(2)开放试点二:外资独资医院

限定区域:“9个”;

“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直辖市本来就是“国际化”城市,外国人多的地区,办个“外资独资医院”也不是不可接受的;

“大湾区”:广州、深圳,目前外国人、外资汇聚比较多地区;

“开放岛”:海南,2025年要“闭关”,所以允许外资独资医院,也不奇怪;

“苏州”:园区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汇集了大量外资企业,也可以;

“南京、福州”:就有些“奇怪”经济上不突出,虽然是“省会”,而且历来不是“开放前沿”,难道是“其他考量”?

2. 整体评价

(1)不要过分解读

“必须是新设医院”:不能并购;

“中医例外”:这个有“弦外之音”;

 “不是专门针对外资医院”:外资医院从行文上也是第二部分;

“谁的需求都不强烈”:外商对在中国开办“独资医院”的经济动机强烈吗?我国继续引进“外国独资医院”吗?好像都不是。

(2)更多是一种姿态

 其实,9月8日14点11分公布的另外一个文件更重磅:

2021版这样规定:

2024版这样规定:

看出来什么吗?我没看出来。


02

外商独资医院的“前景分析”

1. “仍然”说的很“模糊”

(1)“医院”怎么定义?

是否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中医以外的“另外3种”?

“专科医院”是否包含《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全部类型?且包含“尚未有标准的”?

(1)原则上“应该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肯定不是来“救死扶伤”,得自负盈亏或者挣钱吧?

(2)原则上“应该可以申请医保定点”

  这是个比较大的问题,国外是“商保”为主,我们是“国家医保”。

“申不申请?”

“批不批?”

估计商务部都没有问过“医保局”。

(3)外商独资医院的“医生”、“药械”、“设备”、“临床路径”

“医生”:外国医师中国执业已经不是问题;

“药械”、“设备”除了海南,都得老老实实用“made in China”;

“临床路径”:必须依照中国法律法规,但是医生行为其实“很难约束”,除非出医疗事故进行鉴定。

2. 谁需要“外资独资医院”?

 这是个关键问题,有需求才是“真需求”。

(1)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刚需”,至少他们会觉得这样比较“好”;

(2)中国公民

“普通人”不太会,一是仅限于几个城市,二是要看医疗水平,三是要看“医保报销与否”;

“某些人”不一定,除非纯“媚洋派”,一般都见过世面,除非“外资独资医院”=“外国知名医院”;

(3)医生

“中国医生”有可能,前提是“稳定”(不能几年关门了)、“收入高”(要高好多才行)、“干的开心”;

“外国医生”:不知道,感觉不太可能,中国收入能比外国高?中国的医疗环境比外国好?都不一定。

(4)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不需要,按照我们“三明医改”的推进经验,自成体系,不需要;

“民营医疗机构”:有可能,拿“洋大人”来给自己“壮壮声威”,尤其要注意“某系”借助“外资医院”搞些“骗人的东西”;

(5)医疗产业

药厂、器械厂:好像他们的“大客户”是“大医院”,新医院“没量”,除非“外资医院”做的“临床试验”可以在“国外认可”,那会加快“走出去”的速度。但这个,“外资独资医院”说了不算。

(6)卫生主管部门

“原则上不会反对”:外资独资医院和外商合资医院能有“多少差别”?

“从严监管一视同仁”外资独资也是“民营医院”

“不可能指望他推进健康中国”:那是当然,事关“体面”

(7)医保主管部门

“原则上可以申请医保”:申请医保只看“医疗资质”,卫健委发证后,按“程序来”;

“从严监管一视同仁”公立、民营都一视同仁,外资又如何?除非你不申请。

(8)国外大型医疗服务企业

确实比原来“开放了”!

但,你确定要在中国“医疗服务”“市场”下重注?

蒙了?到底是谁“需要”外商独资医院?

3. 可能的好处

 毕竟凡事都还是有“好的一面”,比如说“万一”:“万一看病看的就是好”,“万一给中国医师提供一个好去处”。也只是万一吧!


03

总结

1. 都不要急

“激动派”不要高呼“万岁”,中国“病”还得中国“治”

“保守派”似乎也不急,细则还没出来,这才哪到哪儿?

2. 就当成“一种可能”

最起码,可以“多出一种”“医疗机构类型”和近距离“观察+对比”“中外”医疗机构管理模式的机会;

可能性“多高”、“多深”,仍掌握在“主管”部门手中,医疗在中外都是特殊的领域,尤其不是“纯开放”领域;

3. 多说一句

  现在是中外双方“互视”都比较“理性”的时候:我不会觉得“你就好”,你让我去我也“慎重考虑”。

大家各有各的“体”,各有各的“用”。

多交流至少不是“最差的选择”交流中能“和而不同”最好不过,不行,也没有过高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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