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的小政府理念

文摘   2024-11-30 11:44   美国  

马斯克在华尔街日报公开了其改革政府计划,核心思想就是废除过度监管,减少行政开支,节省成本。


马斯克说:


“我们的国家建立在一个基本理念之上:由我们选出的人(the people we elect)来管理政府。然而,美国当今的运作方式已经不再如此。大多数法令,并非国会通过的法律,而是由未经选举的官僚颁布的“规则和法规”——每年颁布的法规数以万计。”


他要废除官僚系统的自行立法,还美国人以更多的自由。


什么是官僚系统的自动立法呢?本来立法权属于立法机构的也就是国会(各州属于各州的议会),但是政府出于管理社会的需要和方便,也出台了各种部门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没有经国会批准,但也差不多等同法律。这种法律日积月累,越来越多,对自由的限制自然也就越来越多,同时配套执法的公务员越来越多,官僚系统也就越来越庞大。马斯克要精简政府,反官僚主义,就从源头开始。废除大量官僚体系的法规,让官僚系统少管事,管得事少了,自然就不需要那么多人。


美国有哪些官僚系统的自行立法呢?典型的有以下几种:


1. 环境保护


美国环保局(EPA)制定了大量规章,但有些被指未明确基于国会授权。例如:清洁空气法扩展到监管温室气体排放,但最高法院在2022年的*“西弗吉尼亚州诉环保局案”*中裁定,EPA无权在没有国会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大规模改动能源政策


2. 金融监管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和其他金融机构常通过行政规则实施广泛的监管,在没有立法依据的情况下,实施了某些新的贷款和投资限制规则。法院曾指出,这些规定对行业产生了过大的经济影响,超出了授权范围。


3. 劳工与就业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等机构一些强制性规定(如新冠疫苗和检测要求)在未获得明确法律授权时强行实施,后被法院裁定为越权。


4. 教育与平权


教育部的某些政策:关于大学招生平权计划的规则,因未获得国会支持而被司法机构质疑。例如,某些贷款减免项目的范围超出立法初衷。


5. 公共卫生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在COVID-19期间推行了广泛的强制性公共卫生措施,其中部分措施被质疑为未获得国会明确授权,例如旅行禁令或疫苗强制令。


这些立法都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马斯克认为都应该废除。


马斯克秉持的是小政府理念,认为政府是服务经济的,是“守夜人”,不是干预指导管理经济的。美国虽然秉持自由思想理念,但是随着联邦政府不断扩权,政府越来越大,联邦政府也越来越以管理者自居,对自由社会构成了威胁。


美国官僚系统的自行立法与中国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中国就是一个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都有立法权,它们的发文其实比法律文件还管用。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马斯克的改革值得我们深思。


重剑微观
正本清源,追寻先秦之前的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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