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强哥最近熄火了很久,看这个这个魔幻的两周,还有“无锡虹桥”事件对社会办医的“恶毒诅咒”。甚至不愿说点什么、写点什么,然后,纸是包不住火的,秉性也是改不了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踩点准,意思深。还是继续写吧!写到不想写、不能写为止。
一、当人们不相信的时候,该怎么让人相信
国庆节前,政策频出,股市开始“狂欢”,但每个人都心照不宣,尤其是“受过伤的韭菜,但是人类历史告诉我们最大的经验就是:人类永远不会记住教训;
然后,节后第一天红,但是事情其实已经有了很多变化;
继续加药:央行、发改委(主任尽出),但是股市却也没有“持续疯狂”,不管是什么“回调”。
原因哪?
因为股市应该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这话是官话),但是实体经济怎么样?你不知道?都想捞一把躺平,摆脱延迟退休,这会“遂愿”,可惜不是韭菜们的。
实体经济为啥不行?技术性原因多如牛毛,但是,基础性原因似乎只有一个:缺乏信心,缺乏信心是因为不愿意去“相信了”!这个角度讲,群众是驱动“历史”的车轮,官是“刹车片”,轮子不走了,刹车片使劲有用吗?
3.不相信什么?不相信现实、不相信未来、不相信政策、不相信宣教,当然“娱乐至死的奶嘴”不叫“相信”;
于是,体现政府信用的终极武器出来了:立法,而且是国家大法!
二、解放宣言还是血泪史
改革开放后第46年,改革开放的“弄潮儿”、“先富”企业、人,才有了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保障法,你说我们是应该高兴?还是感到悲哀?
然而,立法可以解决问题,换回“信任”吗?似乎不行。得拿出“真心实意”+“真金白银”;
法律条文,且先看一看。立法之后还有司法,远着哪!
下面标黄的是可以看看的:
三、写在最后
1.信任度已经低到靠立法,而且是全国人大的立法来确认,有点可悲,zuo大了!
2.规定中:特别细致和眼熟的(异地执法、拖欠款项、人身保护等),活生生一部中国民营经济、人士的“血泪史”!严重到必须在国家大法中“列举”;
3.悲叹:有产者(商)被“无产者”(官)歧视、压榨的历史传统,仍如“幽灵般”在这片土地游荡!
4.立法也是双刃剑,“好心”办坏事并非罕见,权利和义务不还是官字两张口,怎么说都有理!
末了哦!
其实现在的事情难吗?
无非就是:没钱+没信任呗?让利于民,就信你了!
你在凝望深渊的时候,别忘了深渊也在凝望着你!
最后一句:
政府要说话算话,当初招商引资答应的返税、补贴等政策能落实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