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爱国,很多人想到的就是克己奉公,就是献身精神,就是随时为国家做牺牲。牺牲这个词最初的意思是古时献祭给神所宰杀的牲畜。如果知道这个词的本义,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愿意做“牺牲”。
总之,提到爱国,背后就是忘我,就是要爱国胜过爱自己。我要说的,这是病态的爱国观,也是不符合逻辑的。爱国的前提是爱自己,凡是不把自己当人、当“牺牲”的爱国都是无法推广实践的。
其实很简单,如果每个人都为国成了“牺牲”,国还在,人没了,国的意义何在?国是人的集合,是人赖以生存的共同体,而非高高在上的抽象符号。正如孟子所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没有人民,国便无从谈起。所以,爱国的逻辑起点必然是爱人,先爱己,再推己及人。
《孝经》第一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是教导我们,孝敬父母爱父母的前提是爱惜自己的身体,也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这是先秦儒家对孝最基本的要求。后世腐儒完全背弃了这一点,搞起了愚孝。《二十四孝》中将割肉奉母、恣蚊饱血、卧冰求鲤这些自残行为奉为典型,完全违背了孝的基本原则——不能毁伤自己的身体。
试想一下,换位思考,以自残的方式孝敬父母,父母能安心接受吗?即便出于感动,也必定心如刀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是做父母的,你不会愿意儿女以这种方式孝敬自己。同样的逻辑,用在爱国上也完全成立。没有比爱自己的父母更深厚的感情了,如果爱父母的前提是要爱自己,那么爱国更必然是如此了。
如果一个国家需要人民不断“牺牲”自己来维系存在,那这样的国家到底是人民的家园,还是某种冷冰冰的工具?一个合格的国家,不是让人民牺牲幸福来成全国家,而是通过自身努力为人民提供安全、自由和幸福。国家如同母亲,每个母亲都希望子女爱自己,照顾好自己,而不是用自残式的爱来换取“成全”的荣耀。
如果同意爱国的前提是爱己,是对自己好一点,那么一个人在消费时基于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偏好选择喜欢的商品,而不需要刻意考量它是否为“国货”,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消费行为是个人幸福感的重要一环,如果不从自身和家庭的利益出发,而是被某种宏大叙事裹挟,宁愿牺牲个人利益和偏好去消费那些所谓的“有利于国家”的产品,这其实就是消费上的“割肉奉母”。
更重要的是,这种病态的爱国消费并不能真正帮助国家实现发展。市场经济的本质在于自由竞争,只有在自由选择中诞生的产品,才能真正符合需求、提升质量,推动国家经济的长远发展。如果一味将“爱国”与“消费”挂钩,强行要求人们放弃偏好和利益,其结果必然是扼杀竞争,拖累发展,反而违背了爱国的初衷。
爱国,从来不是靠“牺牲”堆积的。在战乱时期,牺牲也许是不得已的选择,但和平年代,爱国应是通过爱自己、爱身边的人,进而爱这个社会,爱国家。只有每个人都过得好、活得幸福,国家才真正值得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