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研究|(十五): 血透监测费续:再来掰扯掰扯!

文摘   2024-07-05 18:26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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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我们说了下广东省关于“血透监测”费用收取的问题,由于大家感同身受,讨论很多,意见也各不一致。那就必要再深挖一下:        


01

“医疗服务项目”谁说了算?

1.医疗的事情应该交给“医疗卫生主管部门”

2023年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应该是有史以来“水平最高”耗时最长,由全国最高卫生管理部门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没毛病!

问题是:“生不逢时”,耗时4年的成果,仅仅“供各地参考使用”,那耗时耗力搞这个为哪般?

2. 但好像又是医保部门的权限

“制定”“医疗服务项目”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

这样看“绝对权力”应该在医保局手中。

3. 医保与医疗“两张皮”似乎成为必然

(1)“看病决定如何支付”?还是“支付决定如何看病”?

这个问题似乎愈演愈烈,以至于:

(2)背后:东风压倒西风?还是西风压倒东风?

新医改15年,是一场“东风”还是“西风”的“斗争”。

“强供给侧”:以医疗机构为代表的组织来主导医改;新医改前10年几乎是这个占主导,依靠政府加大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体系的投入,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甚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08年-2017年中国“补供方”从777亿元上涨到4350亿元,年均增速21%;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有2009年的15元/人/年,提高到2019年的69元/人/年。但遗憾的是如此“天量”的投入,医院越建越大、越减越多,但“看病贵”、“看病难”并没有解决,带来的是医疗领域的腐败和厂商“勾结”的“高价药械”,自己不争气,也怪不得别人;时至今日,北大某李姓教授还在鼓吹“全民免费医疗”,博人眼球,估计她家很rich,根本不用担心“柴米油盐酱醋茶”,不食人间烟火。

“强需求侧”:以“支付”机构为代表来主导医改;2018年5月31日,国家医保局挂牌成立,新医改进入下半场,以支付为导向的医改开始:“药品集采”、“耗材集采”、“医保支付改革”、“医疗价格改革”、“医疗机构薪酬改革”、“医疗反腐”。“三明医改”模式确认,应该说在“经济角度”成效明显,但最近突出的是“医疗问题”。

(3)背后的清醒

矛盾是必然存在的,不论谁主导。

卫生部门已经失去了医保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一是自己不争气,光挣钱了;二是“体制陷阱”绝对的权力从来不会有好结果。一手管医院一手管新农合,一手管药一手管价格,结果是必然的。

我们向来擅长“矫枉过正”,目前问题是如何“保护性”限制和避免出现“第二个医改绝对权力”?

这才是当下问题的本质。国家医保局官方否认“15天”,央广网报道“15天”,似乎有些暗示。

02

回头再审视“广东做法”

1. 重读原文

(1)确实没有毛病啊?“强哥”你就是“强词夺理”、“钻空子”、“打擦边球”;

(2)当然没毛病,自己“解释”、“执行”“自己发的文”,会错吗?而且早就明牌了啊!

2. 果真是“医保”比“卫健”专业?

1.我们看《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对“血透监测”的规定

(大家点开图认真看)笔者认为这是目前为止“最专业”、“最权威”、“最讲理”、“最明白”的“在线血透监测”的“技术规范”。

再看广东的:

你还觉得是我在“打擦边球”?明明是广东省医保局在“打擦边球”,或者说它根本不懂“医疗”!

(2)再看对“项目内涵”的解释

先看《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

再看广东省:

根据患者需要,参考“SOP2021版”:

1. 给患者单独监测“血容量监测”或“在线尿毒监测”;

2. 收取“全部血透监测”费用;

3. 合理、合法,依据明确。没毛病!


03

要说明的

1. “质疑的精神+合规的态度”

这应该是我们基本原则,对待医保,对待医疗都一样。

2. “透析服务价格会不会降”

其实,《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的水平非常高,尤其是对“基本人力消耗及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人力资源消耗相对值”的界定,应该是非常科学和超前的。下面把血液透析相关的治疗项目摘录供大家参考,凡是以上四项得分都高,降价风险就低。

PS:1.我们这两篇都是从收费角度考虑,没有从医疗的必要性讨论“血透监测”;

2.针对透析机器和4项功能的原理和实现模式,专门请教了平凡人的周观明老师,(以下是我的话)基本上这4项功能实现都不难,但是厂家就是用这个挣钱,结论就是我不买(或买不起)你的模块,我也收不了监测费,行业就这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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