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拜登,你会赦免你的儿子吗?我相信你大概率会的。舐犊之情是人最本能的情感,所以孔子主张“亲亲相隐”。拜登赦免他的儿子不代表他是一个坏人,只能说他是有血有肉的一个正常人。
那么,拜登作为一个总统是在滥用职权吗?自然也不是,这是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如果真滥用职权了,拜登早被弹劾了。面对违法行为,美国人可不只是口头谴责,人家会诉诸法律。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有权赦免违反联邦法律的人。美国不是法治国家吗?为什么要给总统这样的特权?
其实,这是美国制度设计的高明之处。它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1. 提供矫正司法错误的机制。
宪法起草者认为,司法系统虽然独立,但可能出现错误或过度惩罚的情况。总统赦免权被设计为一种平衡手段,允许总统在认为法律执行不公平时作出干预,以体现仁慈和纠正误判。
2. 延续英美法律传统
美国宪法的赦免条款参考了英国国王的特赦权。在英国传统中,赦免权是君主的一项重要特权,用于减轻刑罚或恢复社会和谐。美国制宪者将其引入总统职权,并纳入《宪法》第2条第2款,但限制于联邦罪行,不适用于州法律或弹劾案件。
3. 促进国家稳定与和解
总统赦免权在特殊情况下被视为一种政治工具,可用于缓解社会矛盾或国家危机。例如,南北战争后,亚伯拉罕·林肯总统和继任者安德鲁·约翰逊利用赦免权促进国家统一;而在水门事件后,杰拉尔德·福特赦免了尼克松,意在结束国家的政治分裂。
法律并不是尽善尽美的,可能会出现误判,也可能出现合法但是不合情合理的判罚,总统的赦免权是一种补救的机会。
但是只要是赦免,难免不会引起争议。因为一个人法律上被判处有罪,肯定是有它的理由的。不可能完全无辜。完全无辜的人是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予以补救的,用不着总统的特赦。
拜登之前,特朗普任期内也赦免了他的许多“同党”。
很多中国人因此嘲笑美国法治的虚伪。其实大可不必,如果美国人真觉得总统特赦权失去了立法的初衷,成了危害法治的一大源头,放心美国人一定会通过修宪予以废除。
之所以对总统特赦权议论纷纷但依然保留,就是因为总统特赦权的积极意义仍在。
总统赦免自己的儿子虽然有点辣眼睛,但是依然合法合情合理。其实拜登儿子也不是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不过是逃税和隐瞒吸毒的历史。如果是犯下了故意杀人的重罪,相信拜登也不敢赦免,因为那样的话,美国人真可能要讨论是不是废除总统特赦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